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科学的哲学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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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科学的哲学方法【英】约斯穆勒:海派经济学,第6期,2004卷第2辑内容提要 本文是19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斯穆勒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一篇重要论文,国内首次译出。文章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传授或自称是传授国家致富之道的科学,并阐述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尤其是哲学研究方法。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方法论 哲学方法表明定义的本质和对象,可以设想一门科学的定义在写作顺序中所处的位置与通常在教学顺序中的位置相同。既然有关一门科学的著作经常在一开头就试图以一个简洁公式来说明这门科学是什么,与其他科学有何不同,那么,就可以推测这一公式的形成通常先于这门科学本身的发展。但是,这种推测与
2、已有的事实相距甚远。有关一门科学的定义差不多必然是在这门科学本身创建后才有的,而不是在它之前。就好比城市的一座围墙,造好的围墙通常不是为了去容纳以后将涌现出的大型建筑,而是为已有的集合物划出一个范围来。人类在刚开始种植前并没有为科学耕种先去丈量土地;也并非先把人类研究的领域划分成几块,再去收集事实存入其中;这些活动是以不大系统的方式进行的。当从一个持续进行的前后一致的研究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发现一个个或一组组集结起来时,相继产生的各种真理根据它们各自的相似性而聚集在一起。无需有意划分,事实自身就分类了。这些事实根据它们共同和明显的相似性在头脑中联系起来;由此形成的集合体,口头上经常这么称呼的集合体
3、,就需要用一个共同名称来命名。由此而获得同一个名称的这部分真理就叫做一门科学。很久以来,人们认为这种偶然的分类并不是完全准确的。到了人类认识发展到经过更高级阶段,人们开始意识到要去确定组在一起的事实群是否是以某些共性区别于其他事实,这些共性又是什么,作这样的确定是很有裨益的。而对这个问题的最初回答普遍是笨拙的,由此得出的定义也极不恰当。实际上,在整个一门科学里,几乎不要求什么研究达到像对这门科学本身研究那样高的分析和抽象程度;研究这门科学本身是什么,换句话说即研究区别于其他真理而形成这门科学的全部真理的共性。因而许多精通一门科学具体细节的人,面对着要提出一个理应经得起逻辑反驳的有关科学自身的定
4、义时,将变得非常不知所措。从这点看来,我们不能把撰写基础科学的作者排除在外。这些著作所提出的各门科学的定义,绝大部分要么是不适合这些科学的有些定义过于宽泛,有些过于狭窄要么是没有深入到这些科学中去,只凭科学中一些偶然的而不是主要的东西去下定义;要么只根据一门科学的某一特性下定义,也许这一特性确实是个明显标志,但是让人们靠它去给这门科学一个名称并把其列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那是太微不足道了。实际上,必须把一门科学的定义放置于真理级中,这个真理级是D斯图加特在观察到全部科学的首要原则是属于人类精神哲学时提出来的。这一观察是恰当的;全部科学的首要原则,包括它们的定义在内,迄今为止一直带有含糊性和不确
5、定性,这一含糊性和不确定性已经渗透到全部知识的最根本、最棘手的地方。要是我们打开任何一本书,即便是数学书或自然哲学书,我们也不可能不受到这样的打击:我们找到的代表基本观念的东西是模糊不清的,作者是以一种极不恰当的方式来制定出命题,并把这些命题作为首要原则硬塞给我们,、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作者一进入他主题内容时,显现出来的却是明晰的解释和有说服力的论据。这种反差从何而来呢?为什么这些科学结论已被承认的真确性丝毫没有因为前提的不牢固而受到损害呢?一个坚固的上层建筑如何能建立在不稳固的基础上呢?这一矛盾的解决在于这些所谓的首要原则实际上是最终原则。它们不是一个支点,在这点上可以将支持这门科学所有
