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定稿).doc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定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定稿).doc(6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术 语2第三章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3第四章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7第五章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与建设要求85.1 总体要求85.2 公共服务设施95.3 住宅与建筑125.4 基础设施建设175.5 管线综合335.6 景观与环境34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6第七章 附 则37本标准用词说明及其它说明38附件一: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表39附件二: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44附件三: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与详细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表49附件四: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与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54第一章 总 则1.1
2、 在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指导下,为加强对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指导,特制订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城镇(不含乡政府驻地)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城镇型居住社区建设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规划和建设管理。1.3 本标准涉及三个层次规划内容: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二是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三是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村镇体系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村镇体系规划相关内容的深化和优化调整,应单独编制。新型农村社区
3、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规划,应同时编制。1.4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1.5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以县、市(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的地域范围,乡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应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范围应按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确定。1.6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
4、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省市二级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评审,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县、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省直管县(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批,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单位,应取得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单位,必须取得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第二章 术 语2.1 新型农村社区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土地利用规
5、划和相关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所建设的、居住方式与农村产业发展相协调,且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民聚居点。2.2 城乡一体化 是指在城乡统筹工作方法及思路的引领下,统筹城乡发展政策、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实现其均等化的发展模式。2.3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 是指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进行的县(市)域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规划,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位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引导等,也包括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是村镇体系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村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优化。2.4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 是
6、指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内,对产业发展、产业布局以及土地利用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出安排的规划。2.5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 是指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进行的兼有控规管制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6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是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占用的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四类,不包括生产用地。2.7 建筑线一般称为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2.8 历史文化名村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或河南省政府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 第三章 新型农村社
7、区布局规划3.1 规划期限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3.2 原则与要求3.3.1体现集中、集聚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选址应考虑耕作半径,有利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方便居民现代生活。积极鼓励第二、三产业依托社区集聚发展。3.3.2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以规模大、区位好、基础实施相对配套的现有村庄为基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3.3.3 保护生态环境。 3.3.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选址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避开生态敏感区,并应避开自然
8、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以及文物埋藏区。3.3.5 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应避免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线穿越,应避免沿公路布局。3.3.6 新型农村社区的布局应与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特殊功能区规划等相衔接。3.4 主要内容3.4.1 应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目标,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数量、平均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目标、人均收入目标、平均耕作半径等。3.4.2 应依据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预测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3.4.2.1 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的预测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M=p(1X) M -规划期末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 P-整合村庄的
9、人口总数,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整合的行政村或村庄的人口总数。 X-期末城镇化转化率。按河南省2030年城镇化水平70%的目标,河南省现有农村人口的40%需转移到城镇。因此,河南省整体的期末城镇化转化率为40%。 -转化率折减系数。虽然河南省规划期末的城镇化转化率为40%,但却需要20年才能完成,因此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调查研究,并确定转化率折减系数。一般转化率折减系数应在0.250.75之间。3.4.2. 2 集中、集聚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原则上不超过1个,每个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人,山区、丘陵区的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可适当降低,但不宜低于600人。3.4.3
10、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均建设用地宜不超过100m2。3.4.4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村庄的迁并与整合规划。3.4.4.1 村庄的迁并整合规划应注明被迁并整合村庄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并应注明被迁并整合村庄的去向。3.4.4.2 在地理条件、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村庄,不宜整合迁并,应就地改造,逐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农村社区,特别注意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3.4.5 新型农村社区的分类3.4.5.1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相对位置可分为一般新型农村社区、城郊新型农村社区。一般新型农村社区指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城郊新型农村社区指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
11、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与城镇发展的关系。(城中村城镇型居住社区指位于城镇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建设模式。)3.4.5.2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旧有村庄的整合情况,可分为单村独建型新型农村社区和多村合建型新型农村社区。单村独建型新型农村社区指一个行政村或一个行政村内部几个自然村庄单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时编制村庄迁并整合规划,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和人口的整合。多村合建型农村社区指两个以上行政村或多个自然村共同建设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方式。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时应进一步编制以人口、土地、边
