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讲义(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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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讲义第十四章 语文考试与评价 第一节 当前我国的语文课程评价改革 一、传统语文课程评价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评价目的片面 过分强调学生的学业成绩在评价中的作用,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衡量学习结果的唯一指标,把考试与评价等同起来。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 评价范围狭窄 把评价的范围局限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就是强调知识和技能取向。现在新课程目标是按照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建构的,因此评价也必须紧紧抓住三个维度进行,而不能只有对“知识与能力”的评价。 评价手段单一 过多地强调定量化的评价手段,而忽视定性的研究,认为只有定量化研究、量化的数据才是科学的,才
2、能得出客观可信的结论。 评价主体局限 也就是说,只有教师是评价主体。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他们只能充当被评价的对象,而无法参与评价过程。 二、课程标准中的儿个重要评价思想 以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为例,评价改革的思想讯中体现在。评价建议”中。“评价建议”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原则性的总建议。原则性的总建议主要表述了几个重要的评价思想和规定了若干评价原则。 第二部分为五项分建议。五项分建议则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交代了评价的实施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新课标中的“评价建议”与传统的评价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这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第一,评价的目的不仅
3、是为了考查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改进师生的教与学,改善课程设计,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在课程评价的取向上摒弃片面的评价观念,尽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课程的全貌。课程标准坚持全面评价的取向,突出了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所谓整体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从内容看,语文课程是一个整体,评价语文课程的内容应该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而不能像以往那样只重视阅读与写作的评价;从评价领域而言,它的范围不能仅限于知识与能力,即认知领域,还要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第三,在课程评价手段上,注重多样化和灵活性。“评价建议”强调综合运用多种评价万式,
4、注意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其中,“加强形成性评价”和“更应重视定性评价”被置于非常突出的地位。而这些评价中的诸如“成长记录的方式”、“语文学习的档案资料”等评价手段,正是以往的传统评价中所没有的。 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教育评价就其目的的不同,通常分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两种类型。形成性评价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价。终结性评价是在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结果的判断。 第四,在课程评价主体上,注意将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以及家长评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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