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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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炉安全操作规程 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表准规定了炼铁分厂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表准适用于炼铁分厂生产和设备检修。2安全管理2.1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 2.2炼铁分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3炼铁分厂根据GB622的有关规定,配备煤气监测、防护设施、器具及人员。 2.4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5炼铁分厂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提出
2、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6炼铁厂长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7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首先接受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带领工作至少三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首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2.8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
3、培训、考试、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10炼铁分厂要求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11炼铁分厂应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扫,要害岗位的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 2.12炼铁厂要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2.1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2.14炼铁厂发生伤亡或其它重大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应按
4、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3.1.1 危险源 3.1.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1.1.2 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5、;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1.1.3 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1.1.4 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1.1.5 五级危险源 3.1.2 作业指导 3.1.2.1 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1.2.2 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3.1.2.3 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1.2.4 高炉休风操作,必须专
6、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 3.1.2.5 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1.2.6 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1.2.7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1.2.8 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4.7应急措施执行。 3.1.2.9 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1.2.9.1 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1.2.9.2 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
7、1.2.9.3 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再点火。 3.1.2.10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无泄漏和堵塞。 3.1.2.11 炉前若渣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不净,应控制冶强。 3.1.2.12 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1.2.13 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面,残铁口周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1.2.14 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
8、重。 3.1.2.15 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正常情况下,休风。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时,及时汇报调度,并联系处理。当氧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速切断阀2#和调节阀4#等进行停氧操作。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1#、6#截止阀。 3.1.2.16 送风系统如有严重漏风发红现象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1.2.17 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1.2.18 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1.2.19 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1.2.20 严
9、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1.2.21 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1.2.22 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1.2.23 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1.2.24 高空擦玻璃严禁探身窗外。 3.1.3 相关标准及要求 3.1.3.1 岗位粉尘:10mg/m3。 3.1.3.2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 小于24 达到40 达到80 达到160 160以上 3.2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危险源 3.2.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允许工作时间 可较长时间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连续工作时间
10、不得超过30分钟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2.1.2 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2.1.3
11、 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2.1.4 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2.1.5 五级危险源 3.2.2 作业指导 3.2.2.1 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2.2.2 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3.2.2.3 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2.2.4 高炉休风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 3.2.2.5 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
12、2.2.6 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2.2.7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2.2.8 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4.7应急措施执行。 3.2.2.9 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2.2.9.1 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2.2.9.2 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2.2.9.3 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再点火。 3.2.2.10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无泄漏和堵塞。 3.2.2.11 炉前若渣
13、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不净,应控制冶强。 3.2.2.12 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2.2.13 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面,残铁口周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2.2.14 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重。 3.2.2.15 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正常情况下,休风。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时,及时汇报调度,并联系处理。当氧
14、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速切断阀2#和调节阀4#等进行停氧操作。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1#、6#截止阀。 3.2.2.16 送风系统如有严重漏风发红现象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2.2.17 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2.2.18 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2.2.19 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2.2.20 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2.2.21 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2.2.22 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2.2.23 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2.2.24 高空擦玻璃严禁
15、探身窗外。 3.2.3 相关标准及要求 3.2.3.1 岗位粉尘:10mg/m3。 3.2.3.2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 小于24 达到40 达到80 达到160 160以上 3.3看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危险源 3.3.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电器漏电; 触及高温物质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用湿布擦电器; 清洁门窗脚站不稳、手把不牢; 高温循环水烫伤。 3.3.1.2 二级危险源 戴手套打大锤; 允许工作时间 可较长时间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岗位
16、噪声;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煤气区作业未带报警器; 酸洗液烧伤; 上高炉平台单人作业; 更换风口、吹管未戴面罩,站位不当; 风、渣口套、直吹管滑落; 冷却壁漏水未采取应急措施。 3.3.1.3 三级危险源 3.3.1.4 四级危险源 炉皮开裂泄漏煤气。 3.3.1.5 五级危险源 3.3.2 作业指导 3.3.2.1 进入岗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更换风、渣口要戴好面罩。 3.3.2.2 无论正常生产还是休风期间,巡视、检查或更换风渣口设备均不得正对风渣口,防止塌料或突然烧穿时喷火烧伤。 3.3.2.3 监视冷却水的来水压力和各冷却设备的出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工长,并进行处理。 3.3.2.
