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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阅卷方法刑事案件阅卷方法 主讲:易胜华 刚才认真看了大家的讨论,感觉压力挺大,大家对于阅卷各有心得,而且已经有了自己的一整套经验,关于阅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也一再强调,阅卷就是整个刑事辩护的核心,重中之重,无论对于控方还是辩方,阅卷都是整个刑事案件的基础,如何阅好刑事案件的卷,确实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的问题,其实无论对于新人还是老人,刑事案件的阅卷都是非常头疼的问题,对于新人阅卷的难处,是因为经验欠缺,对于老律师而言,是因为没有时间去阅卷,当业务做到一定的程度,案子越来越多,应酬越来越多,而办理的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卷宗越来越厚,所以我敢肯定的说,大部分成名的律师,他们
2、的卷其实还是新人在阅 ,交给助手阅卷,一个律师新人,如果能有较强的阅卷能力,就能够受到很多资深律师的欢迎,而且有机会参与重大案件的办理,资深律师安排新人阅卷,也是情非得已,因为有些案子的材料太多,一个人的精力根本没法忙得过来,例如,一个涉黑案,几百册上千册卷 ,一个人花一年的时间都未必能认真看一遍,更何况办案单位给律师的时间可能只有一个月,甚至更短,我记得我曾经办理一件受贿案,x月x日才在外地复印完近百册卷,法官31日通知我,x月x日开庭,简直是耍流氓,我在电话里对法官破口大骂,我一口气骂完后挂了电话,法官马上打电话过来,说,刚才信号不好,电话断了 ,我说,不是信号不好,是我挂断的,法官半天没
3、说出话来,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法官说,那你阅卷要多长时间,我说,至少也要半个月,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半个月后开庭,就算是半个月的时间,要看完近百册案卷,也是很困难的,我们也是几个律师分工协作,把卷看完,所以说,阅卷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对于新人来说,能阅卷,阅好卷,可以快速取得资深律师的信任,尽快加入核心团队,办理大要案。获得个人业务和技能的快速提高和成长,不至于老是在低端业务上重复,例如伤害类、小型的侵财类。 我们切入正题,如何阅卷。其实分为两块,这个案子是你个人的案子,还是交办案子,分工协作,如果是分工协作,那就根据指导律师的指派,他一般会在阅卷之前说明阅卷要点,注意事项,我们可以在指导律师
4、的安排下,开展阅卷工作,并将自己新发现的问题,汇报给指导律师,供他参考,有时候指导律师是将众多的案卷分割成几个部分,一个律师只是负责其中一个部分,这个就非常需要及时与其他律师沟通协调 ,这就像拼图游戏,你只知道你这一块的内容是完全不够的,不能本位主义,要把握案件全貌,要了解其他律师掌握的案卷内容,这和流水线不一样 ,刑事案件中最繁重的工作不是会见或出庭,是阅卷,其他工作不能分割,只有阅卷可以分割,而且,只有阅卷可以不需要律师资格,有高超的阅卷技能,没律师证都可以生存,甚至获得高收入,去办案单位把卷复制回来,是需要律师资格的 ,回到办公室阅卷,没有律师资格的要求,我们所说的阅卷,指的不是体力活的
5、去拍照或者复印卷宗,指的是拿回卷后的阅读工作,我们的重点还是放在个人办理的案件上,分工协作的已经简单谈过了,道理是一样的,现在,假定有一大堆卷宗摆在我们面前,怎么阅,书法艺术界有一个成语,叫做,意在笔先,大家听说过吗?也就是说,在你运笔之前,你大致已经知道你该怎么去写,怎么布局,阅卷,肯定是要带着目的去阅,而不是像看小说一样慢慢培养感觉,这就是说,在阅卷之前,其实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辩护思路,或者,对案件已经产生了一些疑问,这些辩护思路和疑问的形成,来自以下方面:1、与当事人家属或者当事人本人的会谈内容 2、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的内容,3、与办案单位接触时,他们的观点,4、我们自己的大胆假设,其
