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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如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关于如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公信力是*依赖于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和网络的认可而赋予的信任,并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其公信力程度通过*履行其职责的一切行为反映出来,因此,*公信力程度实际上是公众对*履行其职责情况的评价。 进入社会转行期公安执法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因素有几个方面,如信息公开机制的缺失、利益表达渠道的缺乏、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存在不规范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执法主体及其理念、执法制度、执法监督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必须从宏观上和微
2、观上进行考虑,包括加强执法工作公开透明,提高执法素质、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等。 *公信力是维系社会秩序重要力量之一,负责任的、以民为本的、透明依法行政是*公信力的重要标准。公安机关是重要的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公信力对于提高我国*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指标意义。随着社会环境的全面开放、高度透明,公安执法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公民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期望值提高,检察机关、法院、律师在办案程序、证据上要求越来越严格,媒体、网络、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越来越深入,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也显得尤其重要、紧迫。 一、执法公信力的内涵 1 从词义上探究,公
3、信力,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公信力的概念源于英文词Accountability,意指为某一件事进行报告、解释和辩护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接受质询。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属政治伦理范畴。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对于提高我国*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指标意义。随着社会环境的全面开放、高度透明, 什么是执法公信力呢?是指社会公众普遍地对执法活动及其结果具有信任和心理认同感,并因此自觉地服从并尊重执法活动及其结果的一种状态和社会
4、现象,它表明了社会公众对执法活动法的信任和尊重程度,是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一种社会评价体系。 面对社会发展*必然要采取一定的政治行为,而政治行为必然有社会结果的反馈,这个结果的反馈中包含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们对*是否信任,而对*的信任又直接决定着*合法性地位的稳固与否。于是,在这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节点,也就是:社会公众对*信任的来源在哪里?或者说,*诚信的根基在哪里?可以说,一般的社会信任关系往往存在着一个超验或超脱的第三方来维持正义并提供信任关系的检验标准。而*与社会公众之间却往往难以存在这样一个第三方,如果说有一个第三方的话,那么就是对作为逻辑前2 提的未经检验而又
5、得到当代宪政国家普遍认可的契约理论。但是,超验的契约理论能够为*与公民之间的不对称关系提供合法性基础的能力是有限的,也是脆弱的。因此,*代表人民掌握公共权力,是否忠实履行了对人民承担的职责和履行职责的有效性、及时性是衡量*诚信的标准,从而也是对*合法性的检验。可以说,*对社会管理的过程应当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不仅能够为*赢得诚信,而且能够为善治的实现提供前提。因此,*公信力是*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是重要的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的户口、交通、出入境等执法活动面对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公民的日常生活。其中任何一个执法活动出现不规范现象,都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
6、力,进而影响到我们整个*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提升公安行政管理能力,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应有之义。 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因素 近年来有一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名词:瓮安事件、躲猫猫事件、 这些事件无一幸免地把公安机关置身于舆情的浪尖,在社会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广泛传播甚至夸大、恶吵乃至于带有偏见的混淆视听,最终加剧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下挫。群众投诉、舆论非议等情况逐步影响了公安干警们的工作心理,公安干警在执法中渐渐地没了底气、失了威严,暴力抗法的现象也层出不穷,警察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衅。为什么警察如此的
7、付出却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理解? 3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因素有很多,如信息公开机制的缺失、利益表达渠道的缺乏等固然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但是更为直接的原因是,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存在不规范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执法主体及其理念、执法制度、执法监督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具体表现在: 1、民警的执法理念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人们经济条件、物质水平、精神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意识显得尤其迫切。分析当前公安执法活动的现状不难发现,我们在执法理念、思想观念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少数民警执法理念不适应,对为谁掌权
