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项目投资风险类别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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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旅游项目投资风险类别分析 【摘要】热门的文化旅游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企业的目光,资本如何逐利、获得收益必然是投资方关注的焦点,但越来越多失败的文化旅游投资实例让投资方把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事前预防和风险防范上,如何分析各类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风险因素,识别风险类别,就成为确定投资以及风险规避的必要基础和前提。 【关键词】文化旅游 投资 风险类别 所谓文化旅游,是指人们出于文化动机而进行的移动,诸如研究性旅行、表演艺术、文化旅行、参观历史遗迹、研究自然、民俗和艺术、宗教朝圣的旅行、节日和其他文化事件旅行,寻求文化享受已成为当前旅游者的一种风尚1。文化旅游业作为众所周知的“一门兴、百业旺”的产业,
2、对各地方政府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据中国经营报统计,仅2012年国内签约的待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各类文化旅游项目总数已经超过3000个。在“遍地开花”的文化旅游项目中,自然会有“挂羊头卖狗肉”的粗制滥造项目,但也不乏真正具有文化内涵的精品项目。我国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均在大力进行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积极就文化旅游项目展开招商引资。其中,有的投资取得了成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例如:导演张艺谋在桂林阳朔策划了规模宏大的山水实景剧印象刘三姐,但也有相当比例旅游项目投资失败,损失巨大,如:总投资超过3亿元的大型实景剧作品希夷之大理,每场观众基本上不超过演员人数,受到观众的冷遇。造成文化旅游投资失
3、败的一项关键原因是对文化旅游项目风险估计不足及缺乏对文化旅游投资的风险分析,导致很多文化旅游项目,由于创意元素、名人元素、稀缺民族文化元素,投资前,建设之初惊天动地,建成后却来者寥寥,门庭冷落,经营不佳甚至于关门歇业;而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往往非常庞大,操作过程复杂,仅以云南省2013年招商引资的文化旅游项目来看,每个项目的总投资额都超过亿元,一旦失败,损失惊人。而作为一种投资,资本的逐利性毫无疑问,追求收益的前提就是防范风险,尽管消费社会背景下文化旅游的核心在于创意,但其本质是资本。因此,如何全面分析各类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风险因素,识别风险类别,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投资方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把握
4、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类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建立更加客观有效的评估体系无论对于投资企业来说,还是可持续发展文化旅游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政策法律风险 (一)文化旅游投资政策存在很多不透明因素,也是投资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文化旅游属于文化产业范畴,然而,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很强,一个项目的开发和履行需要多个部委、行政部门的审批,很多操作层面涉及的政策规范尚不明确,尤其是还没有比较清晰的投资政策,现在整个一套有关融资、资本运作的法规都是适合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并不能直接移植或嫁接到文化创意产业上来,由此看,投资这个行业就存在着巨大的政策风险。例如2011年华谊兄弟公司计划及开始运作在苏州投资电影
5、主题公园项目,因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通知而搁浅,该通知明确表示:至国家规范发展主题公园的具体政策出台前,各地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主题公园项目;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尚未动工建设的项目,也不得开工建设。 (二)主要资源的归属权 除了少量的技术、专利、创意之外,文化旅游开发必须具备独特性的文化资源包括: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像已存在的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及文物保护单位等模式,基本属于国家法律保护范畴,资产归国家所有。更为重要的是,在法律上,风景名胜资源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权,转让是有严格规范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
6、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也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第三十七条)。因此,文化旅游资源组成中最重要的部分,很难进入市场流通,而资源只有进入流通环节才有实现增值的可能,经营权流通性的缺乏将成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的政策法规限制。另外,文化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是文化资源市场开发风险高,且风险很难量化评估的又一原因。以文化旅游景区为例,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在国家,管理权被分属于不同行政部门,如:交通、环境、水利、林业等,经营权则被交给投资商和企业去运作,仅就
7、景区开发的商标这一知识产权内容,因无法明确投资商和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导致景区的直接经营者投资商和经营企业在项目开发管理过程中的相应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作上,又由于其经营期限有限,利用、保护知识产权进行持续深度开发的积极性不高。而管理权的归属更是一个让投资方极其头疼的问题,风景名胜区属建设部门,地质公园属土管部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属林业部门,水利景区属水利部门,文保单位属文化部门,寺院道观属宗教部门等等;景区要开展工作,存在着“上下沟通负责”、“横向联系无门”、等现实问题。 (三)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目前,相当多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实际显示文化旅游开发频频碰触到生态环境与文物保护
8、的警戒线、社会的敏感神经,例如以自然山水为背景,以高科技、布景、道具等打造演出舞台山水实景演出剧不可避免人声鼎沸,歌声嘹亮,锣鼓喧天,往往会破坏景区的宁静,曾出现实景演出的噪音吓跑了景区内的候鸟的情况;其次,实景演出相关的大量演艺人员吃住在景区,演出旷日持久,让消费者很难想像出这样的文化旅游项目如何能和固有的文化资源浑然天成地融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和谐发展?对民族文化与文化文物这类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同产业部门对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本已形成了共识,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中的保护问题得到了普遍关注,规划措施逐步强化,越来越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将成为文化旅游项目
9、绕不过去的门槛,进而增加了项目投资风险。 二、社会环境风险 (一)文化旅游一般是在各类综合因素包括资源、环境、社会背景等基础上进行创造和升华 社会环境及区域背景的差异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人们对这些地区间差异的渴望体验的愿望是成为旅游的原动力之一,并进而产生了文化旅游,而文化旅游与当地社会环境的良好融合又进一步促成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因而文化旅游投资项目对社会环境的依托性很强,同时,景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是旅游这一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他(她)们来自区域固有社会环境,伴随着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实施,游客的进入,旅游也是冲突文化,不同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和宗教信仰有可能发生碰撞,可见,处理不好与非主流的
10、民族、社会环境的关系,很有可能影响实际的运营效果。 (二)文化旅游项目作为区域复合系统,易形成对区域整体运作的深度依赖 这有时成为有利因素,但更多的时候是不利因素,因为投资企业自主运作的空间太小,企业发展在复合系统当中束手束脚,受到限制,所以在这一复杂区域系统整合过程中,一般必须由政府进行协调统筹。 三、行业风险 (一)资源的独特性不等于产品的独特性 文化旅游的核心在于创意,现代文化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创意。创意的本质在于寻求特色和差异,这与旅游的本质一致。旅游特色的根源是其文化的特色,而建立旅游特色需要以该旅游产品自身的文化特色为基础,不同的旅游产品应追求不同的发展目标,但保留并发展各自的特色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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