6、实,办案单位的观点,大多数体现在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只是里面说得比较简要,我们与他们的沟通,只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大胆假设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大胆假设案卷里面的证据取得都不是真实合法的,另外一个是根据我们既往的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对本案的真实面目做出的判断,我们在阅卷之前,既要做到意在笔先,又要避免先入为主,要随着阅卷的深入,逐步调整我们的思路和观点,当然难,所以是随着阅卷的深入去调整,是的,逐步调整之前的观点,或者又有新的发现,我们知道,阅卷是为辩护寻找素材,而我们的辩护,分为几类,定性辩护、证据辩护,程序辩护,量刑辩护,几乎所有的辩护,都跳不出这四类 ,我们在阅卷之初,大致的方向感要有,
7、我们是做无罪还是罪轻辩护,是对罪名有疑问,还是对证据有疑问,或者是认为程序违法,还是全部都没有意见,只是希望量刑从轻,有时候可能我们的辩护包含所有上述类型,但是也会有侧重的方面,还是那句话,随着阅卷的深入,方向也可以调整,刚才有很多同学谈到起诉书或者起诉意见书,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在我们阅卷的时候,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个提纲 ,起诉书或者意见书里面关于程序和事实的每一句话,都是从卷宗材料里提炼出来的,必须是言之有据的,所以很多律师偷懒不阅卷,拿着一份起诉书就去出庭,这样的律师我见过很多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份起诉书,往往只有两三页,复杂的案子,起诉书也就是三五页 ,而判决书
8、往往十几页几十页几百页 ,起诉书的浓缩度可想而知 ,我们摸着这根主线去阅卷,卷宗材料虽然多,但是很多是废料,或者是边角料的性质,至少在公诉人一方看来,有的证据材料他只用一句话,或者一点用处都没有,举个例子,有的财产型犯罪案件中,有大量的书证,银行票据、合同等等 ,有的甚至占了卷宗的相当比重,但是在公诉人开庭举证的时候,简单几句话就全部说完了,也就是说,我们参考起诉书,来区分这一大堆案卷材料,哪些是干货,哪些是水货 ,我们还要考虑,水货里面是不是也有我们出奇制胜的法宝,对证据材料做分类和筛选,是阅卷时必然要做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当卷宗材料海量的时候,更需要如此,分类和筛选的工作,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
9、情况,以及当事人在会见时提供的情况,我们选择的辩护角度,侦查机关搜集过来的证据,肯定都有它一定的作用,从公诉的角度看,一样都不能少,因为都是证据链的组成部分,但是,辩护是不需要考虑证据链的,只要斩断一环,整个链条全散了,所以,在控方眼里一个都不能少的,我们却带着目的找薄弱环节,目测不是薄弱环节的,我们当然放弃,我们当然不能在全卷平均分配时间,所以我说的“意在笔先”,就是这个道理,在阅卷之前,我们就已经明确了怎样去辩护,上哪儿找我们要的东西,有点像考试抓重点,时间宽裕的情形下,当然是地毯式学习,时间紧张或者内容太多,只能抓要害,今天我们交流的,是阅卷的方法论,总论部分。还不是细节,回头我们一步步
10、的根据证据类型和案件类型去展开研究,在阅卷过程中,当然要细心,要思考,不同类型案件的阅卷,有不同类型的侧重,具体个案,也有自己的侧重点,这个肯定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举例来说,伤害类案件,阅卷的重心肯定是事件发生过程的口供,和伤害后果的鉴定 ,不可能平均发力,那不科学,这就像医生看病,我的脚痛,当然不需要照心电图,我注意到,大多数新人在阅卷时候的通病就是平均发力 ,在细枝末节上耗费了大量时间,在关键问题上的时间用得太少,我们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他一般也会给我们做辩解,有些时候,当事人的辩解往往不被办案单位重视,他们顽固的认为当事人是在狡辩,而我们却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从卷宗里面去发现支持其辩解的证
