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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公司、各单位、部处室:为了持续加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特制定“十二五”期间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作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总抓手予以逐步实施,请各子公司、各单位、部处室根据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或修改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坚持不懈地做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保证节能减排
2、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河南煤化工201056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的任务是:确保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与省市政府签订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顺利完成;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第三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的工作方针是: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资源、能源。第四条 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是企业节能减排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永煤集团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范围内履行节能减排责任,配合、协助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搞好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第五条 永煤集团(含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全体
3、员工都有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的责任。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永煤集团(含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永煤集团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见附表)。组长由永煤集团董事长兼任,副组长由副董事长、分管副职兼任,成员由永煤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 长:唐远游副组长:曹志安 侯世宁成 员:贾修启、丁献玲、谢述新、张 毅、王洪海、张军强、强岱民、杨联合、程东全、付才国、张爱民、成雪梅、张明华、丛子月、刘兴彦、王瑞海、白景双、杨明林、田尚
4、仁、尤德玲、金 新、彭业升、霍保山、周 荣、武凤林、李海深、王 伟、王天忠、陈万宇、贺东升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瑞海(兼)办公室副主任:白景双 田尚仁成 员:技术信息中心、规划发展部、机电部、生产部、地测处、通防处、财务部、宣传部、办公室、煤质中心、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安监局相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均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与管理机制,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 永煤集团建立集团公司、子公司和直属单位、子公司其下属直管单位的三级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实行分级管理。第十条 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5、本单位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第三章 主要职责第十一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审定企业重大节能减排事项,审定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决策重大节能减排项目。3、建立、健全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审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配备、任免情况。4、审定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奖惩情况。5、审定企业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传达并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组织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2、制定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拟订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和奖惩方案。并考核和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3、备案各子公司
6、、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制度并检查和考核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4、深入企业,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5、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单位节能减排和环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职工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6、建立完善能源监测机制,加强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用能情况的监测和管理。7、开展清洁生产,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走低碳经济之路。8、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和工作档案,做好能源监测统计工作。9、组织完成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10、负责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 永煤集团其它相关部门的节能减排职责1、贯彻、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
7、法律、法规。 2、在业务范围内配合技术信息中心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2、建立健全本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并指导、检查、考核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3、根据指标和考核细则,制定本单位的节能减排规划、年度计划、节能减排制度、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4、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建立统计档案,各种能源统计报表要如实填报,并按要求向集团公司报送。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做好节能减排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6、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及时上报集团
8、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监督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7、负责落实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节能减排工作。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 永煤集团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永煤集团年度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不得参加上级公司评先,本单位节能减排奖励。第十六条 主要考核内容:1、年度节能减排分解目标完成情况。2、年度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倒排计划进度落实情况。3、控制能源消耗的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4、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减排的现场管理状况。5、永煤集团节能减排考核办法所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七条 考核依据:考核以当
9、年各子公司与省市政府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和与永煤集团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为基础,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具体考核办法进行。第十八条 考核方法:采取百分量化考核方式,其中节能占60分,减排占31分,宣传培训占7分,创新占2分。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指标及重点节能减排计划项目的进度进展、完成情况跟踪落实。各成员企业对节能减排目标及重点节能减排项目要分解落实进度,每月末结合本单位实际考核办法进行自查。第二十条 考核方式:集团公司实行月度统计、季度抽查、半年检查总评进行奖罚,依据永煤集团节能减排考评办法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总结,并以此进行经济奖罚。第二十一条 奖罚措施1、为充分调动
10、集团公司各相关部室及各成员企业做好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奖罚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考核结果与年度效薪挂钩奖罚并行。2、永煤集团、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参加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奖罚的人员为永煤集团节能减排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节能减排办公室成员、主要节能减排管理部室相关人员、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3、根据河南煤业化工明电2010263号文精神,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效薪挂钩,占年度效薪10%的办法,得分低于90分的单位不得奖,90分以上时(含90分),按挂钩部分全额的(分值-80/20*100%)奖励;80分以下时(含80分),按挂钩部分的全
11、额的(80 -分值/20*100%)扣罚,扣完为止。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并从重奖励节能减排项目。按照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办法对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奖罚,奖罚重点是项目负责人、参与改造人员及直接管理人员。奖励标准为节能效益的10%8%(效益50万元以下奖10%,50万元以上奖8%),没有特殊原因没有按约定时间完成节能减排项目时发以上人员完成奖励额50%。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要在本文下发之日起15日内重新修订定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职责,报永煤集团审核备案后实施。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永煤集团及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负责落实和执行。永煤集团及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部门负有执行并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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