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出处与解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出处与解释.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出处与解释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出处与解释 李钟琴 x月x日,在市哲学学会举办的沙龙上,一位老先生在发言中论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出处和“正解”,他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佛经,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人不为自己打算,天可诛地可灭”,而是“人不修为,天诛地灭”的意思。这里的“为”,读第二声,作“修行”、“修为”讲。这位老先生的解释并非他的创造,其实网上早就有这样的解释了。 我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由于当时是即兴发言,没有查阅此语的出处,今天略作补充,以就教于读者。 百度一下,关于这句话的出处基本上都来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
2、,天诛地灭。”但我逐字索检佛说十善业道经,却没有从中发现这句话。可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佛说十善业道经一说,亦系以讹传讹。 “为”字可以解作“修行”、“修为”吗?恕我才疏学浅,古汉语里面好像还没有这样的例句。 “为”字有两种读音,一是阳平 wi,一是去声 wi。 读 wi时,有7种意思:1.做,行,做事;2.当做,认做;3.变成、成为;4.是;治理,处理;5.被;6.表示强调;7.助词。 读 wi时,有4种意思:1.替,给;2.表目的,为了;3.对,向;4.帮助,卫护。 无论哪种读音,都没有“修行”、“修为”的意思。 从语法上来看,如果想表达“人不自我修行”这个意思,直接说“人不修身”
3、或“人不修行”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用容易引起误解的“人不为己”来表述呢?再说,“修为自己”从语法上来看也是很别扭的。 就算“人不修为自己”勉强讲得通,那么,仅仅是没有“修为”,就要对人家“天诛地灭”,是不是也太野蛮、太霸道、太凶狠了?对一个不修行的人“天诛地灭”,对作恶多端的人该怎么处治呢? 将“为”解释为“修行”、“修为”,意在将民谚俗语调整成“正能量”,用意虽好,但无论从语法上还是从意思上都讲不过去,何必呢? 据百度百科的解释,儒家经典礼记礼运说,大同社会的人都不为自己打算。“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而民谚则与礼记的观点争锋相对,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指人不替自己打算,就会为天地
4、所不容。 这民谚到底出自何时?最早为哪部著作所录?似难考证。 我认为,这句话并非倡导“自私”,而是指出了人性的一个基本事实。这句话与史记所引用的民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一样,只是指出这是人的本性。其实不独人类,世间有生命的物体,无论动物还是植物、微生物,都有生存、发展的本能。我不同意“人性本恶”的说法,更不同意“人性本善”的观点,我认为“人性本私”。自私不是恶,自私是世间所有生命的一种本能。如果某一生物,失去了生存、发展的本能,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内在动力,它自己都放弃自己了,天地岂能容哉!所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是道出了一个关于人性的基本事实。 自私不是恶,
5、“为己”也无可厚非。只有在人由于私欲膨胀而侵害他人的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时候,这才是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损人利己,人诛人灭! 如何防范人由于私欲膨胀而侵害他人的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这需要人类社会建立健全大家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大家都在守规则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这是社会和谐的关键,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无视个人利益,片面强调“大公无私”、“无私奉献”,讲什么“以德治国”,肯定会使整个社会日益贫穷落后,人的道德也会日益堕落。 西方的民主制度,即源于西方哲人对人性的不信任。正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无论什么人,只要他掌握了公权力,肯定首先要为自己、为自己的家族、为自己的集团谋取利益。为了防止社会管理者利用公权力侵害别人的利益,因此必须要对权力进行制约。民主制度的精髓,就是制约权力的滥用,所以有人说,宪政,实是“限政”。 而在东方文化语境之下,由于相信“人性本善”,对人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动不动就谈什么“圣人之治”,将国家民族和人个命运寄托在清官明君身上,制度设计时唯恐权力不能运用到极致,由此带来的专制恶果,毋须赘言。 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不同解释,其实是一个是否能够正视人的本能、正确认识人性的问题。正是由于对人性的不同认识,最终形成了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分野,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程度的巨大差距。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306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