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概念方式和基本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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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流转的概念方式和基本原则流转的概念及方式 流转概念: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含义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承包期内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即稳定所有权、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流转主体:包括转出方和受让方。转出方是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流转方式: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
2、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出租方)负责。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 1 -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实中,除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外,还有不改变原承包合同的权利主体,仅交换承包地块耕作的互换形式。这种形式的互换,其性质是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客体,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仍由原承包
3、者承担。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1、让出土地的农户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2、必须经转出方申请且经发包方同意;3、转入方须有经营能力;4、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成员具有优先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方式的承包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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