17、4 所有的冷却设备无论新更换的或故障断水后的水量恢复必须缓慢,并且不得正对出水口,以防蒸汽或热水烫伤。 3.3.2.5 在高炉各层平台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煤气报警器。 3.3.2.6 对冷却壁螺栓孔、炉皮开焊等漏煤气处必须明火点燃,并做标记等待机会处理。 3.3.2.7 定期对冷却系统检漏,避免冷却系统出现长时间漏水而导致大的事故发生。必要时立即切断漏水水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3.3.2.8 酸洗冷却器时,劳保穿戴齐全,配制酸洗液时必须先倒水,后倒酸,用过的废酸要妥善处理,禁止随意乱倒。 3.3.2.9 更换风、渣口套时,与炉前工密切配合,防止烧烫伤。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 3.3.2.1
18、0 定期检查插枪,在拔枪和插枪时要尽可能躲开正面并佩戴面罩。 3.3.2.11 更换风口镜片或桶风口时必须佩戴耳罩。 3.3.3 相关标准 3.3.3.1 岗位粉尘小于10mg/m3。 3.3.3.2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 小于24 达到40 达到80 达到160 160以上 允许工作时间 可较长时间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4取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3.4.1 危险源 3.4.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岗位粉尘; 化验使未打开门窗或排气扇; 药品灼伤; 平台、栏杆
19、缺损; 煤气报警器失灵; 未带煤气报警器; 煤气区单人作业; 高空坠物; 电器设施潮湿漏电; 用湿布擦电器。 3.4.1.2 二级危险源 3.4.1.3 三级危险源 3.4.1.4 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焊泄漏煤气。 3.4.1.5五级危险源 3.4.2 作业指导 3.4.2.1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炉顶前戴好口罩。 3.4.2.2 上高炉取样前,先与工长取得联系,携带煤气报警器,取样时必须两人以上,要站在上风头作业。 3.4.2.3 所有的工具要放到合适的位置,防止掉下伤人。 3.4.2.4 室内化验打开窗户通风。 3.4.2.5 所用化学药品要谨慎操作,防止药品灼伤。 3.4.2.
20、6 取样平台煤气过大,应配戴氧气呼吸器及其它防护用品。 3.4.2.7 不准从取样平台乱扔东西。 3.4.3 相关标准及要求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 小于24 达到40 达到80 达到60 160以上 允许工作时间 可较长时间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h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min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 min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5卷扬和称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 危险源 3.5.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清料时袖口、下摆未扎紧; 清理堵料时开关未打到手动位置; 对工作现场不确认操作设备; 岗位粉尘; 地面油污; 安全防护设施缺损; 皮
21、带通廊照明缺陷; 在设备运行中清理料坑; 重料车中途停车; 用湿布擦电器; 带电部位裸露。 3.5.1.2 二级危险源 炉顶单人作业;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上炉顶未带煤气报警器; 试车联系指挥不当; 炉顶设备密封不严煤气泄漏。 3.5.1.3 三级危险源 钢丝绳磨损严重。 3.5.1.4 四级危险源 3.5.1.5 五级危险源 3.5.2 安全操作规程 3.5.2.1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料时必须扎紧袖口、下摆。 3.5.2.2 对转动和运行设备严禁触摸,在点检、加油和清扫时,必须停机方可进行。 3.5.2.3 检查和检修机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必要时切断电源
22、。 3.5.2.4 每班必须对抱闸,料车限位灵敏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3.5.2.5 重料车不得中途停车,不准带负荷拉电源开关。 3.5.2.6 高炉料车非正常停车时,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3.5.2.7 每班必须对钢丝绳磨损情况,滚筒绳卡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记录。 3.5.2.8 料车卷扬机换绳时,必须改为手动操作,听从专人指挥,认真执行每个操作动作。 3.5.2.9 行走通炉顶、地坑及平台斜梯时,要精力集中、踩稳踏实,冬季要注意防滑,防止摔倒、坠落。 3.5.2.10 炉顶清料,检查炉顶设备,必须在白班进行,二人以上,携带良好的煤气报警器,看好风向,同去同
23、回,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风向不好可暂缓工作,严禁私自上炉顶。夜间炉顶发生故障,必须通知值班室,严禁私自处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在炉顶工作时,严禁往下乱扔东西,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以免砸伤人。 3.5.2.11 在高空平台作业,不得嬉闹,不得倚靠防护栏杆,防止坠落伤人。 3.5.2.12 清理料坑掉料,要切断电源,专人监护。 3.5.2.13 高炉料车卷扬机经大、中、小修或临时检修准备投入运行时,必须和电工联系,确认后,方可运行。 3.5.2.14 经常检查煤气报警器的性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5.3 相关标准及要求 3.5.3.1 岗位粉尘小于10mg/m3。 3.5.3.2 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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