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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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附件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 国库会计凭证 国库会计凭证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国库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凭证、库款支拨凭证、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国债凭证等。 收入缴库凭证。 国库收入缴库凭证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其他专用缴款书等,是办理预算收
2、入缴库的专用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的形式为收入退还书,是办理预算收入退付的专用凭证。 更正凭证。 3 更正凭证为更正通知书,是办理预算收入更正与调库的专用凭证。 库款支拨凭证。 库款支拨凭证包括预算拨款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拨款清单)等。 预算拨款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实拨资金的拨付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是办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清算已支付财政性资金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
3、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退回已清算财政性资金的凭证。 资金结算专用凭证。 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包括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等。 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是全国国库业务处理中心接收支付系统来账业务的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是中心与核算主体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来账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是核算主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凭证。 国债凭证。 国债凭证包括国债收款单收据联、存根联、无记名国债兑付清单等。 二、记账凭证 国库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表外科目凭证等,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业务采用复式凭证;表外业务和特殊事项采用单式凭证。 4 第二章
4、会计科目与账户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中央预算支出。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办理的财政部核准的中央预算支出。 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预算支出资金缴回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国库总库本期办理的中央预算支出总额。 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本科目核算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 分支机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分支机构上划或总行与财政部清算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尚未与其清算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余额。 二、负债类科目 中央预算收入。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收
5、纳的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的退付款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得部分和中央给地方预抵税收返还等款项。 本科目按收入种类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国库总库收纳的中央级预算款项余额。 地方财政库款。本科目核算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的固定收入、共享收入分得部分、补助收入、专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的退付和地方预算拨款、拨款的缴回、补助支出、专项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5 等款项。 本科目按与预算级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等分设账户。 库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库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
6、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国库分支库收纳的地方财政库款余额。 财政预算专项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专项存款。 本科目按存款类别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存款的余额。 财政预算外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纳、支拨或上解。 本科目按存款单位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余额。 国库待报解款项。本科目核算运行数据集中系统的各级国库部门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收
7、入款项。 收纳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解、入库、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年末余额原则上应为零。 代收国家债券款。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收到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 本科目按发行机构、国债券种、发行年度、期次等分设账户。 收到国债发行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总库转入“中央6 预算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已收到尚未转入中央预算收入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余额。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大额支付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 发起大额支付往账时,借记有关
8、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大额支付来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全额转入“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小额支付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 发起小额支付往账贷记业务或接收小额支付来账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发起小额支付往账借记业务或接收小额支付来账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全额转入“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1.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
9、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末,“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对清后,结转至本科目。 2.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末,“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对清后,结转至本科目。 7 本科目所属二级科目按年度分设账户。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支付系统待清算资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支付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待清算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待清算款项。 本科目按往、来账分设账户。发起小额支付往
10、账贷记业务未清算时或收到小额支付来账贷记业务待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小额支付来账借记业务未清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转出时,对本科目作反向处理。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为零。 同城票据交换。本科目核算本单位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本科目核算国库部门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提出借方票据或提入贷方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入借方票据或提出贷方票据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余额为零。 行库往来。本科目核算本单位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 营业部门
11、与国库部门对开账户,金额相同,方向相反。 向对方划转借记业务或收到对方划来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向对方划转贷记业务或收到对方划来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8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每日核对,并表后余额为零。 本科目经批准应急启用行库往来时使用。 国库内部往来。本科目核算各级国库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 运行数据集中系统的各级国库部门与中心对开账户。发起国库内部往来借记业务或收到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发起贷记业务或收到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全部机构并表后每日余额为零。 国库待结算款项。本科目核算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