11、据材料,作为辩方,我们需要把控方的话当成谎言,把当事人的话,当成真实情况 ,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我们只是在阅卷的时候这么做 ,我们不能完全相信当事人,被当事人引着走,尤其是新人,当事人一眼看出是新人的话,更容易诱导新人,在办案中保持独立,在阅卷时倾向于当事人的辩解,再举例来说,职务犯罪中的受贿案的阅卷,这类案件的证据,主要依赖于口供 ,基本事实无非是:行贿人有没有承认送了,受贿人有没有承认收了,细节部分是否吻合,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每次供述是否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是否在合理范围,财物流向是否查明 ,行受贿双方如何看待利用职务便利,如何认定该笔财物往来的性质:人情往来,真实借款,投资,还是其他性质
12、 ,有时候还要针对行受贿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重心 ,今天既然聊的是方法论,我们就不针对具体类型展开 ,我的阅卷习惯是,先通读 ,我们用考试来做比喻,起诉书或意见书,就像考试大纲,我们结合考试大纲,先通读一遍全卷 ,对整个案件的轮廓以及证据链的情况有个大致了解 ,在通读过程中,对于感觉到有点疑问的地方,先标出重点,下次阅读的时候注意 ,这次通读,也是在进行筛选 ,书越读越薄,阅卷也尽量做到第一遍通读后,留下的部分都是精华,这种筛选也要小心,不要把重要的东西筛掉了 ,比如,我们往往容易把重点放在口供,把程序卷和书证给筛选掉 ,根据不同案件情况,有的案子我们打算做程序辩,那么程
13、序卷就不能轻易筛了,有的案件口供对辩方及其不利,那就需要从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中找支撑,我们阅卷的时候,一定要高度自信 ,要知道卷宗材料是怎么形成的,公诉人往往会偷懒,直接照搬警方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分类,他们肯定没有我们这么多时间去精心研究,而警方的素质,我就不多说了,他们往往是经验主义,自以为是,即使是公诉机关,很多时候也是由书记员在整理卷宗,写起诉书,公诉人只是最后翻翻,签个名字,也有这方面的因素,从程序上留给律师的时间,表面看来很少,其实我们真正花在上面的时间,肯定大于公诉人,我们阅卷之初,就应当信心十足。我们的阅卷,不是找得出找不出问题,而是找出多少问题,找出关键性问题,并且能够被采纳
14、的问题,那么,我们在阅卷的时候就需要思考,我们到底要找出怎样的问题,才是一招制敌的,而不是胡搅蛮缠的找瑕疵,比如,某处证据的时间错了,某处有笔误,我们不要为找出的这些小瑕疵沾沾自喜 ,我们要找重大问题 ,就算是小问题,也要从小问题的数量上,归纳出大问题 ,举例来说,我办过的那个杀人案,可能看过我的书的人有印象,就是那篇瞳孔里的人影,对于被告人在现场看到的情景,与警方勘验现场之间的差异,我归纳了一大堆,棍子的长度是最重要的,但是只有这一个,还显得单薄了些,要增强说服力的话,还要增加一些素材,比如衣服的颜色,毛巾的颜色等等,还有现场其他的一些疑点,我当初阅那个案子的卷宗的时候,看到木棍长度,我就知
15、道他的命保住了 ,然后再找出更多其他的疑问来证明。 过段时间,我们会上传某个案子的卷宗,让大家一起来阅卷。刚才大家也都谈到,阅卷,要做阅卷笔录,大家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有很多新人没有做阅卷笔录的习惯 ,还有很多新人,做出来的阅卷笔录没有抓住重点,我们办案的习惯是,在开庭之前,准备三份材料:庭审提纲,主要是针对发问环节;质证意见,主要是针对举证质证;辩护意见。庭审之后向法庭提交质证意见和辩护词,质证意见,就是由阅卷笔录转化而来 ,我曾经在刚出道的时候,办理外地一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当时法官已经放出话来,至少十二年,我当时是协助外地的律师朋友办案,并没有出庭,我的任务就是帮这位外地的律师朋友准备
