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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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各地市建委(局)、计委(计经委)、劳动局(劳人局)、财政局、建设银行,省级各委、办、厅、局,有关单位: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公室反映。 附刊: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化建筑业改革,解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正确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在市场中平等
2、竞争,更好地保证建筑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稳定,结合建筑业劳保费用从建设项目投资中收取和建筑产品微利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以下简称行业统筹)是根据建筑业的实际,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的一种统筹办法。实行这个办法后,各类建筑安装企业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 第二条 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的范围包括: 1全省登记注册的国有建筑安装企业和建筑企业中国有工业企业、运输企业、供应企业。 2全省登记注册的省、地、县各级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3其他预算内国有专业施工企业(暂不包
3、括已参加其他行业统筹的企业)。 第三条 劳保费用统筹项目 I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的工资,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 2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3退职职工的退职生活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 4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5离、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 6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7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因公致残人员退休后的护理费和死亡后供养亲属的抚恤费; 8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费用。 劳保费用统筹项目的标准及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审批,严格按国家和各地*有关
4、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劳保费用,统筹机构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 劳保统筹费用支付形式 1国有建筑安装企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支付。 2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地方*有关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养老的规定办法,建立劳保制度。未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按各个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应收取的劳保费用返回20,做为企业集体劳保基金,包干使用。已建立劳保制度的,由行业统筹机构按统一规定支付劳保费用。 3统筹范围内独立核算的工业、运输、供应企业,按规定的75支付。 4经省建设厅或西安市批准在我省承担施工任务的省外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已建立劳保制度的
5、按其所承担工程项目收取的劳保统筹基金的50、未建立劳保制度的按20返还给企业。 行业统筹范围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劳动保险费用支出项目建立帐目,定期向企业归口管理的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填送报表,提出申请计划,行业统筹机构按本条规定予拨劳保费用,年终结算。 第五条 建立劳保统筹基金 劳保统簿基金从建筑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中提取,并列人工程概预算。其收取方式由原来的施工单位收取改变为由统筹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改变之后,施工单位不 再收取此项费用。但在统计产值时,应列入总产值;在竣工决算时,应列明计取劳保基金的数额,以利工程决算。 第六条 劳保统筹基金的取费标准 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取费标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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