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需要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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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为什么需要美人为什么需要美,这个问题应当成为美学研究的首要问题。道理很简单,人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之外还存在着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人若是没有审美的需要,就不会有审美的活动,而没有审美活动,也就谈不上有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谈不上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审美关系,更谈不上对象对于主体的美的价值和主体对于对象的美的感受,于是整个美的世界将不复存在,而美学理论的大厦亦无从建构。所以说,审美需要问题实在是研究美学的重要入门口。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审美需要是外在和先在于审美活动的心理机能,是人们先验地建立起审美需要,再按照需要从事审美活动。并非如此。正像生命的需求只有在有机体的生命活动中才能出现,审美需要
2、也是在人的审美活动中生成,并作为内在环节纳入审美活动的有机构成。但审美需要一旦产生,它就成为审美活动的主要的内驱动力,导引并制约着审美活动的基本进程。因此,抓住了审美需要,便也找到了开启审美活动性能奥秘的钥匙,由此而切入审美世界的方方面面,自是顺理成章的了。 提倡关注审美需要,还有其现实的针对性。新时期以来,我国美学界对审美理论问题的探讨,已逐渐从五、六十年代的认识论本位,转移到以人的存在为本位的立场上来了,这是很大的进步。但由于要突出这一“人本”的立场,往往谈论人的一般本性较多,而研究其特殊本性即人的审美本性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人学”代替美学的倾向。即以眼下开展热烈的实践美学与后实践
3、美学的争议而言,前者以实践为美的本源,却未能充分揭示审美活动区别于一般实践活动的独特内涵,后者以超越性的存在为人的定性,而亦未明确辨析审美的超越与其他超越性精神追求的分界。所以他们之间的争议一多半显现为“人学”层面上的歧异,而于具体的审美领域似嫌稍隔一层。这当然不是说研究美学可以脱离其“人学”的前提,审美既然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对审美活动性能的剖析便离不开人的存在的基本定性。但美学讨论更要求从人的一般定性进入其审美定性,而审美需要恰恰是人的审美本性的集中体现,通过对它的考察,不正可以把握住由“人学”视野导向美学视野的转折枢纽吗?本文的写作就是要尝试着手这一工作,但我们还不能不从人的总体需求谈起
4、。 人的存在是一种生命活动,它可以大致区划为生存、实践和超越三个层面,相应地便也有三个不同层次的生命需求。 这里所说的“生存”,并非存在主义鼓吹的超越性精神存在,而是指人的自然生命的存在,包括生存、温饱、活动、休息、安全、繁殖等需要及其行为方式,是人和动物共有的生命需求。诚然,作为进入文明社会的人,其生存需求的实现方式已经同动物有了很大的差距,可以说时时处处打上了社会与文化生活的烙印,但究其根底,则仍是一种自然生命的需求,在本性上与动物并无二致。为此,一些论者不承认它属于人性的范畴,而其实生存需求倒是人的总体需求的最原始因亦是最基础的层面,在这个基础上生发并制约着人的其他方面的需求。 人不仅是
5、自然的存在,同时也是社会的存在,于是在生存活动与需求之外,又出现了实践的活动和需求。所谓实践活动,指的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组合下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活动;通过这样的活动,人创建了自己的对象世界,同时也使自身从自然中分化出来,确立为自觉、能动的主体。实践活动包括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及其他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与社会组织活动,也应包括人的道德行为,文化生活和科学认知活动,它们共同构成人的整体社会生活,是人的自然生命存在以外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实践的需求根本上是从生存需求发展、演化而来的,但在性能上有了重大的改变。生存需求出于动物性的自发本能,实践需求则出于人的自觉,一般具有明确的功利目的。生存需求植根于
6、人和自然的浑沌未分,实践需求立足于主客二分、相生相克的态势。生存需求以适应自然为归趋,实践需求却以变革世界来谋求人的自我发展。因此,生存需求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盲目的必然性所支配,而实践需求的实现方式则要以掌握必然为前提条件;前者基本上是受动的和不自由的,后者则属于能动的、自由的生命活动。一句话,实践的需求与活动,由于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便使得人的存在获得了动物性生存活动所不具备的多方面意义,也使得人的本性从自然、自发的状态提升到自由和自觉的高度。所以说,人成其为人,实践是主导性标志,当然它在深层次上仍不能不受生存需求的制约。 实践使人成为主体,也为主体建立了对象世界。人在这个对象世界里从事
