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合同文本填写说明.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协议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合同文本填写说明.doc(36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合同体系序号业务类别业务品种基本法律文件附表及附件1.信贷业务最高额融资(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打包贷款) 最高额融资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配用具体业务合同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本外币借款 借款合同 展期协议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清单) 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清单) 出口退税托管帐户质押合同 个人保证合同 个人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清单) 个人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清单) 借款
2、申请书 到期通知书 提前还款通知书 逾期催收通知书 借款展期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股东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仓储保管人承诺函 单位/个人定期存单核押书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 /质押)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 /质押) 固定资产贷款意向书 出具固定资产贷款意向书协议 固定资产贷款意向书固定资产贷款承诺函 出具固定资产贷款承诺函协议 固定资产贷款承诺函(一)(二)信贷业务招投标信贷证明书 出具招投标银行信贷证明书协议 招投标银行信贷证明书(一)(二)以资抵债 以资抵债协议书(参考文本)2.个人业务个人最高额借款 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清单) 配用个人借款合同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 单位/个人定期存单核押书个人业务个人借款(综合消费/教育助学/耐用消费品/工商/房地产)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保证合同 个人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清单) 个人质押合同(权利/动产/仓单清单)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 单位/个人定期存单核押书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华夏卡自助贷款 华夏卡自助贷款合同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清单) 华夏卡(质押)自助贷款合同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函 单位/个人定期存单核押书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借
4、款合同 个人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个人委托贷款申请书 个人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个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书 个人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书3票据业务商业汇票承兑 银行承兑协议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质押合同(权利/动产/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董事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股东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到期通知书 逾期催收通知书票据业务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贴现协议(包括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商业汇票贴现协议 买方付息承诺函 董事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股东会决议(借款、
5、承兑、贴现) 转贴现 商业汇票转贴现协议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合同 保兑仓业务申请书 预留印鉴证明书 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 提货申请书 发货通知书 发货通知书收妥确认函 货物收妥告知函 退款通知书4保函业务 开立保函协议 反担保保证合同 反担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反担保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预付款退款保函 质量保函 付款保函 工程维修保函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5国际业务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业务合同 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债权转让函国际业务国际业务信用证开证业务在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叙作该业
6、务 最高额融资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开证申请书 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付款/承兑通知书 (背面:付款人声明) 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逾期催收通知书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未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时叙作开证业务 信用证开证合同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开证申请书 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业务 提货担保申请书 提货担保书 反担保保证合同 反担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反担保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
7、/单位定期存单)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 进口押汇申请书 进口押汇合同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国际业务国际业务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合同 展期协议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信用证项下、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在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叙作该业务 最高额融资合同 最高额保证
8、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出口押汇申请书 出口押汇声明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董事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股东会决议(保证/抵押/质押) 未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时叙作开证业务 出口押汇合同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动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 质押合同(动产/权利/仓单/单位定期存单) 出口押汇申请书 出口押汇声明出口跟单托收业务 托收项下交单委托书光票托收业务 光票托收委托书出口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通知书 信用证修改通知书 信用证项下交单委托书 出口信用证单据不符点通知书 收费通知书 入帐通知书6国际业务其他业务进口
9、代收业务 付款/承兑通知书 收费通知单汇出汇款业务 境内/境外汇款申请书 (背面:汇款人声明) 汇款修改申请书 汇款止付/退汇申请书外汇保函业务 开立保函协议 开立外汇保函申请书 (背面:保函申请人声明) 保函修改申请书 保函通知书 保函修改通知书协定存款业务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外汇买卖业务 外汇买卖委托代理协议 华夏银行代理外汇买卖风险说明书 外汇买卖开户申请书 外汇买卖成交通知书 外汇买卖委托书其他业务其它综合类业务 代发工资协议(参考文本) 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协议(参考文本) 保管箱租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主协议 债券分销协议 债券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债券结算委托指令 债
10、券买卖成交合同 分销协议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委托贷款申请书 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委托贷款展期申请书 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书注:到期通知书、提前还款通知书、逾期催收通知书适用于各类有此需求的业务。关于合同文本共同条款的总体说明1、关于合同当事人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当事人各方的名称必须注意填写其中文或外文的全称,并应该与其在合同文本上加盖的公章相一致。业务文本中列明的当事人各方的其他情况(例如: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应与其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的相关内容一致。2、关于选项和空白处的填写需通过“”进行选项的,应在选定的“”中打“”,须对未选的打“”表示删除;
