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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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工程安全承包专项合同甲方:汕头市南华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1、伤亡控制指标:实现“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目标,轻伤年负伤率不大于24。2、安全达标目标:争创“双优样板工地”;安全达标为优良等级。3、文明达标目标:争创省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文明施工达标为优良等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具体要求和落实措施,根据安全目标考核办法提出(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考核生产、经济和技术等指标的同时,也要认真考核安全管理指标的落实情况(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指标内容一、总包方向分包方签发分包经济合同中时,同时经书面形式对安全防护部门、防护
2、设施进行移交(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并分解各项安全生产指标:1、伤亡控制指标:实现“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目标,轻伤年负伤率不大于24(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2、安全达标目标:争创“双优样板工地”;安全达标为优良等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3、文明施工达标目标:争创省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文明施工达标为优良等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二、分包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方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三、分包方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身体检查合格证明(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四、分包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
3、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总包方统管安全管理工作,分包方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五、分包方如果完不成上述指标,或施工中存在事故隐患,总包方有权限其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直到达到指标要求(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六、分包方由于失职造成伤亡事故,除要承担经济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总包方给予罚款,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七、若收于总分方的责任,导致分包单位人员在不安全条件下作业,分包方有权拒绝作业,并提出改进意见(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如果导致发生了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八、总包方在检查、总结、评比安
4、全生产时应包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各细则处罚情况如下:第一条为促使分包单位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负责,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以取得生产、建设整体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规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是电力规划、设计、制造(修造)、建筑安装、调试、生产等部门的共同任务(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总包和分包部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安全,必须生产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监察(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确保
5、安全(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能源部所属的本规划、设计、制造(修造)、建筑、安装、调试、生产等单位(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各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拟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五条规划、设计阶段安全监察重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国家和部颁有关规程、规范及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部分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特别是下列各种设计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1)防止重大设备
6、损坏和大面积停电,系统瓦解事故的监控、保护和自动装置;(2)防止氢气、乙炔、氧气(含站)防火、防爆和消防设施;(3)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防护设施;(4)高温、低温、潮湿、高噪音值班地点通风降温、采暖、防噪音设施;(5)防震、防酸、碱腐蚀和毒品与六氟化硫等的防毒设施;对以往同类工程的设计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报告,以及事故对策在本工程中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设备选型是否贯彻“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安全可靠、经济上合理”三者统一的原则(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选用的设备和器材,必须是经过鉴定的合格的产品(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六条设备制造阶段安全监察重点:国家、能源部和
7、机电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和反事故技术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制造质量的监督检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与所制造产品及配套防护装置(包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有关的国标、部标(含其他部的相关标准)及合同的贯彻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对同类设备已发生过的制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报告,以及反事故对策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七条建筑、安装及调试阶段安全监察重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国家和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设计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有关项目的三同时落实,以及上述项目设计变更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本条扣安全专项
8、费0.1%)国家和部颁安全监察规程的贯彻落实,重点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和鉴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筑、安装质量监督和验收制度的贯彻执行,重点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以及隐蔽工程,厂房建构筑物沉降观察点的建筑、安装质量的监督和验收(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器材检验制度的贯彻执行,重点是大型起吊设备,耐热合金钢等重要器材安装前的质量检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设备调试前调试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制订(由建筑、安装单位负责会同制造厂家生产调试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部颁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贯彻执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分项承包基建工程的所有施工单位承包资格
9、的审查监督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质量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扩建、改建工程中,保证生产单位安全运行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和落实(由施工单位负责会同设计、生产单位进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新设备移交生产时,图纸资料、安装记录(包括竣工图和设计重要修改通知书等)、备品配件、专用工器具和试验设备等按规定由施工单位向生产单位全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筑、安装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报告,以及事故对策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八条生产准备阶段和设备移交生产后安全监察重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国家和部颁有关规程制度和反事
10、故技术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部有关提前配备生产人员和组织培训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现场运行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其它管理制度与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审批工作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试运前各种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以及安全设施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有关生产人员参加新设备投产前安装、调试规定的落实,并按规定培训考试合格(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生产事故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信息反馈和事故对策的落实(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三章全过程安全监察体系组织机构第九条各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行业安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11、执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施工安装、调试与生产各单位一样均应配备安全监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条各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由所在单位行政正职领导,安全监察工作由省局安全监察机构分级归口管理(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一条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分包单位建设和生产的安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监督分包单位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单位认真落实“三不放过”的要求(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对严重违反规程、制度,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问题有权制止,对设备的重大缺陷和质量重大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
