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重点.docx
《法理学考试重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理学考试重点.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法理学考试重点一、名词解释: 1、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 2、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 3、立法技术:是指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产生和利用的经验、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体制确立和运行技术、立法程序形成和进行技术、立法表达技术等。 4、法律实效,是指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行、执行或适用。 5、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二、简答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规定
2、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简述立法的意义? 立法具有很重要的功能,是体现国家职能和作用的必要手段和具体形式。 、它是国家意志形成和表达的必要途径和方式; 、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必须利用立法手段,来确认那些有利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立法者利用立法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 、立法还有指导未来的预测功能; 、立法是民主制度化的前提条件,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活动。 3、简述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4、试论我国法律解释的体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即立法解释,它包括对宪
3、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即司法解释,包括两种一种为审判解释,一种为检察解释;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解释即行政解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二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地方政权机关的解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该法规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二是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所进行的解释。 1 三、论述题: 1、试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如何推进? 第一,全面、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理学 考试 重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22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