11、需在空白横线处填写内容的,应按双方商定的内容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在空白处加盖“此处空白”的印章或划斜线表示删除。凡是涉及填写金额的,均应用中文大写填写(例如:叁仟贰佰万),目的是为了防止被篡改;其他涉及日期、利率、比例等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均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但是,需根据国际惯例填写的除外。3、关于生效条款有关合同文本的生效条款,此次修订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未表述为“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此处的约定仅仅表示对合同文本生效条件的法律评价,即合同文本一经双方签订即生效,不表明对签字盖章的方式予以了改变,该约定并非操作中的指引条款。因此,在签署
12、合同文本时,仍应严格按照我行的操作要求,并按照每一个具体合同文本签章处的指引进行签署。4、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文本中对于争议的解决设计了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1)出于方便我行提起诉讼和节约诉讼成本以及在执行阶段便于配合法院执行机构工作的考虑,故选定由我行所在地的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其他选择,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栏中填写具体内容”。(2)在仲裁裁决被拒绝履行时,我行仍需要申请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被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是否予以执行。鉴于这一情况,各分支行应根据所
13、在地的具体情况选择争议解决方式。(3)如是涉及国际业务的合同,且合同签订行所在地已经设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的,鉴于该会对涉及国际业务的合同更熟悉、更专业,建议选择仲裁的争议解决方式,且建议选择该会或其分会作为明确的仲裁机构。5、关于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有的合同文本中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的条款,是为了方便我行与客户对于合同文本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详尽,需要另行加以特别约定的事项而设计。6、关于声明条款合同文本中设计的声明条款,即在合同结尾用黑体字表述的内容,目的是:第一,客户已经注意了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第二,我行已经依法履行了提请客户注意的义务。7、关于签字盖章的问题(1
14、)如果客户为法人,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如客户为其他组织,则应由其负责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如客户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2)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署合同文本时,必须要求客户提交授权委托书,对于授权委托书一定要核实真伪,并审查其授权时限、授权事项,以免发生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3)除非有特别授权,客户在合同文本上加盖的印章,应为与其全称一致的公章。(4)我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及我行各分支行加盖公章时亦应遵守上述原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各分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主要负责人。8、关于
15、需客户提交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问题有的合同文本中提及客户与我行签约应该得到其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批准。虽然出于免除我行审查义务的考虑而没有在业务文本中要求将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作为合同文本的附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我行业务人员还是要求客户提交上述决议并结合其公司章程对决议的合法性进行形式审查,以降低风险。借 款 合 同(本合同适用于对公本外币贷款业务。如果甲方此前已经与我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及/或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则本合同可以配用在最高额融资合同及/或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使用)编号: 甲方(借款人): 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电 话:
16、传 真: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乙方(贷款人):华夏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 话: 传 真: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可以成为本合同借款主体的,应当是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借款人的具体条件按总行各类贷款有关管理办法确定。自然人不能成为本合同的借款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种类1.1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 短期贷款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币种2.1 本合同项下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美元 其它币种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大写) 。(贷款金额指的是本金,
17、不包括应计收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第三条 贷款用途3.1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限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指借款使用的目的,应当根据借款人申请并经我行审批的用途填写,并注意借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第四条 贷款期限4.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年)。(应当具体填写例如“陆个月”或“叁年”)4.2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发放与归还甲方选择如下方式: 一次划付、一次还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分期划付或还款: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币种和下列次序、时间、金额,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划入甲方帐户: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三期: 年 月
18、日,金额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额 。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币种和下列次序、时间、金额,分次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额 。 。4.3 实际贷款期限与上述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在实际操作中,因有关担保或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尚未办妥,使得实际发放贷款的时间晚于上述约定的起始日,考虑到这种情形有可能经常发生,故而作如上约定)第五条 贷款利率5.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如下约定执行: 本合同
19、项下贷款利率为 %(年利率)。(人民币贷款利率应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确定,外币贷款利率应根据总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此处应填具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年利率) 由甲乙双方依据乙方公布的外汇贷款基准利率每 个月确定一次,提款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的利率为 %(年利率)。 由 个月的 (此处应选择填写LIBOR或HIBOR)(LIBOR/HIBOR) 的利差组成的浮动利率,每 个月浮动一次。(LIBOR利率是指在放款之日前2个银行营业日或利率调整之日前2个银行营业日上午由乙方总行发布的路透REUTERS等金融电讯终端提供的英国银行家协会BBA
20、公布的、上述期限和币种的同业拆放利率;HIBOR利率是指在放款之日前2个银行营业日或利率调整之日前2个银行营业日上午由乙方总行发布的路透REUTERS等金融电讯终端提供的香港银行家协会HKAB公布的、上述期限和币种的同业拆放利率。)5.2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选择如下方式中的一种: 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 按季结息,付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 利随本清,利息于本金到期日一次付清。5.3 依本合同第4.2条约定分期划付或还款的,每笔借款的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并按相应的使用期限确定,并记载于相应的借款凭证。 5.4 人民币贷款,