16、代理意见,我在代理意见之外,提交了将近三十页的质证意见,朋友告诉我,当他向法官提交这份材料时,法官惊呆了 ,这也许是他第一次收到这个东西,这也是我第一次做这个东西,我就是靠这份质证意见,将控方所有证据全部击溃,有罪证据成了零,最后,这个案子被撤诉 ,但是,由于被告人关押了很长时间,没办法做无罪,后来检察院以窝藏罪重新起诉,好像判了个两三年 ,这个结果已经非常不错了,当事人及其家属乐坏了,我的朋友也很高兴 ,我们阅卷形成的成果,肯定是要向法庭展示的 ,如果只是靠法庭上的口述质证,肯定达不到很好的效果,书记员可能会偷工减料,词不达意 ,如果我们在阅卷过程中将形成的意见书面提交,我们斩向证据链的刀,
17、就会力度大很多,是的,书面质证意见,连同辩护词一起提交给法庭 ,这个质证意见,必须刀刀见血,我们要知道,我们在法庭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往往会被法官打断,要求我们简短 ,要求我们围绕三性 ,不让我们充分展开,我们提交的质证意见是会入卷的,法官无法回避,不能视而不见,而且,法官在回头合议或者研究的时候,也会反复品味律师的意见,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可以使得我们的辩护意见大大浓缩,我们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就可以逻辑更加清晰,关于证据的问题,我们已经在质证意见中说清楚了, 那么,辩护意见就着重谈其他问题了,之所以有些律师的辩护词又长又臭,就是被质证意见给塞满了,结果重心无法突出 ,回到我
18、们交流的主题,质证意见脱胎于阅卷笔录,但是和阅卷笔录还是有差异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阅卷的时候,更加细心,阅卷笔录是摘要,质证意见是形成了我们的观点,在制作阅卷笔录的过程中,我们的质证意见形成,阅卷笔录或者质证意见,一般是根据控方的思路来组织,当然,在写作质证意见的时候,如果有更好的方式、更好的逻辑,也不必拘泥 ,关键是,要让法官能够最清楚明白的看明白 ,以控方思路为主,偶尔可以突破,控方基本上是按照罪名、证据类型来分类 ,而我们在写作阅卷笔录或质证意见的时候,肯定是要突出重心,几千页的证据材料,我们斩断的可能就是其中几页、几十页的关键部分,如果我们不重心突出,我们重要的观点就被湮没了,所以,对
19、于无异议的部分,我们可以归为一堆,综合发表看法,对有异议的部分,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作用的证据,我们要给予很大的篇幅,阅卷中,还有一些问题,我注意到,有些同学阅卷的逻辑不对,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对某项证据有意见,这个意见不具有说服力,没力度,或者说,从逻辑上推不出,阅卷时,对证据的分析,必然是结合三性展开 ,只要证据欠缺其中任何一性,就不成立,我看到很多同学对证据的分析,不同意该证据,但是自身的理由没法说服法官,当然,这可能是功力的问题,但是更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对证据的分析,或者是法律上的辩解,与一般生活中的辩解混淆,推不出,是一种逻辑错误,从因为某某,到所以某某 ,这个无法推断出,或者,力度太弱,回头,我会拿我助理的阅卷笔录作为反面教材 ,供大家批判 ,还有逻辑学得不好。阅卷笔录是质证意见的基础,也可以说是浓缩版的卷宗 ,尤其是,如果是接受指派阅卷,其他律师是根据你的阅卷笔录去分析案件,这个阅卷笔录的任务主要是筛选,其次是分析,今天聊的是阅卷的基本方法,还没有深入到各类证据以及各类案件,今后,我们将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不同证据类型,并结合具体的个案卷宗,展开深度学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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