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docx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 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 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 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的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厉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维护人、诉讼代表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的决定,
2、可以申请复谈一次。 4、 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 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 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 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8、 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9、 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 10、 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11、 依法接受拘传、去报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12、 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引。 13、 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诉讼 权利义务 告知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48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