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发工资的法律风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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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发工资的法律风险工资支付工作程序4:单位迟发一天工资,员工能否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HR法律实务问题 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某月该公司晚一天才发放工资,员工张某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无故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张某的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法律对拖欠工资有着怎样的规定?何为“拖欠”,何为“无故拖欠”,单位“迟发一天”是否属于拖欠?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如何操作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拖欠工资产生的法律风险?以下我们将逐一进行分析。 劳动法思维与法律要点 一、“拖欠工资”的法律认定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向劳动者
2、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企业违反这一义务,即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需要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按照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的解释,“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所谓“规定的付薪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在本文上述案例中,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每月5日
3、就是固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严格来讲,每月5日当天24点过后,公司才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上述案例中,该公司迟延一天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也属于“拖欠工资”行为,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就要承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 二、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否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见,严格从法律规定上来讲,不
4、管是无故拖欠多长时间发工资,即使是一天,劳动者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而已,并不影响定性。 三、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否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该法四十七条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因此,在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单位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四、迟延支付工资而不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依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四条,有下列正当理由,用人单位可以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付薪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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