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重申休闲观光项目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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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部重申休闲观光项目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国土部重申:休闲观光项目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 休闲观光项目用地口子没开 国土部农业部严防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用地 法制日报记者郄建荣 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国土资源部今天出台相关通知对此作出明确回答不属于设施农业。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土资源部将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用地视为违法用地,此做法曾招致质疑。为此,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今日联合发出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土资源部仍将严格防止以发展设施
2、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违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分为两类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建部以来,就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明确设施农用地以建造临时或永久建(构)筑物为标准,划分为两类:属临时建(构)筑物的,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要签订复垦协议,县级备案;属于永久建(构)筑物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须占补平衡。 据他介绍,目前,天津、上海、浙江、成都等地出台了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及用地标准。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设施农用地指的是,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
3、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借“设施农业”占用地案频发 对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主要表现为,各地有关部门对设施农业一般不立项,承包土地流转中转入方直接与村里协商,相关管理部门很少介入用地管理,按规定应实行用地审批的,也很少操作,导致设施农用地实际处于自发状态,借设施农业名义违法占地用地案件频发,农民土地权益时常受到损害。 他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临时与永久农业设施缺少具体的划分界限,用地管理时难以掌握;二是由于设施用地不同于独立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难以预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实际难以报批。 附属设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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