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校企合作特色专业实训、实习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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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师范大学校企合作特色专业实训、实习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专业实训、实习是高等学校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为了加强对专业实训、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专业实训、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中的专业实训、实习是指安博教育西南基地与重庆师范大学数学学院、重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校企合作特色专业)教学计划内的毕业综合实践教学活动。第三条 专业实训、实习目的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通过实训、实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
2、情,提高专业技能修养,增强服务社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四条 专业实训、实习具体要求是通过对了解社会及实习行业的业务情况,增强对行业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虚心向本行业人员学习,熟悉本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从中获得从事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第二章 实训、实习的组织和领导第五条 专业实训、实习的组织是由安博教育西南基地与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企业招聘用人情况,由安博教育西南基地负责安排具体的实训时间、地点、制定实训方案以及实训基地管理制
3、度;实训结束后,联系企业实习,由安博教育西南基地集中安排实习为主,以学生结合就业自己申请联系实习单位的自主实习为辅。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向学院提交自主实习申请书及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书面材料,经学院与安博教育西南基地专业实习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和批准,教学服务中心处备案后方可前往实习。第六条 在学院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由教务处、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配合安博教育西南基地教学服务中心组成的实训、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专业实训、实习工作。学校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实习办公室,负责处理专业实习日常工作。相关学院成立相应的专业实习工作小组,具体
4、负责专业实习工作。第七条 学院专业实习工作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组长,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为工作小组成员,其职责是:1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派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日程; 2编排实习组,落实实习小组负责人,做好思想动员及各项实习准备工作;3实习期间深入实习单位检查各实习环节的落实,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4负责解决专业实习中的相关问题,如专业问题、安全问题等。5负责审核专业实习成绩,组织专业实习经验交流,做好专业实习的总结和评优工作。第三章 实训、实习计划和大纲第九条 专业实训、实习时间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训、实
5、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制定。第十条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编制科学、可行的实训、实习计划,实训、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组织领导、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及日程安排、实习方式与指导、实习考核、实习总结、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实习单位安排和实习生编组等。专业实习计划于实习实施的前一个学期报教务处审核备案,专业应按审核后的实习计划执行。第十一条 选择实习单位和部门的原则: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单位条件好,重视实习工作;便于安排师生食宿且交通便利;就近方便,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稳固的实践教学基地。第十二条 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
6、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具体说明原因,经学院专业实习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三条 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习大纲,经学院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大纲一经制定,在使用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且注意逐步完善。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单位和场所选择要求、日程安排、实习准备、实习考核等内容。第四章 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第十四条 安博西南基地教学服务中心认真做好专业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专业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1按照专
7、业实习计划的总体要求,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2认真做好实训、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为实习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3实训、实习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困难,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4做好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成绩评定与评优工作。5组织学生做好专业实习总结工作。6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健康和安全。第五章 实训、实习学生第十六条 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训、实习。第十七条 实习生在实训、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安博教育西南基地、实习单位
8、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纪行为,须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给实习单位造成损失的,按实习单位规定自主赔偿。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学习学校关于专业实训、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服从学院和安博教育西南基地、实习单位的安排,虚心接受三方指导教师的指导。2实训、实习期间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认真作好实习日记、调查报告和实习总结。3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好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实习同学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荣誉与利益。4注意安全。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工作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对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正常的途径有组织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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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范 学校 合作 特色 专业 实习 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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