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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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1,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浙卫发200411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31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试行)。本方案供全省各级哨点医院在监测工作中使用。其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条件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级哨点医院应逐步开展与监测相关的各种病原学检测工作;16家省级哨点医院开展不明原因发热住院病例监测试点工作,其中: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一医院同
2、时开展门诊发热病例症状监测试点工作。各地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哨点医院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协调与督导机制,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运转。,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2,一、目的,通过开展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非典预警病例”的监测,逐步建立非典预警病例发病数的基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早期预警,提高发现和识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能力;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早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3,二、监测病例定义和预警指标,(一)病例定义 1.1 发热(3
3、8,体温测量标准,医用标准水银体温计测试腋下体温5分钟的读数再加0.5度);1.2 以下一种或多种呼吸症状:咳嗽、呼吸困难、气短;1.3 与肺炎或呼吸窘迫综合症(RDS)-致的肺部浸润放射影像学证据或尸体解剖发现无其它明确病因,但与肺炎或RDS-致的病理改变;1.4 没有其他临床诊断可以解释,又不能绝对排除非典。发热呼吸道病例:具备1.1+1.2 发热肺炎病例:具备1.1+1.2+1.3 非典预警病例:具备1.1+1.2+1.3+1.4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缺乏其它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不明原因肺炎:参见附件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3月1
4、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4,二、监测病例定义和预警指标,(二)非典疫情预警指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发出非典疫情预警(以下指标中“14天内”指病人的发病日期间隔在14天内)。1.同一家医疗机构内: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放射科等科室或部门出现一例或以上的医务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病人和/或探视者)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出现一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死亡。2.社区内出现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 14天内,同一家庭、单位、学校或社区内出现两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非典预警病例。3.发生一例或以上
5、从事非典冠状病毒研究的实验室人员被诊为非典预警病例。4.发生一例或以上有野生动物接触史的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5.14天内到过曾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继发传播的乡镇、社区或集体单位,且与这些地方的发热呼吸道病例有密切接触,而后被诊为非典预警病例,或与非典预警病例有密切接触,而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5,三、监测哨点医院的选定,哨点医院实行属地管理。(一)省级哨点医院 由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省立同德医院、邵逸夫医院、省儿童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第一人民医院、温医附属一院、嘉兴市一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
6、金华市中心医院、衡州市中医院、舟山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等16家医院组成。(二)县级哨点医院 每个县(市)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选定一家当地就诊病人比较集中的综合性医院为县级哨点医院。同一城市中已设有省级哨点医院的,不再设县级哨点医院。,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6,四、监测内容,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的内容包括: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对非典预警病例和符合非典预警指标的病例分别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 监测哨点医院内科门(急)诊、发热门诊每日向医院预防保健
7、科报告当日就诊的门诊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预防保健科通过不同途径每日汇总相关科室(呼吸内科、急诊、儿科、发热门诊)的病例数)预防保健科每日将全院汇总数据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当地(县级,下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自2006年8月14日开始,实行哨点医院网络直报,网址为:http:/60.191.54.92/zjcdc),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7,四、监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各医院可以具有不同的工作流程,但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医院可以参照以下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该流程图要求医务人员填写相关的表格(样表参
8、见附表一、二,各医院可根据各自情况建立符合需要的表格)。,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8,四、监测内容,附表9:医院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日报表,报告科室:报告人:报告日期:年 月 日,附表一:医院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日报表,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9,四、监测内容,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10,四、监测内容,(2)非典预警病例和符合非典预警指标的病例报告 1.执行职务的内科(呼吸)、儿科、保健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含门诊和住院)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根据
9、监测病例定义诊断非典预警病例,应及时填写 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见附表1)报告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内科(呼吸)、儿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含门诊和住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每天对留存本科室(尚未排除)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并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每天对全院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发现符合非典疫情预警指标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3.各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和预防保健科负责对非典预警病例的转归进行报告。在非典预警病例的诊疗过程中病例的症状和体征随时会发生改变,一旦符合非典疑似病
10、例或病例诊断的,应按照浙江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实施方案(浙卫发20032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11,四、监测内容,(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省级哨点医院或县级哨点医院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包括每天的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发热肺炎病例数及预警病例)报告后,利用报告法定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的“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信箱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每天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若出现 符合非典预警指标的病例,除按上述途径报告外,应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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