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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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是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节封建国家机器的制衡器。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制度完备,在时代的横向坐标上,始终处于曲线的峰值点。它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特有的国情,并积累了运用监察澄清吏治、巩固封建统治的丰富经验。是中华民族在政治文化方面对世界文明做出的具有特色的贡献之一。 一、 中国封建社会监察制度的发展概况 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按级别和监察的范围可分为中央监察制度和地方监察制度 ,而中央监
2、察制度由谏官制度、御史制度及封驳制度三大体系组成。 中央监察制度的发展 第一,中央监察制度的萌芽与确立阶段战国秦汉。其主要标志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和言谏官的出现。汉承秦制,御史大夫既任监察之职,又掌行政大权。御史大夫下设置御史丞和中丞。东汉时,御史台成为“专任弹劾,始不居中主章奏之事”的专职中央监察机构,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确立。此外,秦朝设置谏议大夫和给事中作为言谏官,西汉设置谏大夫。秦汉的言谏制度尚不完备。 第二,中央监察制度的缓慢发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御史不能纠察三公的限制被打破,并创置了言谏机构。三国时期,魏、蜀、吴各自为政,均建立了中央监察制度,尤其是曹魏设侍
3、中寺作为言谏机构,使言谏官有了独立的机构,发展了汉制,奠定了隋唐中央监察制度的基础。两晋的中央检查制度较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御史弹劾对象的层次提高,东晋设置了门下省,奠定了隋唐时期以门下省主封驳制度的基础。南朝由于士族门阀势利与朝廷的矛盾尖锐,中央监察官得到重视,地位提高,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北朝的统治阶级内部争权斗争激烈,皇帝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比较重视发挥中央监察官的作用。 第三,中央监察制度的成熟阶段隋唐五代。隋朝精简门下省机构,还增设了司隶台和谒者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负责监察事务。唐初,废除了司隶台和谒者台,御史台监察百官,是国家最高的行政监察机构,设置谏院,使谏官的独立性相
4、对提高。此外,唐代创立了御史台三院制度,即台院、殿院和察院。正式确立了门下省掌审议封驳的制度。五代时期,御史中丞演变为御史台长,后唐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向六察官汇报本部工作的方式进行监督,并明确规定了御史六察官监察六部的具体内容。隋唐时期御史台三院制度的创设,谏官与封驳官从言谏系统中分离,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已有了质的飞跃。 第四,中央监察制度的强化阶段宋辽金元。宋朝中央监察制度上承隋唐,下启元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转型时期,中央监察制度虽然由御史、谏官、封驳官三大体系组成,但内部及其之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御史台三院出现了合并趋势,并设置了六察司,以类相分,
5、监督京师的统治机构;强化对御史六察官自身的监察机制;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御史六察法规。谏官机构脱离了中书省和门下省,与御史逐渐合并。辽、金的中央监察制度,根据本民族政治的需要,参照中原封建王朝中央监察制度的模式,建立了一套制度。元朝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为了防止官吏背叛及人民的反抗,统治者采用重御史轻谏1 官的政策,监察百官的御史制度得到发展,御史台地位提高,成为与中书、枢密院抗衡的机构,规谏皇帝的谏官制度和监督朝廷决策的封驳制度一蹶不振。 第五,中央监察制度的严密合一阶段明清。明清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监察制度高度发展。明朝御史台的台、殿、察院的职能并归察院,废除御史台,设置都察院,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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