12、单,限期解决(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二条生产中发生事故,由生产单位严格按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组织调查、统计、考核(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发生的事故如与设计、制造、建筑、安装和调试等单位有关时,应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参加(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根据事故责任,对有关单位亦应统计事故进行考核(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调查中如对原因、责任的处理决定有争议时,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复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能源部认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三条新建、扩建的设备从启动试运起,到正式移交生产前发生的事故亦要进行调查统计报告并进行考核(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办法,由总包会同
13、有关部门制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四条在运输、建筑、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以及由于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返工亦应统计为事故,由施工安装、调试或设计单位组织调查(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事故统计标准,由总包分包共同制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五条事故责任涉及不属于总包单位时,生产单位除将事故报告抄送有关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外,应按照合同向有关单位提出修复设备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除生产单位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填报事故报告外,涉及到设计、制造、建筑、安装与调试单位责任的事故,各有关单位应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事故报告并上报能
14、源部(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分包发生事故涉及到总包时,组织调查分析,有关单位应按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和提出事故报告(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七条根据事故责任,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并惩处,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给予奖励(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考核、奖惩办法由能源部制订(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八条事故信息是改进建设和生产各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依据(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各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都必须建立健全事故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加强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十九条事故单位应按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日期向上报事故卡片和事故报告(本条扣
15、安全专项费0.1%)每月日前向报送上月的计算机事故软盘(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二十条总包应及时分析事故信息,反馈给生产、基建、设计各部门及其基层企业,以便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附: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实行“三同时”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确保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有保障,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二条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部颁的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以及部制订的关于防止本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
16、要求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保障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三条凡属设备制造(修造)企业、本设计和基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承担本行业建设项目设计或基建施工任务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本行业生产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五条建设工程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以下简称“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应做到采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成熟工艺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使生产过程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国
17、家现行标准和劳动保护法规允许范围以内(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若对某些生产过程的危险、职业危害尚缺乏有效的控制工艺和设施,则应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中加以说明,并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列出科研项目,在初步设计中预留今后补上技措的可能性,并在资金上加以保证(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六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切实按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方面的“三同时”工作(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七条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要做好下列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
18、证文件(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安全卫生方面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投资,如果需要进行一些科研工作,则其所需资金应与上述投资一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时,应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提前天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的总的部分,总布置图及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等资料送交(市)局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应级别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属部级审查的大型工程项目,上述资料必须报送安全环保司及规划院;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时,必须邀请上述单位参加(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审定的专篇应作为对
1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验收依据(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设项目进入启动调试阶段之前,在审查启动调试大纲时,为保障重要调试工序的安全,应进行反事故专题措施审查(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火力发电厂的整套启动,应按启动验收规程进行,起动验收工作应邀请安全监察、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和工会等部门参加(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设项目投产(试生产阶段)验收按下述原则进行:()凡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防尘、防毒、防噪声危害和防止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自动装置安全标志及信号报警等技措及设施,均属必须完工验收的项目(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属防止中暑、降低劳动强
20、度及劳动保护辅助设施等可在试生产初期投用,做好调试及完善化(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设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属分期分批投运者,投产的设备和相应的公用设施应按本条()、()点要求投运(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所有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施均应同时验收,并附技术检测数据和效果评价(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应认真贯彻本规定,并在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中作出相应的规定,督促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负责将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及时抄送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第八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
21、目中实施安全卫生方面的“三同时”负全面的责任(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卫生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卫生措施不得削减,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有符合有关规定的良好劳动安全条件(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初步设计会审前天必须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有关篇章(含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二)和有关图纸资料,并落实审批会的决定(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审查时由主管部门
22、主持,并邀请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参加(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对承担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含调试)单位提出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本规定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要负责督促检查设计单位把审定的专篇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和启动调试过程中贯彻执行“三同时”要求(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在进行设备订货时,要向制造厂提出安全卫生的指标,写入合同供货条件中(本条扣安全专项费0.1%)工程进入调试阶段前,组织运行操作人员和设计、施工、调试人员一起对启动调试有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本条扣安全专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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