21、合同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按以下方式处理:(外币贷款不必选择本条) 本合同利率不变;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利率按月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付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利率按季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付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 本合同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5.5 依5.4款约定进行调整时,均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基准利率上浮 %/下浮 %确定。(即: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且按5.4款约定需调整本合同利率时,应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新的基准利率,按调整前本合同在原基准利率基础上的相同浮动比例进行浮动)5.6 合同贷
22、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自动作相应变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5.7 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的调整,乙方无须另行征得甲方的同意。第六条 提款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本合同已经签署并生效而有关证明文件尚未提交我行,或有关担保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的情况。为避免经济和法律风险,特设此条款)6.1 甲方提款时,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6.1.1 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行政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6.1.2 甲方已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有关文件;6.1.3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已办理完毕所有双方约定的手续并已生效;6.1.4 甲方没有发生
23、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6.1.5 至提款时,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仍是真实、准确、有效的;6.1.6 至提款时,甲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签订本合同时基本相同,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6.2 甲方应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按本合同约定至乙方处办理提款手续,并与乙方签署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3 甲方未满足提款条件时的放款,不构成乙方的履约瑕疵。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7.1 甲方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援用上述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7.2 甲方应于还款日(付息日、还本日)将应还款项(利息、本金)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24、,乙方有权从其账户直接划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7.3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还未还款项,从甲方在华夏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收。划收款项币种与本合同项下币种不同时,以划收当日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7.4 甲方支付的款项(包含乙方依本合同划收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复利、逾期利息和罚息、利息、本金,上述顺序乙方有权予以变更。7.5 甲方提前还款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除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
25、利息外,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收取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360提前天数。第八条 贷款担保(如果担保人为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应填写其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如担保人为个人,应填写其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8.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 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保证合同; 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抵押合同; 质押人 与乙方签订质押合同; 。(此处用于填写多个担保人的情况或个人担保合同的情况,填写要素应参照上面三款) 8.2 若本合同债权属于最高额担保项下的债权,则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此处的填写应当注意与相对应的合同填写一致) 保证人与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26、 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9.1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有权处分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有权经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相关的业务,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甲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9.3 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9.4 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9.5 有权按本合
27、同约定提取和使用贷款。9.6 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9.7 应按乙方要求,配合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9.7.1 营业执照和年检证明、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个人信息、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经营业务许可证、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贷款证(卡);9.7.2 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情况;9.7.3 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9.7.4 生产经营计划、统计报表、工程预决算资料;9.7.5 所有对外(包括对乙方的任何机构)
28、担保的情况;9.7.6 所有关联企业及关联关系的信息以及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占其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集团客户内部互相担保情况;(此条款主要适用于借款人为集团客户的情况。本合同中涉及集团客户时,其概念可参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定义予以确定) 9.7.7 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及管理层人员个人受到刑事追诉的情况;9.7.8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9.8 应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9.9 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
29、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新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活动。9.10 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乙方的债权。9.11 应在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或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乙方的债权。9.12 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它中高层管理人员
30、发生重大变动,应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9.13 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出售特定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不得提前清偿其他债务、不得为第三方提供债务担保。9.14 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9.15 在设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或丧失担保能力时,甲方应立即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第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0.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资料。10.2 有权监督、检查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提供担保和债务纠纷等情况。10.3 在甲方完全履行
