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参区县独家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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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DFQXDL 号山东圣洲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县独家经销合同书代理品牌及产品:东方神参液体海参代理区域: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甲方(供货方):山东圣洲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秦德文 厂址:山东省威海市工业新区东方神参工业园电话:06315550888 传真:06315550666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A座1单元1205室电话:01059273893 传真:01059273895汇款帐户:对公帐户户头山东圣洲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401006200018010049178对
2、公账户户头威海东方神参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工业园支行账号1614030709200043736对私账户户头秦德文开户行工商银行高新支行解放东路储蓄所账号622202 160200 4699866乙方(区县独家经销商):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授权区域、期限、代理费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区(县)经销甲方 品牌 产品。性质为该区县甲方指定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负责开发、管理、规范本区域市场,
3、组织促销活动,积极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另行授权跨区域的连锁性质流通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如该连锁组织允许当地配送、结算、服务,则由乙方进行配送、服务、结算。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签定, 年 月 日终止,有效期三年。签定合同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足首次进货款(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作为本区域独家代理商,应缴纳代理费(大写) 元。代理费不予返还。如未按期缴纳代理费,则合同自动解除。在乙方营业手续完备后甲方提供相应授权证书。乙方销售行为应限定在上述受许区域内,若确因市场销售需要,则须与其他相关销售商协商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出口销售无受许区域的限制,但甲方已经授权的出口国除外。第二条:销售
4、任务及考核本合同所指进货量、销售额、支持等各项指标只包括液体类、胶囊类、饮料类及其他海参深加工产品,不包括即食海参、干海参、活海参等粗加工产品和代购服务产品。计算金额是指到甲方指定帐户的实际到款额。不包括公司免费提供的赠品和促销品。本合同所指金额全按人民币计算。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领域的市场目标,乙方第一年度每个季度进货不得低于 万元。进货方式为款到发货,进货频次或数量由乙方根据其实际销售情况自行决定。第二年度每个季度最低进货量另行约定。如果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首次打进货款达到 万元,则甲方提供以下市场起步支持: 为避免积压,乙方首次进货可以按照乙方要求分批发货。如果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不能完
5、成季度最低进货量,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资格,另行招募新的加盟商。第三条: 特许商标的使用及限定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使用其商标及其他与品牌相关的文字、图像,但使用范围仅限于已经甲方授权的销售领域,且不能用在其生产或他方生产的产品上。2、本合同中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商标或与品牌相关的文字、图像。第四条: 产品质量、进货及调换货1、质量甲方应确保货物出库前的货品质量。乙方收货时自行验收,如有什么问题应在提货当日内做出书面异议,甲方积极予以解决。如当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如在以后销售中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经鉴定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次质
6、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调换。乙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积压、破损、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不得再流入市场,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进货(1)乙方一律现款进货。款到发货。乙方每次进货前向甲方订货中心填报“订货单”并签字,并同汇款底联一并传真给甲方,作为甲方备货、发货之依据。(2)、进货最小单位为箱。(3)、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5日内负责将所订货物发出,由甲方选择运输工具和发货方式,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指定特殊运输工具,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4)、单笔进货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进货需提前10天预定。3、调换货、退货甲方产品发出后,如果没有批次质量问题,不再进行调
7、换和退货。但是乙方加盟的第一次发货,在三个月内如果出现滞销、积压,对于数量较大、未开箱的成箱货物予以调换一次。但只能调换成液体类产品,且调换货的往返运费由乙方负责。超过三个月后,不再进行调换。公司提供的促销品、奖品、赠送品等不得进行调换和退货。乙方根据自己市场情况要求甲方发货,如遇积压、滞销,乙方应迅速组织促销活动,将产品促销出去。距离生产日期达到12个月的产品,乙方不得再进行销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第五条: 标准化作业及规范化服务1标识形象统一乙方店面须依甲方统一的店面招牌设计要求制作,装饰所涉字体、颜色、材料、商标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等,均须符合甲方统一的规范与标准。2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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