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历法律硕士复试笔试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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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大学历年法律硕士复试笔试真题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总体来说比较基础,有些题是太基础了反而不好答了,属于你知道但是说不清楚地那种,还考了几道选择题是关于西方法制史的内容好像,比如公法私法的划分是谁先提出来的实证主义和分析主义是谁划分的,我感觉好像指导用书上没有,有也是一笔带过的类型,还好是一分一个。)一、单选题20道(每题1分)二、多选5个(2分)三、概念解释5个 1.不成文法: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是指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Case
2、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2.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4.实体法: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Substantive Law) 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
3、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5.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四、判断分析4个 1.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宪法?人大常委会提议修改全国人大通过1)对宪法的权利来讲,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2)立法方面,全国人大能够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常委会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大会的闭会期间
4、它可以对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立法权、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对基本法律可以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属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秘书长交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解释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法律解释。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均无法律的解释权,这三个机构以及省一级的人大只有权提出法律解释的建议或者要求。2. 法学和法律是同时出现/产生的?法学是法律发展的结果或产物。
5、假如没有法律,那也就谈不上什么法学了。法学产生以后,在我国最初只是作些法律注释,如唐律疏议即长孙法是一种规范,是一种由国家权力制定的或认可的,规定人们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的规范的总和和系统。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由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虽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似乎与法没什么区别,但法的范畴是要远远大于法律的,法律包括于法之内的 (2)什么是法学?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律现实是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包括法律意思、法律文化,包括法的创制、实施、法律监督和一切在法律上有意义的行为及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文件
6、、条款)、法律关系(包括有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秩序)和法律制度等等法律现象。法学研究法律现象,是为了认识这些现象的本质,认识其产生、发展的规律性。3. 强制力是法律的本质特征?阶级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4. 违法行为一定要有行为人的故意?主观和客观的问题五、简答2个 1.法律制裁的分类:根据违法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 (1)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2)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3)行政制裁,指国
7、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与真题呼应(4)违宪制裁,指对违宪行为实施的一种国家强制性惩罚措施。2.资本主义法律的特征:六、论述1个我国的立法程序我国制定法律一般分四个阶段: (1)由具有提案权的国家机关或人员提出法律草案。 (2)对已提出的法律草案进行审查和讨论。 (3)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4)法律的公布。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选择题20道(1分1个)多选5个(2分)概念解释5个: 1不成文法 2法律关系 3法律编纂 4实体法 5法律解释判断4个:1全国人大有宪法修正权 2法学和法律是同时出现的 3强制力是法律的本质特征4违法是否必须行为
8、人故意简答2个 1法律制裁的分类 2资本主义法律的特征论述1个我国的立法程序补充一下。主要补充选择题中比较生僻的:1.正义论是罗尔斯提出的。(那个题是问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分类是谁提出的)2.纯粹法学的提出者是:凯尔森3.首先区分公法和私法的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判析题4X101、法律解释必须遵守。(区别不同的解释)2、政策比法律稳定。(书上有)3、新法对旧法的吸收是法的移植。(书上有)4、道德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书上有)(道德与法律的冲突)问答题3X201、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2、法律程序的含义?特点?法律程序是指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
9、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程序有三个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换言之,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 3、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3、法产生的规律。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二、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三、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09年复试笔试题目一、名词解释(30分) 1、法定解释:是具有法定解释权的主体对法律所做的解释。有权
10、作出正式解释的机关、官员、个人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都有所不同,通常由法律规定或是由历史传统决定。 2、法律效力:空间时间对人的效率 3、公法于私法:一般来说,所谓公法主要是指关于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财政法、刑法等;所谓私法主要是指关于个体与个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民法、商法、家庭法等。把法律体系要素分为公法与私法,是从社会经济生活的本源上进行的公法与权力强行干预相适应,私法与市场自行调节相适应。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现代复杂的市场经济社会,法律内部本身应当存在这两种差异,也就是说,这个分类具有客观性,它们的区别不是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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