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普法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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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进社区”婚姻家庭法专题讲座,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 2014年10月,前言,大家好,我是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的夏芸律师。今天我来为大家讲婚姻法。婚姻法是我们身边的法,但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它仍旧是有距离的。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中,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是最多的,而要咨询的问题也非常的集中。所以我想,在这样一段时间里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能把大家平时困惑的、感兴趣的、有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归整出来,讲给大家听,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但这样一个良好的愿望能否实现,主要还是受制于我个人的认识和水平。但我希望我的讲座能够使大家达到看冰山之一角,窥全豹于一斑的目的,能够使大家对婚姻家庭法有进一步的了解,谢谢大家。,常见
2、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案情介绍,2001年郑晓东经人介绍认识了李芬,郑晓东有才李芬有貌。俩人相见恨晚,经过2年的恋爱,2003年李芬与郑晓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正式步入婚姻殿堂。,问题一:家庭暴力,例1、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郑晓东与李芬婚后总是因琐事发生争吵,郑晓东脾气暴躁时常对李芬拳脚相加。此时,李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析,什么是“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由以上司法解
3、释我们可知,只要夫妻一方的主观上故意实施了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该行为足以让受害的一方身体上或精神上无法忍受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而不必达到一个客观的标准。而本案中郑晓东的行为已经对李芬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伤害,认定其存在家庭暴力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举证存在家庭暴力。有的案件当事人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认实施了家庭暴力。但大多数的当事人,是不会承认的,特别是请了律师的当事人。那么遭遇“家暴”该如何应对呢?,律师对策,针对于家庭暴力,我为大家提供如下建议:1、准备好一个随身包:把现金、身份证、图章、房契、结婚证书、保险证、保健卡、存折等重要文件和重要电话号码簿放在一个随身
4、可带的袋子中,一旦遭受暴力,可以随时携带离开。2、请医生验伤。3、向警察报案,作笔录,记下被虐待经过。女性在遭殴打后,务必在24小时内直接向案发地点的派出所报案、验伤,确保警方会根据当事人的供词作成笔录,为日后法院审理打下基础。4、保留证物:如验伤、笔录、被破坏的衣物、使用的凶器。5、向相关机构求助,了解自己下步该做什么,并获得协助。也可向当地反家暴投诉中心、社区、街办管委会及村委会、乡妇委会投诉。,问题二:夫妻共同财产(1),例2:郑晓东于2002年贷款购买了一处60平方米的住房。婚后郑晓东和李芬一起偿还房贷。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解析,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如
5、何分割?1、已经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且登记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还贷的部分的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这实际上就相当于一方借款给另一方,离婚时只是把借款还回去,且没有利息。郑晓东与李芬结婚后,郑晓东的工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利用工资为面积为90平米房产支付房贷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偿还郑晓东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该房产的婚后偿贷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2、没有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且双方存在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
6、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三:夫妻共同财产(2),例3:为了帮助李芬和郑晓东改善居条件,2004年李芬的父母拿出130万元,帮二人全款购买一处140平方的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李芬名下。如双方离婚,该房产如何分配?,结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财产如何进行分 割?这里所涉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
7、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案例中面积为140平米的房产虽系郑晓东与李芬夫妇婚后购买,但李芬父母支付了全部的130万元房款,且该房屋登记在李芬个人米明霞,应被视为他们对李芬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李芬的个人财产。,解析,问题四:恶意转移财产,例4:郑晓东与李芬的感情每况愈下,意识到婚姻无可挽回。郑晓东将自己工资卡的10万元通过转帐的方式转移到了自己母亲的名下。李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析,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1转移已有存款
8、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转移一般物品;4私自出售房屋;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何取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时会遇到对方对方恶意的负债和转移财产。我就其中一些常见现象和相关对策简单谈一下,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法律规定: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在本案中郑晓东在协议离婚期间,将自己工资卡的10万元通过转帐的方式转移到了自己母亲名下。就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这部分财产由法院追回后酌情对郑晓东不分或少分。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
9、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提起分割财产之诉。,律师对策,针对恶意转移财产,有如下对策: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要保留好购物发票;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
10、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对于超过五万元以上的借款,仅有夫妻一方的签字,且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可以直接主张其无效。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问题五:婚内损害赔偿,例5:郑晓东与李芬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李芬单方提出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郑晓东承担婚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李芬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能否会得到支持?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哪些行为主张损害赔偿会得到法
11、律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大家注意这里只列了四项而没有“等”这个词。这说明只有法律列举的这四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其它的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而在本案中李芬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损害赔偿就符合法律的规定。,解析,解析,假设,如果李芬只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郑晓东赔偿,而不提出离婚,可不可以呢?答案是不可以。原因有以下两点:1、如双方没有提出离婚,而法院支持了受害方的请求就容易使夫妻双方对立,不利于夫妻感情的恢复和解决纠纷。2、不容易执行。因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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