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读书笔记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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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读书笔记总结民事诉讼法读书笔记总结 诉的主体是否适格。 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事实与理由。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请求法院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某种民事实体法律地位或者某种民事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 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区分不同情况:1、对特定物和特定行为的给付之诉,仅以诉的声明来判断;2、对于金钱、种类物和内容可重复的行为之给付之诉。要用诉的声明和事实共同来确定诉讼标的。 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当以诉的声明作为确认标准。消极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否认被告的请求。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中表明的所欲达到的形成效果。 事实与
2、理由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根据在于其所享有的诉权。 诉权是当事人基于民事诉讼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者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诉权的内涵有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两个方面。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法院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诉讼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起于诉讼止于诉讼终结,不依赖于诉是否合法或者是否有理由。 审判权应转化到诉讼法律关系中以实现对权力的制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 诉讼主体一般包括当事人、法院、检察院以及有特别代理权的诉讼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同诉讼结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诉讼指挥行为
3、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诉讼契约的法律分析 原告在特殊情形下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从事参加之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理论上存在争议。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只能是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仍有权对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的两极对立构造是民事诉讼的基点。 当事人的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当事人应当在原告起诉时确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为程序当事
4、人,即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法律权利或者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纠纷的人和相对方。 诉不合法裁定驳回,诉无理由或者诉不合理判决驳回。 正当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到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当事人适格问题 诉的利益问题 诉讼担当是为了保护原当事人的权益而赋予另一主体的诉权。 独立财产与独立承担责任是法人人格独立的基础。 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能否代理共同诉讼中的数个当事人,要看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否存在独立的利益冲突。 法定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权是监护权的内容。 法院在实体审理前要查明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主要是看是否有原、被告、第三人的授权委
5、托书和其类别。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实体法的问题。侵权责任法对这些有相关规定。抽象的证明责任如何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分配证明责任问题上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通说。法官可依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 代理权存在的争议应由主张代理关系存在的一方对引起代理关系发生变化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履行问题等其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法律上的推定分为法律上的推论推定与直接推定。 间接反证与证明责任 证据不足即未达到证明标准。 法律真实是指法院在裁判中对事实的认定符合民事诉讼法
6、中的证明标准,从所依据的证据来看已达到了可视为真实的程度。发现真实是民事诉讼法的根本目的,只有使法院的裁判建立在发现真实的基础上,民事实体法才能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利益这一实体法和程序法目标才能实现。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要求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对实体法事实证明的一般情形。只有少数对举证特别困难的案件事实,才适用较高程度盖然性的证明要求。 人民法院将当事人逾期举证的行为视为主张放弃举证的权利,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法院审理时不再组织质证。 证据交换 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简易程序不受30日的限制。举证期限从收到举证、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调解案
7、件时一看是否有调解可能;二、看当事人是否自愿。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存在着调审合一的严重弊端。 证明责任是败诉风险说。当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才能产生证明责任的问题。人民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的问题。 证明是查明争议事实的真伪,获得裁判的事实根据。法院应先确定案件事实,再裁判权利义务关系。 证明对象的条件:1、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2、该事实有实体法或者程序法上的意义;3、双方对该事实有争议;4、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法院通过具体的事实来认定抽象的事实。 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的能力。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常成为质证和法庭辩论的主要问题。 当事人主张适用外国法、地方性法规或者当地习惯时,也要成为
8、证明对象。 诉讼上自认的对象只能是案件事实,而不受法律。 自认与承认对方诉讼请求不同。 诉讼外承认可作为证据来使用,但不具有免于证明的效力。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除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外,法院确认此种承认的法律效力。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私权,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 推定事实 预决的事实是指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 判决的既判力问题 预决范围还包括仲裁裁决。 民事判决的预决效力应限于判决主文中认定的事实,不包括判决理由的事实。 证据应当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当事
9、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向法律举证,法院只起辅助作用。 法院的任务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必须搞清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真实情况。 民事诉讼证据的构成要件:1、必须为客观存在的事实,有客观性;2、与待证事实有联系,关联性;3、符合法律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合法性。 证据能力的有无是法院认定证据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事实材料若不具备合法性,即无证据能力。无证据能力,应当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批复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一种形式。 法律在设定义务时应当符合期待可能性的要求。 证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
10、事实的能力。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证人无因不出庭、视听有疑点、证人有利害、原件无核对、年龄智力不相当。 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据证明力有规定时,法官须依据该规定,否则就构成认定事实违法;未规定时,法官应依据理性、良心、生活经验对证明力作出判断。 用证据来证明权利主张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真相的手段。 依据证据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反证的作用是消弱、动摇本证的证明力。反证不同于对本证的反驳。证据反驳指对对方的证据认为不合法、不真实或者无关,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反证则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本证必须达到法官确信该事实很可能存在的程度
11、。反证只须达到使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间接证据的规则:1、各证据本身真实可靠;2、形成证据链条;3、间接证据本身有一致性,相互间不矛盾。 公文书应当向制作单位调查真伪。 书证的条件:1、本身真实;2、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证人不得为:1、不能正确表达其意志的人;2、诉讼代理人;3、办理本案的法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 书面证言有证人的身份证明及证人作证能力的证明;未经双方当事人认可,不可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可作为证据。 当法官用尽其他证据仍无法对待证事实形成心证时,才可把询问当事人作为证据。 承认对方主张的不利于己方的事实为自认,具有免除
12、对方当事人证明的效力。 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专家辅助人制度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部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勘验笔录的制作;1、依据当事人申请而制作;2、法院依据职权来制作。 证据保全是指事先固定保存证据的制度。条件为:1、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将来难以取得;2、开庭前进行。实务中进行证据保全不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通常应通知其到场。 经人民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2个诉讼代理人时应在委托授权书中载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与特别授权的不同,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者反诉。代理权限是否包含执行程序。
13、离婚诉讼等身份关系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参加。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庭提交离或者不离的书面意见。 授权委托书是授予代理权的凭证,其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代理权的有无和大小。 诉讼代理权未变更或者解除前,委托诉讼代理人已实施的诉讼代理行为仍然有效。在转委托诉讼代理中,转委托诉讼代理人仍然是原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而非转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则是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只要有一个必要共同诉讼人来参加,就应当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来追加使其参加诉讼。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我国民事诉讼
14、法是以承认原则来处理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权利的。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 证据材料是法庭审理初期,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而证据则形成于庭审调查终结或者法庭评议阶段,才能确定哪些证据材料为证据。 调解中的合法原则是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调解的程序与庭审的程序相同。调解协议内容如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时,审判人员可以让当事人重新协商。调解书是以调解协议为根据,并对其进行确认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便于履行,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另起一行,写诉讼费用的承担。 调解书签收与否是该调解书生效与否的标志。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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