6、其余内容的一系列证明悬搁起来,它们本身是证明的最后结果。虽然看上去所有其他真理都是从这些原则推导出来的,但其实这些原则,本身是最后得到的真理;它们是最后归纳阶段的产物或是最后和最精细分析过程的产物,可以将这门科学的特殊真理置于这些原则中;这些特殊真理先前已通过符合其本性的证据得以确证了。同其他科学一样,政治经济学仍然缺乏一个严格建构在逻辑原则上的定义,即便是一个与所定义的事物具有相同外延的较易得到的定义也不曾有过。这种情况或许实质上还不曾造成这门科学的真正界限在实际中的弄错或混淆;但已经造成了或确切说相关于对这门科学研究的种种模糊并且经常是错误的方法观。通过对政治经济学最普遍接受的定义的考察,
7、我们接下来证明上述看法。1首先,谈到对政治经济学本质和对象的通俗观点时,我们应该这样表述一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传授或自称是传授国家致富之道的科学。这种对这门科学如何形成的看法从亚当,斯密著作的命名和布局上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赞同。他把一本论述政治经济学的系统著作取名对国民生产财富性质和原因的考察;依次引入的标题也符合他写作的意图。就讨论的定义而言,如果所说的定义在任何既定语言中找不到,而只能通过将对这一主题的一百种现行说法概括抽象得到的话;那么看上去这个定义会遭到决定性的反对,认为它混淆了科学和技艺两个概念本质上的差别,尽管两者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的不同就好比理智与意志的差别或语法中陈述句与祈使句的
8、差别。科学讲事实,技艺讲戒律。科学是真理的集合,技艺是规则的总和或对行为的指导。科学的语言是,这是什么或这不是什么;发生了什么或没有发生什么。技艺的语言是,这样做,不要那样做。科学认识的是一个现象,并努力去找到这一现象的规律;技艺则给自身定个目标,并找出影响这一目标的种种手段。 因此,如果政治经济学是门科学的话,它就不可能是实践规则的集合;尽管如果政治经济学不是完全无用的话,实践规则就必然能建立其上。力学,作为自然哲学的一个分支,制定了运动规律和机械力的性质。实用力学则教我们如何利用这些规律和性质去提高我们对外部自然界的控制。一门技艺只有当它是建立在对主题(Subjectmatter)特性的科
9、学认识上,才算得上是一门技艺:没有这种认识,它就不是哲学,而只是经验,即柏拉图意义上的。因此,使国家财富增长的规则就不是一门科学,而只能算是科学的结果。政治经济学本身并不传授致富之道,但有资格对国家致富方法作出评价的人必须首先是个政治经济学家。2如下定义是专业人士最为普遍接受的,并在大多数论及这一主题的专业著作开头就规定好的: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调节财富生产、分配和消费的法则。在这个定义上往往还附上一个为人熟悉的说明,说政治经济学是就国家而言,而家庭经济学则相关于家庭。这个定义不存在前个定义里所具有的错误。它明显注意到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技艺;政治经济学熟谙的是自然规律,而不是行为戒律
10、,它只告诉我们事物自身是如何产生的,而不传授一种达到有助于我们形成事物的方法来达到某种特殊的目的。尽管就这点而言,这个定义是无可厚非的,但附加的说明却不尽然。确切地说,这个说明又退回到那种已遭驳斥的对政治经济学的不严密的流行看法上。正如定义所讲,政治经济学确实是一门科学;而家庭经济学,就它能从原则中推导出来而言,则是一门技艺。家庭经济学是由规则或关于节俭的箴言构成的,目的是维持家庭定期得到所要的必需品,并且保证通过大量规定的手段得到尽可能多的物质享受和快乐。毫无疑问,对政治经济学广泛实际应用的有利结果是成就国家,这有点类似于最完善的家庭经济学会成就家庭一样;但假定这一目的实现了,在对这目的可能
11、产生影响的规则和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差别,仍等同于枪炮射击学与抛射理论的差别或是精确的土地勘测规则与三角学的差别。尽管这一定义不会招致对附加说明的那种反对,但它本身也并非无懈可击。我们极力反对把定义和附加说明都不放在文章开头。在刚开始研究一门科学时,任何较为精确的东西都是无用且不合时宜的。在一个只是初步的定义中,无需科学的精确性;潜入初学者头脑的对象绝不是什么实质东西,而是一个一般的先入之见,关于从事这门科学的用途及将遇到哪些论题的先入之见。既然对定义的预言只是想指导初学者在开始时尽可能多的去理解他所学习的这门科学的性质,我们就不必对公认的公式吹毛求疵了。但是如果允许声称这个公式是通过对这一科学整
12、个范围进行彻底研究而得到的完整定义或界定,并试图在诸科学中标出政治经济学的恰当位置的话,我们就不能同意这一主张了。“一门关于调节财富生产、分配和消费法则的科学。”“财富”一词被蒙着一层烟雾而变得模糊不清。让我们用这一说法来确定。财富被定义为是除非劳动所得的取之不尽的东西外,一切对人类有用或合意的东西。一些学者用一切物质东西来代替一切东西的说法;这个差别就我们当下目的而言并不重要。就生产领域来说,如果有用或合意于人类的一切东西或一切物质东西的生产法则是包含在政治经济学中的话,那么就很难说这门科学将终止于何处,因为至少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物理知识都将包括在政治经济学中。谷物和奶牛。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物质
