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docx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 城 市 夜 景 亮 化 工 程 省 建 设厅 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方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
2、保修期从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保修书一式五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 月 * 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 修书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486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