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工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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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建宣发20063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工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企业、直属各单位:近几年来,我市许多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贯彻市建委关于在建设工地建立民工学校的若干意见(杭建宣发2003466号),由点到面,积极创办民工学校,经常对民工进行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常识培训,开展以“关爱民工”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活动。目前,全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已发展到300余所,并涌现了“十佳民工学校”,为提高民工素质,推进工程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还有一些建设施工企业对这项工作缺乏认识、不够重视,不少建设工地没有民工学校,民工在
2、工地生产生活的同时,不能得到与此相关的学习培训。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夯实人的素质文明这个城市文明的基石,构建和谐杭州,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强民工学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当前,杭州城市发展正处在从建设的现代化向管理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转变的重要时期。加强民工教育,解决民工问题是摆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建设施工企业一项义不容辞艰巨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站在杭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
3、从保护和调动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杭州城市管理现代化、人的素质现代化发展的全局,深刻认识加强民工教育,解决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而加强民工学校建设,是被实践证明落实好这项任务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首先,加强民工学校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无论是工程施工、还是城市建设,都离不开人尤其是民工。民工在建设工地生产生活,其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生产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建设行业素质、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其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能否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城市发展。那种“见物不见人
4、”,只管工程上去,不管民工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保障的无数事例,已给城市建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和深刻的教训。多年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城市建设必须“既见物又见人”,所有用人单位以及与此相关的管理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解决民工问题的重要职责,把全面提高民工素质放在重要地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有效途径,走上一条注重内涵、靠人的素质,实现城市建设又快又好发展的新路子。其次,加强民工学校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的实际行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
5、、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要努力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义务”。建立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就是直接对民工进行这些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固定场所和重要阵地。第三,加强民工学校建设是关爱民工、解决民工问题,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民工一头连着“三农”,一头连着城市化,他们虽
6、户籍在农村,但多年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工程建设,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民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民工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保障问题十分突出。尊重和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开展民工教育培训,解决民工实际问题,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有一个平台。而民工学校正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平台。加强民工学校建设, 一方面让民工在自己的学校学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懂得自己与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和义务,“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使民工基本实现“
7、安居乐业”;另一方面,有这样一个平台,企业可以更好地对民工进行“政治上引导,生活上关心,技术上帮带,文化上提高”,把“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民工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二、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民工学校的创建力度凡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地;县(市)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应建立民工学校,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民工学校建设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努力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总承包企业要切实落实民工学校建设的责任,从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善
8、始善终地抓好民工学校的组织和教学管理;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民工,原则上要在总承包企业所办的民工学校参加学习培训。总承包企业在多个建设工地建立民工学校的,应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民工学校领导小组和民工学校总校,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民工学校规划与组织,编制指导性教材,教学总体计划安排、师资的培训。对各民工学校分校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帮助、监督与考核。负责民工学校具体实施的各工程项目部,要加大投入,加强领导,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教学到位、管理到位。建设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把民工学校作为企业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民工学校建设的指导与服务。从2006年7月1日起,建
9、设工地民工学校列入“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选基本条件之一。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检查考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同时,对民工学校教学、制度等建设与成效情况一并进行认真的检查考核。2006年已申报“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有民工学校并经考评达标的,在评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中优先。2007年1月1日以后,民工学校建设不达标的工地,不得评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因特殊情况确无条件办民工学校的,建设施工企业应提供已对民工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和现场民工持证上岗的证明材料,报民工学校达标考评部门同意。三、完善民工学校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
10、量和成效加强民工学校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成效,必须做到“六个一”达标要求,即有一个固定的教学场所;有一套与民工学校章程相符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有一支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有一个全面的教学计划和经常不断的教学安排;有一系列适应当前形势、任务、要求需要,学用结合,寓教于乐,推动工程建设的载体活动;有一批学以用致的优秀学员。具体是:1、固定的教学场所。应在建设工地搭设临时设施时专门设置教室,亦可利用工地生活区内的职工活动室或职工餐厅。教学场所的设置不得小于40平方米。教室内配置桌椅、黑板、电视机等必需教学器具,有条件的应配置DVD播放机、投影仪。教室四周墙上张贴民工学校章程、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
11、则、教学计划等内容,建立学习园地。教室门口悬挂“公司项目民工学校”牌子,标牌规格不得小于60cm45cm。在教室外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民工学校好人好事及与教学有关的新信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教学管理考核制度。包括民工学校章程、学员守则、师资管理、教学检查考核、优秀学员评比、教学台帐设立等制度,其中教学台账应包括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图、教材及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师资力量配备表、活动开展记录、月课时安排表及日常活动开展的照片、音像资料等,并有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3、固定的专兼职师资。建立由企业领导、工会、人力资源、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与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社区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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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民工 学校 建设 实施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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