12、的临时性、过渡性款项和因预算收入级次不清、待划转等原因而待处理的款项。 本科目按待处理款项性质分设暂收户、暂付户、待缴库税款户、零余额户等。 收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划分处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为过渡性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四、表外科目 有价证券及收款单。本科目核算本单位的有价证券及收款单。本科目按种类、券别、年度等分设账户。 有价证券及收款单增加时,记收入;减少时,记付出。余额为国债收款单的未兑本金金额合计数。 已兑付国家债券。本科目核算已兑付的国家债券。 本科目按种类、年度等分设账户。 收到商业银行缴来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收入;上缴、销毁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付出
13、。 本科目按票面金额记账。 国债质押。本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办理中央国库定期存款业务向本单位质押的国债。 9 本科目按机构分设账户。 收到商业银行质押的国债时,记收入;归还到期定期存款解押国债时,记付出。 本科目按国债票面金额记账。 重要空白凭证。本科目核算国库保管、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 本科目按种类分设保管、使用账户。 调入、收回或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记收入;使用、出售、调出、作废、销毁时,记付出。 重要空白凭证以每份1元的假定价格记账。 第二节 会计账户 中心及各核算主体按会计科目设臵总、分户账,其中中心统一为各核算主体在国库内部往来、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科目下设臵一个分
14、户,在国库待报解款项科目下设臵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设臵暂收户、暂付户。 第三节 登记簿 一、预算收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征收机关、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二、预算支出登记簿。按功能、经济分类的预算支出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三、调拨收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四、调拨支出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10 五、财政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按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六、财政授权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按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七、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按征收机关、预
15、算级次、预算科目、退库原因、退库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八、国债发行登记簿。按债券种类、缴款单位、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本登记簿总库专用。 九、国债兑付登记簿。按债券种类、兑付行、本金、利息等要素进行登记。 十、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登记簿。按收款单种类、号码、移交金额、兑付情况要素进行登记。 十一、已兑付国家债券登记簿。按债券种类、年度、券别、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十二、业务量登记簿。 十三、操作日志。按操作人员、进出系统时间和操作内容进行登记。 十四、授权日志。按会计主管授权的业务内容进行登记。 十五、资金往来查询、查复登记簿。按资金清算种类序时逐笔登记。 十六、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按重要空
16、白凭证种类、起讫号码,以及收入付出后的留存份数登记。 十七、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按领取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种类、起讫号码,以及销号使用后的留存份数逐项登记。 十八、业务交接登记簿(格式见附1)。按交接或移交的会计事项进行逐项登记。 十九、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格式见附2)。按交接或移交的会计资料进行逐项登记。 11 二十、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格式见附3)。逐项登记除数据集中系统授权日志已记载的其他会计重要事项。 二十一、柜面监督登记簿。按预算收入、更正、退库、拨款、报表等业务种类进行审查时,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及处理的结果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格式见附5)。按退票原
17、因、场次和凭证种类序时逐笔登记。 二十三、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格式见附6)。按档案保管期限、编号、种类、数量、所属期等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四、国库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格式见附7)。按借阅单位或人、档案名称和编号、数量、归还时间等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五、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格式见附8)。按密押设备、操作员卡、CA证书、国库印章和印模等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进行登记。 未附格式的登记簿由系统自动生成,可采用磁介质保管。各核算主体可根据业务需要或相关文件规定设臵其他登记簿。 第三章 国库报表 国库报表包括国库会计报表、预算收支报表。 一、国库会计报表 国库会计报表包括余额表、日计表、月
18、计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等。 二、预算收支报表 预算收支报表包括财政库存日报表、预算收入日报表、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计算日报表、国债兑付日报表等。各级国库可根据需要,制作预算收入退库日报表、预算功12 能支出日报表、国债发行收入月报表等。 第四章 对 *划清算业务 国库资金对 *划清算方式包括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同城票据交换、行库往来等。 第一节 大额支付往来 各核算主体与数据集中系统外的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支付业务原则上通过中心使用大额支付往来办理。 一、发起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库款支拨,清算集中支付资金款项,预算收入退付,同城票据交换借差净额清算等。
19、根据原始凭证,向支付系统发送支付报文,收到支付系统成功回执后进行账务处理。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二、接收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预算收入、兑付国家债券本息贷记款项,同城票据交换贷差净额清算,商业银行发起的支付清算业务,调拨款项,国库存款利息等。 13 收到大额支付信息时,按照报文类型和收款账号逐笔确认,分别贷记“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同城票据交换”、“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等,打印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
20、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 当日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过渡的款项无法处理的,打印的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专夹保管,作次日转账的依据。次日转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 三、退回处理 发起行申请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发起行,要求退回已发出的大额支付业务时,按规定的格式向支付系统发送退回申请报文,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系统收到接收行发送的同意或拒绝退回应答信息后,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拒绝退回的
21、不再进行处理;同意退回的,核算主体待收到接收行发来的退汇支付报文后,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14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2.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收到发起行发来的退回申请报文后,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同时检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贷记收款人账户:已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向发起行发送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尚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并向
22、发起行发送同意退回的应答信息。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核算主体发出同意退回或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后,系统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接收行主动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主动退回大额支付业务时,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15 2.核算主体作
23、为发起行,收到接收行主动退回的大额支付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四、查询查复处理 核算主体发起查询的处理。 核算主体作为查询行,对发起和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如有疑问需要查询的,按支付系统规定的报文格式制作查询书,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向查复行发送有关查询信息,业务操作员在打印的查询书上加盖个人名章,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核算主体收到查复信息后,打印查复书,配对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对接收的业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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