12、界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村庄迁并整合规划。3.4.5.3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容纳人口的多少,可分为特大型农村社区、大型农村社区、中型农村社区和小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规模划分 表3.4.5.3 人口规模(人)社区类型 600010000特大型社区40006000大型社区20004000中型社区2000小型社区人口规模超过10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宜按镇规划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其内部社区的详细规划也宜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编制。人口规模小于10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其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3.4.5.4 根据我省自然地理情况的不
13、同可分为平原农区新型农村社区和山区、丘陵区新型农村社区。平原农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宜采取集聚整合、规模发展的模式进行建设,重点推广特大、大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山区、丘陵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宜采取适度集聚、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模式进行建设,重点推广中型和小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3.4.5.5 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居民生活习惯、现有建设基础、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类型还可分为就地改建型和异地新建型。就地改建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具有较好的或便于形成的对外交通条件,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并可以实施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
14、社区建设的需求。异地新建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选择荒坡地或一般耕地实施。3.4.6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包括新型农村社区产业的发展方向、规划建设的特点和要求等。3.4.7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需迁并整合的村庄,除危房维修外,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严禁在现有村庄新建和改建。3.4.8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核算,包括现状城乡建设用地的构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占地规模以及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集约、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规模,并对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的平衡进行预测。3.5 基础设施规划3.5.1 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交通体系规划、给排水及污
15、水工程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环境卫生工程规划、防灾减灾工程规划等。3.5.2 基础设施规划的总原则是分区统筹、区域共享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3.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3.6.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总原则是分区分级统筹、科学合理配置、区域共享共建。3.6.2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5.2.3款的要求。3.7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3.7.1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总原则是大区域统筹全局、小区域根治重点。即大的生态系统建设、大的流域污染问题治理要从全局和全区域出发进行规划建设;小区域内应重点治理污染源和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3.7.2 生态区和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应符
16、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8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3.8.1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应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先保护后开发,重点是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特别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3.8.2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3.9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点是近期应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对近期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做出具体安排。3.10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成果应有文本、图件和相关附件构成。第四章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4.1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4.1.1 在规划的范围内确定新型农村社区
17、产业发展的方向、产业发展的结构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按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充分体现农民就地就业,就地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4.1.1.1 应编制产业布局规划,尤其是二、三产业布局规划。4.1.1.2 产业发展的用地规模,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的用地规模,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计入新型社区建设用地范畴。4.1.2 在规划的范围内对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做出安排,实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在功能上的有机对接。4.1.3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核定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标准按两类控制,类为7085m2,适用于高层或多层为
18、主的社区,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行政村;类为85100m2,适用于部分有低层住宅的社区,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行政村。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标准分类 表4.1.3分类人均用地指标(m2 /人)适用范围类7085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行政村类85100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行政村注: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标准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110 m2/人。4.1.4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划范围内的村庄迁并整合规划。4.1.5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4.1.6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做出具体安排,其规
19、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4.1.6.1与自然环境和谐,与产业发展、产业布局相衔接,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清新优美,充分体现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4.1.6.2 集中紧凑,避免无序扩张,全面综合地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用地。4.1.6.3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标准应符合表4.1.6.3 的规定,各项建设用地取值相加不应超过建设用地上限。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标准 表4.1.6.3用地类别占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 /人)类类住宅用地557545705075公共设施用地8156156.516道路广场用地1015715916绿化用地584858建设总用地100
20、758585100注: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建筑用地和公用工程设施用地。4.2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4.3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图纸以及附件构成。第五章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与建设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进一步研究论证新型农村社区的选址和建设用地范围。5.1.2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宜与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相一致。5.1.3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用地标准宜与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相一致,且应对空间发展规划阶段确定的用地布局进行深化和优化。5.1.
21、4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对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进行深入细致的勘察和调研,应对建设用地及其周边自然环境、现状建设情况等做出建设性的评价。5.1.5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建设总平面图和建设效果图。5.1.6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专项工程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5.1.7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竖向规划。5.1.8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按本标准执行。5.1.9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适当增加控规图则管制要求。控规图则应落实空间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落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点以及建设方向。控规图则主要有九项指标构成,即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新型农村 社区 规划 建设 标准 定稿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587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