7、有目的、有规律的创造性活动,他是自由的,而又是有拘限的。首先,人的实践活动的领域总是有限的,尽管其实践的能力不断有所增进,需求不断有所提高,范围不断有所扩大,却终究未能越出人自身的限界,也就是不可能达到那无限的存在。故而实践的自由只能是有限范围内的自由,其局限性无可回避。其次,实践作为人改造世界的活动,主体的人同对象世界之间必然会形成一种相生相克的关系,主体按照自己的需要塑造对象,对象也要用自己的性能来限制主体。所谓掌握必然,实际上就是要掌握对象的性能以及对象世界里的因果逻辑;凭藉这种掌握,才能有效地从事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成果。因此,实践的自由只能是掌握必然的自由,而非超越必然的自由,它虽能
8、摆脱必然性的盲目支配而取得自身的定性,却仍未消解现实生活中的必然性的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还是一种有限的自由。其三,正因为人在实践活动中要受对象世界制约,对象的种种作用力必然要在人身上留下它的印记,人改造着对象世界,也被对象世界所改造,人身上不可避免地带有与对象世界搏斗中形成的创伤。特别是当外界压力过于强大,事物的必然性一时难以为人所掌握,对象变成了异己的对象,主体便会陷入不自由的状态。而若这种异己的力量更进一步地侵入主体并掌握了主体,使主体转化为异己的主体,人的自由自觉的本性便走向了反面,其能动的主体性亦完全丧失,于是造成更大的不自由。不管从哪一层意义上讲,实践的自由终归是有限度的,实践的需
9、求因亦不能成为人的终极需求。 实践生活的不足,导致了精神超越的追求。超越,就是要超越实践的有限性,使人的生命活动与无限的存在相沟通。这样一种沟通不可能在人的实际生活中实现,只能在超越性的精神领域里进行,所以超越必定是精神上的超越,超越性生命需求是一种精神生活的需求。超越又是怎样实现的呢?如上所述,实践的自由及其有限性均来自主体的人与对象世界的分立,那么,超越性精神追求便应当致力于消解和超越这种主客二分的格局,使人和世界重新融为一体,而有限的自我才有可能打破自身的限界,以通向那无限的存在。我们还看到,这种主客二分、并立对峙的格局,根底上起源于实践活动中功利性目标的设置,人作为有明确功利目的的主体
10、,其对象必定是适应特定功利需求的对象,于是主体与对象世界之间的关系便只能是一种交相为用的关系,即主体按自己的需要来利用和改造对象世界,而对象世界则按自己的性能与规则来限制主体的改造活动并给予主体以反改造,相生相克的局面从而构成。因此,要超越主客二分的格局,关键在于超越实践功利性的自我,也就是说,使自我摆脱各种实用功利的追求与羁绊,不再把周围的世界仅仅看作可占有和利用的资源,而是敞开自己的胸怀,以个体活泼泼的生命去接触和拥抱他人的生命、群体的生命乃至天地万物的内在生命,以求得自我生命与人类生命、宇宙生命的交感共振,这就是超越性的精神存在,前人称之为“天人合一”或“万物一体”,今人如冯友兰则名之曰
11、“天地境界”。进入了“天地境界”,不再有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对立,也就不再有对象世界对主体的限制,人的自由因而能解脱现实必然性的制约,发展、演进为“对必然的超越”。当然,这种超越只能存在于自由精神的活动领域,哲思、审美、信仰是其典型形态,它们代表着实践功利性追求之外的另一种需求,体现了人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 还须作进一步说明的是,超越性需求作为人的实践需求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对实践需求的否定和贬抑。人要有终极关怀,也要有现实关怀,两者缺一不可,并行不悖。就人的自由本性的演进趋势而言,“对必然的超越”较之于“对必然的掌握”,在自由度上固然前进了一步,但两者实施于不同的领域,亦不可相互置换。更值得注意
12、的是,这两种自由虽然性质不同,而又有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关系存在。实践活动的有限性,为超越性存在的无限性所扬弃,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实践中的努力掌握必然,使得人对获取自由的自觉性空前高涨,这才会有超越性的向往与追求。动物没有实践,也就不会有超越的需求,它的生存本能永远停留在物我浑沌未分的状态,达不到经主客二分后的“天人合一”境界。从这个角度看,超越性精神追求必须建筑在现实生命活动的基础之上,而并非仅仅产生于现实的不足。事实上,人的实践活动中即已孕育着超越的契机。每一次成功地改造世界的活动,都可以视以为对现状的一种超越,这自然是现实的超越和有限的超越,而非精神领域中的无限性超
13、越,但就人类实践活动的总进程来说,其超越的趋向却也具有无限的开放性和持续性,折射于人的心灵,便会转化为追求无限性超越的精神种因。反过来看,超越性需求固然要面向无限的存在,但从事超越追求的人同时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他的实际的生活处境和心理感受不可能不反映到超越性需求上来,从而在他向往的无限自由的光明境界里投下了有限自我的阴影。庄子式的“无待”并不相当于佛教的“空门”,儒家的上达“天命”更有异于道家的“回归自然”,存在主义宣扬的精神“自由”不同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理性“自由”,把艺术当作“苦闷的象征”亦有别于将它视为内在生命创造力的升华同属超越性境界而内涵各别,正来自作为其出发点的现实生命体验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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