31、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提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如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10.4 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0.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变更住所地时,应及时发布变更地址的公告。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11.2 由于甲方或本合同项下担保人的原因,未依约办理完毕本合同相应的担保手续,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到乙方处办理提款手续,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时间30日(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乙
32、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11.3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 %作为罚息利率,(此处应当填写确定的浮动比例,人民币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在30-50%的范围内确定,外币贷款依据我行的规定予以确定)计收逾期利息;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仍未支付的利息,应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11.4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的贷款,其本金和利息,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 %作为罚息利率,(此处应当填写确定的浮动比例,人民币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
33、关规定,在50-100%的范围内确定,外币贷款依据我行的规定予以确定。)计收罚息和复利。11.5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生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况,按月计收逾期利息、罚息和复利。11.6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11.7 甲方发生下列任一违约行为时, 乙方有权宣布已发放的全部贷款立即到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停止继续发放贷款,同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11.7.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期足额支付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11.7.2
3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的;11.7.3 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11.7.4 甲方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11.7.5 甲方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房地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或从事其他非法、违规交易的;11.7.6 甲方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11.7.7 甲方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11.7.8 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向乙方提供质押,套取银行资金的;11.7.9 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的;11.7.10 甲方违反其作为
35、一方当事人与他人(包括本合同乙方)签署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或其单方作出的承诺或保证,对其他债务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的;11.7.11 甲方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收购、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破产等,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的;11.7.1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质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或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中为其设立的任何一项义务而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
36、行提供所需新的担保的;11.7.13 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宣布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担保义务,或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而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新的担保的;11.7.14 甲方所作声明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隐瞒的;11.7.15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11.7.16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及承诺,乙方认为足以影响其债权实现的。11.8 在甲方达成全部提款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乙方仍未按甲方要求发放贷款,甲方有权根据违约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本合同11.3约定的利率向乙方收
37、取违约金。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13.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应书面通知甲方。(本款是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设立,我行在转让债权时一定要通知甲方并取得回执或相应的证据)1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向乙方提交担保人同意转让后继续承担担保义务的书面文件或提供新的担保,并经乙方书面同意。(担保是保障我行债权的重要措施,在操作中遇到甲方转移债务的,一定要慎重对待,在取得担保人同意继续承担担保义务的书面文件或取得甲方提供的符合
38、我行规定的新担保之前,不得同意甲方转移债务)13.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达成书面变更协议。13.4 甲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展期协议。乙方不同意展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13.5 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停止继续发放贷款:13.5.1 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涉及重大经济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和威胁的;13.5.2 甲方所属
39、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现严重危机,对乙方贷款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13.5.3 甲方发生歇业、解散、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等情况的;13.5.4 发生了其他可能导致乙方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的。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14.1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只能是二选其一,并且如果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时,一定要准确填写所选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以避免因所填名称错误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的结果)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 附则15.1 若甲乙双方已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则本合同即为编号 的 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15.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15.3 甲方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登记、保险、公证、鉴定、评估、运输及法律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15.4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8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