律师的动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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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产证尚未办理、未出售过) 动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产证尚未办理、未出售过) 类别:动迁房买卖专栏 | 浏览(1325) | 评论(6) 2010 年 08 月 19 日 星期四 01:57(版权声明:王建波律师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如要转载,请事先征得 版权声明: 建波律师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如要转载, 本人同意并且全文转载不得删改;如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转载、传播或者 本人同意并且全文转载不得删改;如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转载、 用作任何商业性营利性用途,本人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用作任何商业性营利性用途,本人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尽管本合同 范本只是一个纲要框架而非任何
2、一份合同原文本, 但仍然是凝聚了本人 智力劳动成果的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 欢迎任何网友对本合同模本提 出质疑和批评指正。本律师欢迎任何网友拿本合同模本去请任何最专 。本律师欢迎任何网友拿本合同模本去请任何最专 业、最资深优秀、水平最高的民商法专业法学教授、合同法和房地产法 最资深优秀、水平最高的民商法专业法学教授、 民商法专业法学教授 专业律师、民商事案件法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审阅, 专业律师、民商事案件法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审阅,本律师愿意与任 法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审阅 何法律专业人士讨论商榷这一问题, 但是知识和学术之外的一切质疑批 何法律专业人士讨论商榷这一问题, 评恕不接受。 联系
3、作者, 手机: 138 1632 0064, 0064, 6473, 评恕不接受。 联系作者, 手机: 138 1777 6473, 187 2100 8880 王建波律师) 王建波律师)动迁房预 售预购合同(房屋 买卖合同)出卖人(甲 方): 买受人(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 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 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 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20 年 月,甲乙双方在 的主持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分得的位
4、于上海市 区 镇 路 弄( 苑) 号 室的动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 万元 ( 萬 仟圆整) 该房屋房型结构: 室 厅,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类型: ;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 沪 期: 室。 ( )第 号,签订日: ; 房屋座落:上海市 区 镇 路 弄( 苑) 号 室。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 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万元( 万元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 圆整于20 年 月 日交付(分两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 圆整;第二笔主要购房款 圆整;)。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 并结
5、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 在交易限制期满后30日内, 双方共同到嘉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 续。乙方向甲方交付尾款 万元( 万元圆整)。第三条(基本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后、 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 (以下简称“过 本合同签订之后、 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权利上的处分,也不得进行任何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为或者应当为的处分之外的处分。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可以过户时,如甲方 由于任何事由不能到嘉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授权委托 全权代理,代表甲方与乙方一起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第四条(房屋总价问题) 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
6、出卖(转让) 总价款为 万元( 圆整)。该总价款包括房屋及其室内装修、生活配套设备、附属设施、甲方已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约后的其他费用暂由乙方支付,款项记入尾款中扣除。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的情势变更之外的任何理由、 以任何方式要求增加 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 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属于重大违约行为,除该要求
7、不得成立外,甲方并须赔偿 元给乙方。第五条(甲方交付义务)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交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所有钥匙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收房相关资料、房屋面积测量资料、房屋交接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房屋维修合同、甲方已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文件资料。甲方拒绝交付部分器物或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须视具体情形赔偿乙方 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 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逾期违约金。第六条( 第六条()第七条(该安置房产权问题)甲方保证在今后该房屋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如果甲方在报送做房产证的资料时加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导致该房屋
8、有 、 之外的其他共有权人,进而影响到本次房屋转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影响到该房屋如期顺利过户,甲方作为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甲 方 , 支付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元。 如果乙方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按照该房屋已付款 元赔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 元给乙方,并且不得对乙方提出任何主张。 第八条(处分权)甲方承诺对所售房产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保证任何第三人不能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人不能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若甲方隐瞒其对该房屋不具有完全处分权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买卖、部
9、分出售等,导致在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甲方须赔偿给乙方贰百万元;若甲方隐瞒其对该房屋不具有完全处分权的事实并未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该房屋仍然有效过户给乙方了,但是给乙方造成了其它损失,则甲方须赔偿房价的20给乙方。第九条(逾期违约责任)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100元的逾期违约金。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甲方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给乙方, 则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100元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在 动拆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 所有权人的“小产证”) 甲方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
10、间向动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送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甲方在动迁公司、开发商通知之后一个月还未报送材料,视为甲方拖延申办房产证,须自动迁公司、开发商发出通知的第 32 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第十条(户口)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友的户口迁入该房屋。如甲方在过渡期内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戚好友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屋,须赔偿给乙方房价的20的违约金。并在过户前将该房屋的所有户口迁出。第十一条(有关费用的交割)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甲方将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赠送给乙方。第十二条(婚变) 过渡期内,若甲方离婚、再婚,皆不得变更该房屋的产权。若在
11、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之前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过户给乙方;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得变更该房屋的产权。甲方因自己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变更该房屋产权,导致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甲方在交易限制期满后一个月内分别赔偿给乙方 万元整。第十三条(甲方的继承问题)甲方的继承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之外的处分。 继承问题发生后本合同为甲方设定的全部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自动承继全部义务,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甲方的继承人与乙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甲方的继承人对该房屋作出本合同约定的甲
12、方义务之外的处分,或者甲方的继承人或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将该房屋赠与、转让给任何人,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甲方的继承人或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须赔付给乙方贰佰万元整。若甲方意外身故后,在该动迁房交易限制期满后30日内甲方的 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每逾期一日,按照100元每日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若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逾期三个月仍未履行协助乙方过户的义务,则视为不能或者不予过户,须赔付给乙方贰佰万元整。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不幸身故, 则成为该房屋的唯 一所有权人, 须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做任何变更和任 何处分, 并且有义务在交易限制期
13、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 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过户给乙方 之前不幸身故,该房屋所有权人须变更为一人,变 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不得增加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同 时费用由自行承担,不得要求乙方分担。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甲方与都不幸身 故,将是该房屋产权的主要继承人。须承诺在动迁 公司通知办理产证时,使 。作 为该房屋所有权人, 须保证在五年的交易限制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作出 任何变更和任何处分, 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 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第十四条(乙方的继承问题) 在过渡期内,若乙方、二人中的一人不幸身故,该房 屋将过户给在世的另一人
14、。若在过户之前二人都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 户给,或者。 乙方的继承问题发生后, 继承问题发生后, 继承问题发生后 乙方的继承人承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全 部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为乙方设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的继承人自动承继。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乙方的继承人与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第十五条(甲方基本义务) 1. 甲方不得因今后该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主张解除合同、 不过户给乙方; 2. 甲方 。 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该房屋不能过户给乙方,甲方须赔付给乙方贰佰万元整;如果延期过户,则每逾期一日,按照100元每日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特别义务)房
15、地产管理部门颁发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将房产证及其密码交付乙方收存。甲方将房产证交付给乙方后,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除非经乙方书面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变更房屋产权和其他相关事宜,在违约行为被乙方发现并告知甲方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贰佰万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100元每日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七条(预期违约) 如在过渡期内即买卖合同履行期间, 一方以语言或者行为明示将不履行买卖合同,即因该房屋价格的显著大幅上涨或者下跌,或者其它任何非不可抗力的原因提出取消本次交易,构成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一方须赔付贰佰万给对方,且守约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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