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强案二审判决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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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子强案二审判决书 上诉人:张子强,男,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智浩,男,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被逮捕。 上诉人:马尚忠,男,岁,河北省秦皇岛市人,住湖北省老河口市。年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年,在广东省坪石监狱服刑。年月日被押回广州市受审。 上诉人:梁辉,男,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住老河口市。年月日被逮捕。 上诉人:钱汉寿,男,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被逮捕。 年月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和李运、朱玉成、蔡智杰、余汉俊、
2、刘鼎勋、黄华生、柯贤庭、胡济舒、叶心瑜、钱汉业、罗志平、甘永强、邓礼显、张焕群、陈立新、黄英德、何志昌、黄文雄、刘国华、余船、江荣长、张志烽、陈树汉、黄毅、韩法、江才古、罗月英、陈辉光、叶继聪、叶继钰、刘锦荣等名被告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窝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对被告人张子强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亿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亿元。
3、对被告人陈智浩以 。 被抓后能坦白认罪,并揭发了同案人的多宗犯罪事实,应认定为立功;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年月间,上诉人张子强向上诉人钱汉寿提出购买炸药,并指派刘鼎勋与钱汉寿联系具体事宜,还通过刘鼎勋向钱汉寿先后支付了购买炸药款港币万元。同年月,钱汉寿回原籍广东省汕尾市非法购买炸药公斤、雷管支、导火索米,分装在个泡沫箱内伪装成海鲜,并于年月日指使他人运到香港交给刘鼎勋。次日晨,张子强、刘鼎勋伙同他人一起将爆炸物搬运进流水响大窝村号。中午,又转移至马草垄村号。同月日,该批爆炸物被查获。 年底至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找到叶继欢,共同参与蔡智杰等人的密谋,准备
4、劫持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驻深圳办事处经理李晨曦,以取得其在深圳的一批钢材提货单后提取钢材。年月日晚时许,上诉人马尚忠、梁辉和黄毅受叶继欢指使,驾驶一辆吉普车到深圳与陈智浩会合,在深圳市南方国际大酒店附近将李晨曦劫持往广州。途中,黄毅开车,陈智浩、马尚忠、梁辉恐吓、殴打被害人。梁辉卡被害人脖子并用手铐反铐其双手,马尚忠则用封箱胶纸封住被害人口、眼,后马、梁又用棉被、衣物捂住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搜去其携带的办公室钥匙。马尚忠、梁辉、黄毅开车到城郊抛尸灭迹,陈智浩则将钥匙交给余汉俊等人。同月日,蔡智杰等人用从被害人办公室搜得的提货单提走直径毫米的盘元钢吨,予以销赃。 年初,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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