8、、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还没有从内心深处真正搞清楚,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是金钱案的现象,也使社会公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从根本上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部分民警由于长期埋头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汲取的新知识、新理念少,落后、陈旧的执法思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依然存在,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打击了犯罪,就是保护了人民,不注重在打击犯罪过程中保护公民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执法公信力无从建立。 2、执法主体建设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执法执勤任务。当前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
9、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各级*要求公安机关参与介入社会管理事务越来越频繁,有些诉求和要4 求超过了法律的授权。公安机关的大量的警力和精力用在了处置非警务活动上,而本应该公民自行解决或者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事情,很多都由公安机关在承担和履行,使公安机关及基人民警察成为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服务的“保姆”和*其他部门职责的代行者。广大基层民警长期承受着巨大的思想压力,长期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仅使民警的精神和身体因得不到及时的休整而疲惫不堪,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难以提高以适应肩负的任务与责任,制约了执法的规范化程度,执法公信力在一次又一次的不规范执
10、法中逐渐丧失。 3、执法工作的保障不能适应执法执勤的规范要求。我国现行的一些执法执勤规范的要求和标准,是参照先进国家和一些大型城市警察警力与装备的配置而制定的,与我们现有警力配置和物质条件基本保障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我国法律对警察权的保障制度构建存在不足,有的过于苛刻,或者尚未涉及或者过于模糊,对警察权的保护存在缺位现象,导致袭警事件时有发生,警察执法权威受损,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严重挫伤公安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民警的执法执勤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一些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公安机关受到经费保障的困扰,有的把赃款赃物作为保证正常运转的补充经费来源,在办理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案
11、件时,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就较为普遍了,不可避免地使社会公众对执法公正产生怀疑,加之个别地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地方保护主义程度不同的存在,更使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失去了信心,从而影响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5 4、执法制度建设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特点,公安部、省厅及市局都先后制定了一些规范制度。但由于公安工作管辖的事项较多,承担的职责较广,目前所建立的各项执法制度远不能满足我们日常工作的需要。各部门、各警种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期待上级部门或法制部门制定的多,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各自实际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少。比如,公安机关不得参
12、与非警务活动是多年来一直严格要求的纪律,但对于什么是警务活动、什么是非警务活动,什么情况下应该出警、什么情况下不应该出警,出警后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却多年来一直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范。再比如治安巡逻工作是我们治安防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违法犯罪嫌疑人盘查工作如何控制、如何盘问、武器警械如何使用等虽然有法律法规规定,但也多年来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规范,一些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仍存在漏洞。法律的滞后性也决定了对一些不良行为可能还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进而迁怒于公安机关执法不作为,严重扰乱了群众与公安机关的信任。如在一些地方,违法犯罪人员由于身患某些疾病无法关押,常常出现受害人和违法犯罪人员
13、同时离开的情形,严重影响受害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5、执法制度的落实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除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以外,执法制度不落实也是当前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个顽疾。一些执法环节、办案程序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已经规定的相当明确,但由于民警执法指导思想的偏差、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导致一些好的规定执行不到位,妨碍、制约了执6 法水平的提升。如在接处警环节,对于出警时间早已有明确规定,但由于一些客观和主观的原因,还存在接处警不及时等问题,不仅贻误调查取证、抓捕嫌疑人的有利时机,还会引起报案人的不满,甚至引发信访问题;在立案和调查取证上,法律明确规定应当收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各种证据,
14、但有的民警证据意识不强,不能做到快速、及时、全面调查取证,致使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在法律强制措施上,不能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适用。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无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使受害人误认为公安机关故意放纵违法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程度大打折扣。 6、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不能达到杜绝执法问题的目标。从几年的实践来看,目前我们工作中有监督部门、考评项目很多,有以部长令形式颁布的规章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也有综合考评、队伍考评、等级化考评、责任状考评等其他多种考评手段。但从监督的效果看,各项监督考评措施还远没有达到我们所期望的目标,监督的效能尚未充
15、分发挥。各个考评项目的定位始终不够明确,考评的范围不够全面,深层次的执法问题还没有完全触及,在实际操作中未能有效推进。尤其在执法质量考评中,由于考评结果缺乏后续制约措施,没有与具体政治、经济利益挂钩,被考评单位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执法考评的重要性,往往是消极被动应付。所以虽然每次考评都发现一定程度的执法问题,但执法考评年年考,相关问题天天有,考评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逐渐丧失信心。 7 三、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 *公信力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和灵魂,反映了公众对*的信任程度。*失去信用,就会严重影响*的形象,损害*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削弱*执政的基础。公安机