13、产品。谷物生产法则中包括各种农业原理;奶牛生产法则要研究奶牛喂养术,而如果这一喂养术确是一门技艺的话,就必须以生理学为基础。制造品生产法则中包含了整个力学和化学法则。得自于地壳的财富生产法则则不能不用大量地质学知识来阐明。当一个定义如此明显地超出了它所声称的范围时,尽管用于理解定义的种种限制条件没有表述出来,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能光从字面上来理解定义。或许人们会说,政治经济学精通的是这样一些适用于一切财富种类的财富生产法则,而那些相关于特殊贸易或事务的法则则构成了其他不同科学的主题。但是如果政治经济学与物理科学的差别仅在于此的话,那么我们或许敢说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区分。在知识的其他领域中也不存在这
14、种区分。我们不会把动物学或矿物学割裂成两部分:一部分研究的是一切动物或矿物的共性;另一部分则熟谙于每一种类动物或矿物的特殊性。理由很明显:动物或矿物的一般法则与具体物种的特性之间不存在本质差别。一般法则与特殊法则的关系就类似于一个一般法则与另一个一般法则,一个特殊法则与另一个特殊法则的关系:实际上,更普遍地讲,特殊法则只不过是一般法则之间相互修正后综合的结果。因此,仅以一般和特殊的理由来割裂一般法则与特殊法则的关系,这既不省事,也饽于正常思路。如果有一场合与财富生产法则不相同的话,那么一定是因为在这个场合中,一般法则与特殊法则有着本质的差别。而如果这样的话,本质差别就是基本差别,我们必须找到它
15、,并把定义建于其上。而进一步讲,政治经济学与物理科学间已知的界限绝对不同于相关一切财富类型的真理与相关部分财富类型的真理间的差别。运动的三定律及重力定律,是人类已观察到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因此,包含在全部财富生产法则中的这些定律应该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几乎没有什么工业生产过程多少不是依赖杠杆性质的,但将这些性质归入到政治经济学的原理中是莫名其妙的。再者,物理科学中许多完全是专门研究,只涉及一些特殊种类的物体作为物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对调节谷物价格的某些条件的研究,几乎与全部财富生产的共同法则无关而只是农学家的知识。对矿业租金或渔业租金的研究,或对贵重金属的价值调查所得出的原理只直接关系到一
16、种特殊种类的财富生产;但这些原理仍可以置于政治经济学中。政治经济学与物理科学的真正差别必须到比谈论的主题性质更深入的地方去搜寻;因为实际上这一主题多半是两者共有的。政治经济学和一切有用技艺的科学根据事实上有一个相同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那些有助于人类获得便利和快乐的产品;但是政治经济学与物理科学仍是两门完全不同的知识。3如果我们考虑人类已获得或可获得的知识的整个领域,会发现它像自发似的将自身明显分成两部分,两者是如此尖锐对立,以至在我们知识的一切分类中两者始终是分开的。这就是物理科学和道德或心理科学。这两部分的知识的差别并不在于它们所熟谙的主题上:因为尽管从两者最简单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看,可以说它
17、们相关的是以不同的主题来接近真理即道德或心理科学涉及人类精神,而物理科学则涉及除人类精神外的一切东西;但是在两者更高领域则不存在这种差别。以政治学或法学为例,有谁会说它们是物理科学呢?然而它们对物质的精通不亚于对精神的熟谙,这点不也是明显的吗?再以音乐、绘画或其他高雅艺术理论为例,谁能说它们精通的只是完全属于物质的东西或只是完全属于精神的东西呢?以下看上去是对物理科学与道德科学的差别所作的理由说明。在人与自然的整个交往中,不论我们把人看作是作用于自然界或从自然界中接受印象的,产生的结果或现象取决于两个原因:作用物的特性和被作用物的特性。在人和外界的联系中,可能出现的一切事物都是二条或多条物质法
18、则与一条或多条精神法则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谷物生产是一条精神法则与许多物质法则相互作用的结果。物质法则就是指那些使种子生根发芽的土壤和植物的特性以及为人类生存提供养料的人生理机体的特性。一条精神法则则是人渴望生存的欲望及随之而来的对获取生存必要手段的意愿。精神法则与物质法则在性质上是很不相同的,因而将两者混为同一研究的对象有悖于理性分类的全部原则。因此,在一切科学方法中,两者一直是分开的。因而,既由物质特性又有精神特性所决定的任一复杂结果或现象可能成为两门完全不同的科学主题,或成为一门科学的不同分支的主题;一方研究的是现象只取决于物质法则这方面;而另一方研究的是现象只取决于精神法则这方面。物
