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docx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中层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对新任中层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局新任中层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中层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 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
2、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求廉政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 1 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 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局纪委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局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单独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第七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中层干部在任职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 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 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2、局党委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跟踪,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干部 廉政 谈话 制度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48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