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休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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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休规定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 一、病情证明书用于门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二、病情证明书保管人为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当科主任离院外出学习或外出开会等,应指定专人代管。 三、医师在日常的业务活动中,应加强法律意识的修养,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详实地填写并签名。严禁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医院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证明书应分科出具,非本科疾病,该科医师无权出具疾病证明。跨科开具的疾病证明应视为无效。 五、病情证明
2、书证明一周内的休假,住院病人在住院收费室盖章,门诊病人在门诊收费室盖章。超过一周休假的病情证明,均到医务处登记盖章。 六、病假证明应严格掌握,医师只有建议权。门诊病假证明一般每次在一至四天,慢性病或较严重的外伤确需休息者,每次最长不超过二周。出院病假证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七、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出具病休证明规定 内科 一般疾病及传染病 一、感冒发热 o体温3738C 休息12天 o体温3839C 休息13
3、天 o体温39C以上 休息3天 症状不明显、不发热 休息12天 二、一般疼痛影响工作 休息12天 三、疟疾 休息47天 四、中毒 休息36天 五、无黄疸肝炎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谷酶正常原则上不休息,但有症状可考虑适当休息。 谷丙转氨酶5080单位 休息一周复查 谷丙转氨酶80100单位 休息二周复查 谷丙转氨酶100200单位 休息三周复查 谷丙转氨酶200单位 休息30天复查 肝大3厘米 半休半月 肝大4厘米 全休半月 观察2个月无变化者可从事轻工作。 六、黄疸肝炎,门诊治疗者休息1月复查,痊愈后巩固休息1个月。 七、痢疾 休息37天 八、急性胃肠炎 休息23天 九、伤寒 休息1个月。 十
4、、流脑 休息57天 十一、乙脑 休息20天 消化系统疾病 十二、消化性溃疡和慢性胃炎 明显疼痛 休息13天 轻度梗阻 休息35天 粪隐血试验 休息1周 十三、肝硬化 代偿期 轻工作 失代偿期,全休半月复查,症状消除后巩固半月。 十四、胆道蛔虫、胆囊炎 休息37天 十五、慢性腹泻、症状明显 休息1周 十六、急性胃肠炎 休息23天 呼吸系统疾病 十七、哮喘发作期 休息35天 十八、肺炎 休息1周复查 十九、胸膜炎 急性期有胸积水 休息半月复查 胸积水吸收后,巩固一个月,再作轻工作三个月。 慢性包裹性 从事轻工作半月复查。 仅胸膜增厚粘连者 不休息 二十、肺气肿 代偿期 不参加重劳动 失代偿期 休息
5、1015天复查 二十一、支气管扩张 o痰多、体温38C 休息57天 咯血 休息57天 低热、肺有罗音 休息3天 二十二、肺结核 伴发热或血沉快 休息1月后复查 明确新发病灶以浸润进展为主者 休息1月后复查 空洞及/或痰菌阳性,休息3个月。 咯血 休息1周 循环系统疾病 二十三、风湿病 有发热、血沉快、抗“O”高,关节症状者,休息半个月复查。 有上述二项或单项关节红肿者休息1周复查。 单项抗“O”高,无其它症状者不休息。 二十四、确诊的各类型心脏病 代偿期 不宜参加重劳动 I度心衰 休息35天复查 度心衰 休息1周复查 二十五、心律失常 阵发性室上性过速 休息3天 快速房颤心室率110次/分 休
6、息35天 期前收缩,无器质性根据,超过6次/分者,休息3天,若长期无改变无症状者不休息。 二十六、高血压 舒张压 95毫米汞柱 休息12天 100毫米汞柱 休息23天 105毫米汞柱 休息35天 110毫米汞柱休息57天 收缩压 160毫米汞柱 休息12天 180毫米汞柱 休息23天 200毫米汞柱 休息35天 220毫米汞柱 休息57天 收缩压、舒张压均适合,以舒张压为主要参考,另当注意高血压的分期情况和具体工种区别。 二十七、冠心病 心绞痛无心电图改变者休息3天复查 心绞痛有心电图改变者休息12周 陈旧性心肌梗塞有症状者休息1周 泌尿系统疾病 二十八、肾盂肾炎 急性期 尿红细胞或白细胞+休
7、息1周复查 尿红细胞或白细胞+休息3天复查虽无上述改变但症状明显有发热,休息3天复查。 慢性期 急性发作同前,尿改变不大而症状明显,休息3天复查。 二十九、肾炎 急性 慢性 尿蛋白+,管型+以上,或浮肿及/或轻度肾功能受损者,休息1周复查,好转后巩固12周复查。 血液系统疾病 三十、血红蛋白8克,并有自觉症状者,休息1周复查。 三十一、白细胞3000,并有自觉症状者,休息1周复查。 三十二、血小板200毫克% 休息2周 尿糖定性+ 休息2周 三十五、甲亢 新发甲亢,在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者,休息12月,直至基础代谢率+20%,脉搏100次/分,可半休或从事轻工作。 基础代谢率正常,仍有甲亢症状者
8、,休息37天复查。 三十六、甲退 有浮肿,血压90/60mmHg,乏力者休息1周复查。 神经系统疾病 三十七、神经官能症不休息 三十八、癔病 休息23天 三十九、癫痫大发作 休息57天 四十、血管性头痛 休息25天 四十一、神经系统器官性疾病,治疗期间应予休息,后遗症期酌情与单位协商决定。 四十二、面神经麻痹 休息12周复查 四十三、三叉神经痛 休息37天 四十四、各种单神经炎 休息13天 四十五、晕厥 休息23天 四十六、眩晕 休息23天 外科 一、睾丸鞘膜积液外翻术 休息1015天 二、疝修补术 休息1520天 三个月内不参加重体力劳动 三、阑尾切除术 休息1520天 四、胃大部切除术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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