19、理科学讨论的是物质法则和取决于物质法则这一方的全部复杂现象。精神或道德科学讨论的是精神法则和取决于精神法则这一方的全部复杂现象。大多数道德科学是以自然科学为前提的;而很少有自然科学是以道德科学为前提的。理由很明显,许多现象(如地震或植物活动)依赖的仅是物质法则,而与精神法则无关。因此,许多物理科学可能并不涉及精神,好像精神只是作为知识的接受者存在,而不是作为产生结果的原因存在似的。但是不存在单纯依靠精神法则的现象;即便是精神现象本身也要部分依赖于机体生理法则。因此,一切精神科学,包括纯精神科学在内,必须考虑各种各样的物理原则;而且(物理科学通常是合理地最先被研究的),那可以说精神科学是以这些物
20、理原则为前提的,所研究的是物理科学余下的复杂现象。现在将可以对政治经济学与属于生产技艺的各门科学的关系找到一个确切的表述。构成财富的产品生产法则既是政治经济学又是几乎全部物理科学的主题。然而,这些法则中一些是纯物质法则,属于且只属于物理科学;另一些是精神法则,仅属于政治经济学,由政治经济学最后概括出其相互联结的结果。因此,政治经济学是以全部物理科学为前提的;它当然要包括涉及人类所需产品生产的这些科学的全部真理或至少是生产过程中的物理部分。然后政治经济学研究有哪些精神现象关系到同样是这些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并从纯精神科学中借用这些现象的法则,研究与物理法则同时出现的这些精神法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21、从以上考虑中,下面似乎可以得出政治经济学正确完整的定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就取决于人性法则而言的财富生产和分配问题。”或者说“这门科学相关于财富生产和分配中的道德和心理法则。”这一定义足可以广泛应用,但仍缺乏哲学家需要的绝对精确性。政治经济学讨论的不是人类全部状态时的财富生产和分配问题,而只是人类处于社会状态中的这一问题;不是就其依赖全部人性法则而言,而只是依赖其中特定部分的人性法则而言。如果我们想在科学领域的全面分类中找到政治经济学的位置的话,我们必须接受这个看法。从任何其他观点看,政治经济学要么根本不是一门科学,要么是几门科学的叠加。如果一方面我们通览一下诸道德科学,在其中给予政治经济学
22、一个恰当的位置,而另一方面对作为这些道德科学对象的真理的取得方法或过程的性质加以集中考虑的话,就表现清楚了。一个被视为有道德或精神本性的人是一切道德科学的主题,这样的人以他的那部分本性成为具有几个明显假设前提的哲学研究的主题。我们可以研究单个人的属性,就好像除他以外不存在别人;接着我们可以将他视为是与他人相联系的;最后,把他视为是生活在社会中,即是构成人类整体的一份子,人类是为共同目的而有秩序地相互协作。在最后一个状态中,政府统治或对共同上级的服从是个常见因素,但是在概念中无关紧要,就我们当前目的来说也不必多加注意。与仅仅是单个人,不把他人存在预设为必要条件的(或许把他人存在仅仅预设为是工具或
23、手段)这些人性法则或特性构成了纯精神哲学的一部分主题。这些法则包括纯理智的全部法则和纯自利欲望法则。有些人性法则相关于某些通过他人或其他理性存在物而产生于某人身上的情感,如爱慕、良心、或义务感、满足感;就人行为而言,取决于或相关于人性的这些部分这些法则构成了纯精神哲学另一部分的主题,这部分是道德或伦理学的基础。因为道德本身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门技艺;不讲真理,而讲规则。建立在这些规则上的真理是从各门科学中得来的(全部技艺都如此),而其中的首要原理和几乎是这个特殊技艺所特有的一些真理则属于精神科学的分支。最后,有一些特定的人性法则特别关系到社会中的人产生的思想和情感,这个人即是为了一个或几个共同
24、目的而结成的人类整体或集体的一分子。事实上,很少有什么人类精神的基本法则是这一状态所独有的,几乎一切法则都在前两个状态里起了作用。但就是这些简单的人性法则,在社会这个更广泛的领域里产生了十分普遍的结果,这些法则(与由这些法则决定的更为复杂的现象相比)甚至在不太严格意义上可称为社会法则或社会人性法则。这些法则或普遍真理,构成了社会经济学这门科学的主题;但这门科学却没有被称为思辨政治学或政治科学来区别于技艺。这门科学同社会的关系,就等同于解剖生理学与机体的关系。它表明了人类是通过哪些人性法则进入社会状态的;人的状态的这一变化如何对他的兴趣和情感起作用,并通过这些兴趣和情感作用在行动上;人与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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