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年级下册政治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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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教年级下册政治复习资料第1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人民的构成 在我国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分裂国家的人;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4、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
2、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基本权利: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6、我国的公民包括: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7、权利的确认和保
3、障: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8、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9、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10、我国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
4、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1、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2、言论自由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2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 1 页 共 8 页 1、法定义务的含义: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
5、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3、我们为什么要履行义务? 答: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在我国,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自觉履行义务是爱国的表现。 4、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6、;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5、道德义务的含义: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道德义务的意义: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6、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 道德义务 含 义 必须履行 积极履行 途 径 法律规定的 自发形成的 实 施 手 段 国家强制力 自愿自觉 范 围 小 答 7、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义务: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8、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答:法律鼓励做的,
7、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9、如何做一名合格公民? 答:正确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忠实履行义务: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3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的含义: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重要地位。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 物质性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
8、和身份权。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第 2 页 共 8 页 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3、人身自由 第 3 页 共 8 页 重要性: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侵犯行为: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 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9、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生命健康权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 答:我国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10、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危险作业。 7、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部分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8、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有哪些? 答: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患病就医,恢复健康; 遭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保护。 9、为什么说不得轻生或自残的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 答: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
11、、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第4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权 人格尊严权:自尊和他尊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作为人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2、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人格 权中的核心权利。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4、名誉的含义:人的名誉是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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