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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程序QG/SHCZ 15.001-2008(A/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扩、改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沧州分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抗震减灾“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49号)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
2、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中石化安(2003)285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石化2007.6.18)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3.1三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及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3.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存在可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4 职责和权限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
3、设项目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设计、验收阶段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业的报审、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初审、备案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可研、初步设计、开工条件论证报告的初审。4.2 技术开发部负责委托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负责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职业卫生专篇,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初审、上报。4.3机械动力部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组织施工部门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负责抗震减灾评价及相关的审查、备案工作。4.4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和建设
4、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并组织相关的初审、备案。4.5消防队负责消防手续的办理工作;参与各个环节消防专业的审查;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4.6财务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项目立项阶段5.1.1 技术开发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并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抗震设防内容进行论证,编制劳动安全章(节)、环境保护章(节)、职业卫生章(节)、消防章(节)和安全条件论证报告。5.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技开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附件1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劳
5、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抗震减灾方面的内容进行初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前,将初审结果经厂领导签字后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5.1.3机械动力部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对尚未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机械动力部根据国务院令323号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将编制的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报政府地震主管部门审定。建设项目应一次性完成该场地所在区域(含预留场地和原有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避免重复评价。5.1.4消防队向消防主管部门办理消防建审工作,办理立项征地消防意见书。5.1.5安全环保部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建设项
6、目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安全环保部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总部安全环保局。5.1.6初审审核同意后,由安全环保部向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评审评价报告的申请。安全环保部根据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评价报告,并形成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上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5.2 项目设计阶段5.2.1 技开部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消防专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委
7、托设计单位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使之满足以下要求:a)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的法律法规;b) 充分体现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消防建审中提出的措施建议。c) 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时,应包括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措施及设施所须的投资。5.2.2 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技开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根据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附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在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及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5.2.3 安全环保部、消防队分别向相应地方安全、环
8、保、卫生、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设计审查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安全: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并将审查意见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职业卫生: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确定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由授权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和批复。消防:向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消防审核意见书。5.3 项目施工阶段
9、5.3.1供应公司对设备、材料的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口设备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指标应满足或优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5.3.2 机械动力部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设计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5.3.3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措施不得擅自变更。若有重大变更,由技术开发部审批同意,并通知安全环保部、消防队后方可实施。5.3.4 机械动力部对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3.5工程中交时,机械动力部要把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有关施工资料作为交接内容,并委托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
10、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a) 建设项目概况;b)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c)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d)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5.3.6建设项目竣工后,机械动力部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满足生产、储存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未施工完成并测试合格的,不得投料试运行。5.3.7建设项目竣工后,财务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5.4 项目试运行阶段5.4.1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生产管理部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石化1998建字162
11、号)的要求,在生产准备阶段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在总体方案审查前,生产部组织对总体试车方案中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按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附件3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报股份公司工程部审查。5.4.2生产管理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5.4.3 安环部办理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宜,并将地方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意见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5.4.4投料试车前,开工组织部门按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附件4要求对安全、消防、职业卫生
12、等设施组织检查确认,检查报告报股份公司工程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5.4.5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项目所在生产车间对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进行跟踪检查,并将以上设施的试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环保部。5.4.6消防队对消防设施的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5.4.7生产管理部对建设项目进行标定,同时对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进行标定。5.4.8机械动力部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对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压力表、安全阀、起重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用电设备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消防
13、、环保设施满足生产、储存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5.4.9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保证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用。5.4.10联合生产性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5.5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5.5.1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验收评价及竣工验收审查,消防队负责办理消防验收,办理程序如下:安全a) 选择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b) 组织相关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初审意见经主管厂领导签字后报总部安全环保局。c) 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按中国石化安2007687
14、号附件5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报告经主管厂领导签字后报总部安全环保局。d) 安环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准备资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e)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并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f) 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环保a)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现场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b) 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竣工验收报告;c)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d) 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e) 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应在试生产期间3个月内申请
15、上报。职业卫生a)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b)组织相关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初审意见经主管厂领导签字后报总部安全环保局。c) 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按中国石化安2007687号附件5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部安全环保局。d) 安全环保部按照卫生部49号令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报总部安全环保局。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中签署主管部门意见后,安全环保部将相关资料报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e)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f) 将地方政府主管
16、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报总部安全环保局备案。消防a) 向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消防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b) 请市消防支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c) 办理消防验收意见书。5.5.2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完成后,技术开发部组织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6 形成的文件与记录6.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表6.3 立项征地消防意见书6.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6.6安全条件论证报告6.7安全设立评价报告6.8 安全设立评价报告初审意见表6.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6.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
17、6.1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6.1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初审意见6.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6.1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书6.15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6.16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意见6.17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6.18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6.19 消防专篇6.20 初步设计审查表6.21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2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6.23 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6.24 总体试车方案6.25 总体试车方案审查表6.26 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方案6.27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6.28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初审意见6.29 环境保护设
18、施专项竣工验收报告6.30 环境保护设施专项竣工验收意见6.31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32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初审意见6.33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6.34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35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36 投料试车安全检查表6.37 竣工验收检查表6.38 投料试车检查表7 检查和考核7.1 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7.2 机械动力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对施工质量和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7.3 装置试运行期间,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装置是否满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指标
19、要求。7.4 按照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8 附则8.1 本标准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沧州分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海菊 王志瑞张同海王海霞赵跃建设项目安全、卫生、环保“三同时”管理流程图工作流程归口部门分管部门依据文件形成文件和记录编制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立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试运行初审项目建设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初审项目建设总体验收初步设计初审环保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卫生设施设计审查初审试生产技开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开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表安环部安全设立评价报告及审批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审批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表技开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初步设计审查表安环部安全设施设计审批表职业卫生设施设计审批表机动部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生产部总体试车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生产部总体试车方案审查表生产部投料试车检查表安环部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及审批表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及审批表环境监测报告安环部竣工验收检查表安全、环保、卫生竣工验收安环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审批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审批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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