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魅力之城总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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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科魅力之城总包合同 合同编号: 杭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万科魅力之城二期二标段施工补充合同 建设单位: 杭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第三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专项条款第六章 万科住宅防渗漏、防裂指标,单户报修指标要求及奖惩办法第七章 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标准第八章 安全文明工地平面布置图第九章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第十章 保修协议书第十一章 万科住宅细部检查范围、流程及标准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1.2.1.3.1.4.1.5.1.6. 工程名称: 万科魅力之城二
2、期二标段 工程地点: 杭州江干科技园区 指标和概况: 建筑面积: 76461平方米 ; 监理单位: 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甲方代表: 路赞女士 ;乙方代表: 先生 工程 7300万 元整。 开工时间: 2007年10月12日(暂定,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工期基本要求如下表:目08.10.15施工结束。 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 甲方: 杭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甲乙双方原
3、已签订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杭州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签订“ 万科魅力之城二期二标段施工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如原“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杭州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与本补充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鉴于乙方拟承建 万科魅力之城二期二标段510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甲方接受了乙方以人民币 7300万 元(大写 柒仟叁佰万 圆整)(暂估)做为本工程施工及竣工保修的总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中所有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2) 本合同;(3) 中标
4、通知书;(4) 报价清单;(5) 文件及文件补遗;(6)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 图纸;(9) 其他有关文件。3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4 考虑到甲方将按以下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与甲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5 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6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方:杭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
5、行:帐号:电话:邮政编码:签约日期:2007年 月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2007年 月 日 日 第三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甲方廉政管理职责: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 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4、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
6、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5、 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 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乙方廉政管理职责:1、 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2、 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3、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
7、(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乙方当事人200-500元扣款,后果严重的取消乙方单位参加万科开发项目施工招 资格。4、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在乙方相应工程款中扣除,甚至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 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
8、任。6、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7、 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让利20万元。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1.1.1.2.1.3.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杭州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规、条例。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杭州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
9、一问题国家和杭州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二者均要满足。 第二条 图纸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结构、水、电等全套施工图纸及说明,或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2.2.2.3. 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14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
10、进行提示。 第三条 工程监理3.1.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4条约定)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监理工作,3.2.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14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7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3.3. 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4.1.4.2. 实行包工、包料(甲供材料、甲方分包工程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
11、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4.3.4.4. 本工程主体部分应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乙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分包对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4.5.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并对所有供第五条 工程履约保函及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6.1. 每月按实际工程进度付工程款,乙方应于每月20日将进度款申请资料报甲方及监理代表,包括工程形象进度、本期造价计算书、本期付款申请表等。甲方接申请资料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30前完成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
12、,再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每月安排9日、22日集中付款。6.2. 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乙方按月编制,经甲方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包括30万元)时,在当月进度款中支付,每项技术变更或签证的付款数为审核价的70,另外30在结算社会审价后,工程结算款清算时支付。6.3. 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总造价的85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
13、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 认的每月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中定额人工费下浮后数额的85为准,该款项在当月对应的进度款支付时逐月扣回。 第七条 甲方代表7.1.7.2.7.2.17.2.2 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5条约定)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
14、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7.2.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2.47.2.57.2.6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如乙方配合的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且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向乙方收取2000-10000元/次的
15、违约金。7.3.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乙方可在接到指令、批件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7.4.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代表8.1.8.2.8.3. 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5条约定)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
16、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8.4. 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单方面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乙方代表更换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结算价1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不符一次,扣除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九条 甲方工作9.1.9.2. 甲方应在开工
17、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清除地面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以上工作也可委托乙方办理。 甲方负责告知乙方施工用水用电位置,由乙方负责接水接电位置至施工现场的管线铺设及安装计量表具并自行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红线外工程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9.3. 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红线外工程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9.4.9.5.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
18、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9.6.9.7.9.8.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将八份施工图发给乙方。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周围环境监测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审核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9.9.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9.10.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
19、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11.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12. 甲方不按合同完成上述工作而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9.13. 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工作10.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 标书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
20、管理人员(详见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10.2.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0.2.1.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10.2
21、.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10.2.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10.2.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10.2.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10.2.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0.3. 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10.4.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
22、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10.5.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30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且需乙方公司总工签字确认,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验收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
23、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清单在第五章合同专项条款中约定)并由甲方同意,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实际实施的内容以签证形式体现,且实施内容不可超越已审批的方案。10.6. 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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