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docx
《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山东英才学院 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规范联合培养过程,提高联合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合培养协议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主要是指学校与重点公办高校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由联合培养单位在录取专业硕士研究生后,于第二学年选派专业硕士研究生到我校,由我校指导实习和做毕业论文,毕业时由联合培养单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联合培养工作需要,我校可以组织承担部分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或推荐教师到联合培养单位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2、 第二章 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报到注册 第三条 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学籍管理,我校建立联合培养1 生个人信息档案。按照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培养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到我校报到注册。 第四条 联合培养生报到注册包括以下程序:到研究生处报到,领取报到注册表和个人信息登记表;持报到注册表到资产处办理住宿手续;到总务处办理饭卡;到图书馆办理借书卡;持银行卡到财务处办理生活补助登记手续;到研究生归还报到注册表和填写完的个人信息登记表;持研究生处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二级学院报到。 第五条 联合培养生完成联合培养过程,须办理离校手续方可返回联合培养单位。离校手续包括以下程序:到研究生
3、处递交离校申请、学习报告、学生评教表和毕业论文初稿,研究生处出具离校通知单;持离校通知单分别到财务处、图书馆、总务处、资产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到研究生处归还离校通知单,领取联合培养综合评价表。 第三章 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联合培养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由所在二级学院指派一名兼职辅导员负责。兼职辅导员每月发给津贴500元。在联合培养达到规模时,可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联合培养生在我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实习等活动。如违反有关规定,我校将通报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取消联合培养
4、资格。 第八条 联合培养生在我校期间应遵守作息制度和请假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学习、实习等活动。如因事、因病请假,三天以内报辅导员和联合培养导师批准,三天以上经辅导员和联合培养导师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九条 我校为联合培养生免费提供住宿、网络以及有关学习实习条件,保障联合培养生的正常学习和实习需要。 第十条 我校为联合培养生提供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300元/人。自报到之日起,至离校之日至,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 第四章 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导师的推荐和管理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定联合培养计划、指导学生实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专业 硕士研究生 联合 培养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208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