16、关是*重要的组成部门,提高*公信力,公安机关应当是责无旁贷。笔者认为,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应当首先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以下方面着力改善: 宏观上,执法的公开公正有助于建立人们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信任。 1、严格依法办事,以公正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公信力与公正互为表里,不可或缺。在执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关系上,不仅要认识执法公正是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和前提。执法的公信力的核心在于执法的公正,只有公正的执法才可能被社会公众所信赖和认可。单纯依靠强力而获得服从的公信力,是威权,甚至是赤裸裸的强权,必然难以持久,并将动摇整个社会制度的根基。执法公信力要避免蜕变为执法威权、甚至执法强权,就必
17、须以追求执法公正为依归。从根本上说,执法因公正而具有公信力。实现执法的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应确保法律规则的适用是平等的。法律乃天下之公器,如果不是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成为了橡皮筋可以随意伸缩,法律就会被调整得面目全非,不能让社会信赖、人民诚服。 2、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执法打消人们执法不信任的顾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同时也是建立信任有效的途径。保障了8 社会的知情权,就会及时消除社会的误解,减少社会冲突的发生。公安机关执法涉及范围较广,面对的群体较多,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让人民群众知道公安机关的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必然可以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进行政务公开,把公安
18、机关的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实现“私权利”对“公权力”的监督,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要通过一定的规则、程序和制度设计,保证公民参与渠道的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直观的了解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增强公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信任。如见证人制度、听证制度、信访制度等。可以在公安机关执法中建立类似“人民陪审员”的制度,使得人民群众能够参与执法,亲身体验执法者的角色,使人人感到自己对社会负有责任。这种在民众参与并监督的情形下形成的执法结果,无疑会得到更多的信任。当事人也因为这样的执法活动是群众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的,而无法对此产生异议,有利于建立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信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微观上,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应
19、当加强规范化程度,消除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不信任的源头。 1、转变民警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当前,在相当一部分民警仍然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这种人虽然极少,但却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权力源自于民、用之于民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为重,坚持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首先,通过有效的教育与培训,端正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9 要求执法人员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其次,倡导“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体现
20、,它把尊重人、关心人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出发点,是一种和谐的、高度文明的执法理念,也是营造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的价值、充满人文关怀的大环境的需要。再次,完善民警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安民警的考核从“指标数字型”转变到“群众满意型”上来,用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作为他们升降任免的主要标准,使人民警察真正变为人民的公仆。 2、完善执法制度,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人们对*的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制度的安排和国家法治化程度。如果*在法律制度规定的轨道上运营,人民就会在心中对*产生一种稳定感、安全感和依赖感,从而会更加信任*、支持*;反之如果*行为受不到法律的有效约束,人们对*的信任就会降低。因而,我们应用法
21、律的形式将公安机关的权限范围、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固定下来。要完善有关的法律制度。以刚性规定及其后果设定来提高违法的机会成本,并在通过严格的操作程序进行责任预期和认定,有效遏制恶性违法行为。并规范执法过程,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3、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制、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都在不同的范围内负有监督职责,各部门在执法监10 督中缺乏协调,缺乏连续性、一致性,有必要把各业务部门统一协调起来,构建一个有权威的内部监督机构,专职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这样,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也将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加强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构筑完善的监督机制,从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设置、要求、监督权限的划分、保障到监督工作运行机制、范围界定、约束等都进行细化,通过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内部执法监督行为。积极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部门的监督,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要将执法监督从内部向社会拓展,推进监督工作的社会化、大众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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