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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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五月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位于交口县113方向直距约30公里处康城镇上村一带,行政隶属于交口县康城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116371111718,北纬365013365038。根据山西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4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文件精神,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为交口县非煤类资源
2、整合矿山,由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原交口县康城镇沟东红水沟硫磺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0.58km2。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现更名为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硫铁矿。根据山西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组文件晋非煤开整字201106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产资源进一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核准意见”,2011年11月29日;本矿未参与进一步整合。根据交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企业名称变更为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非煤采划字【2011】0018号划界文件批准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划界
3、申请,规划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2012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延长划定矿区范围预留区的批复,将原有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预留区延长1年。2011年8月18日山西省矿业联合会技术评审服务中心以晋矿联技审字(2011)114号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矿区面积0.58km2,开采矿种为硫铁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全区设计利用资源储量19.17万t,可采储量15.34万t,设计生产规模经生产能力验证,确定为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40年。达产后,利用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主井作为本次设计主井,原交口县沟东红水沟硫磺矿主井作为回风井。2、建设项
4、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5日正式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2013年5月14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吕梁市环境保护局、交口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
5、和代表共16人。会议聘请了5名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工程现场,分别听取了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报告书主要内容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经充分的讨论和评审,提出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已完成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3、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1)城市总体规划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区位于交口县113方向直距约30km处的康城镇上村一带,行政隶属于交口县康城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116371111718,北纬365013365038。不在交口县县城规
6、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区域矿山企业众多,本工程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2)土地利用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40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38hm2(工矿用地0.89hm2、其他草地0.49hm2),临时占地为0.02hm2(其他草地0.02hm2)。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3)产业政策1)晋环发2010415号的符合性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415号“关于加强非煤矿产资源采选项目环境保护监管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林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近郊,居民集中区、学校、疗养地周边,河流两岸公路、铁
7、路干线两侧不得开采非煤矿产资源和进行洗选”。本矿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采矿工程年开采5万吨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山西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4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文件精神,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为交口县非煤类资源整合矿山,由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原交口县康城镇沟
8、东红水沟硫磺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0.58km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环境敏感因素分析通过对矿区周围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的详细调查和了解,评价区不属于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等,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也无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主要环境敏感因素表现在评价区地下水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工程的主要保护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村庄水井,厂界四周声环境,矿区内的重要设施,废石场周围村庄和水井,取土场周围村庄和水井,运输道路沿线以及生态环境。本工程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对这些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5)
9、环境承载能力分析1)区域环境空气承载能力分析根据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2个监测点TSP、PMl0、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在矿方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评价针对铁矿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各气相污染物的排放环节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压力。2)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本工程完成后,全矿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本矿制定科学、严
10、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必须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水不外排。地下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矿山开采对石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的影响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本项目所开采的矿体上覆岩层岩性为O2奥陶系中统,因此矿体上覆不存在石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本矿开采不会对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造成影响。矿山开采对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的影响该含水层为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的厚层状灰岩,岩石受热变质作用的影响,已大理岩化,岩性以灰色、灰白色致密块状大理岩为住,其次为褐黄色泥质大理岩。大理岩厚度大,坚硬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富水性一般,矿体赋于区域潜水位
11、之上。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本项目所开采的矿体上覆岩层岩性为O2奥陶系中统。但由于矿体赋于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含水层潜水位之上,且本矿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一般不会造成顶板冒落形成裂隙带,因此不会对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造成影响。矿山开采对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该含水层主要由第四系松散层上部为上更新统浅黄色亚砂土、砂砾石组成,一般厚18m。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矿山开采对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为:本项目开采的矿体上部与第四系地层之间有奥陶系中统赋存,本矿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一般不会造成顶板冒落形成裂隙带,因此不会对第
12、四系孔隙含水层造成直接影响。但由于井筒的贯通疏干,因此矿山开采会对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造成间接影响。3)区域声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工程完成后,预测结果显示:主井场地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6)废石沟选址可行性综合分析本项目废石场位于主井场地西北100m处的荒沟内,该沟总体呈北南走向,北高,南低,长约120m,宽约40m,深约15m,总容积约2.4万m3,可储存矿石3.6万吨。废石场为第四系全新统亚砾石、砂及亚砂土覆盖,几乎无植被覆盖,汇水面积3000m2。
13、废石场占地类型为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拟选废石场距交口县30km,不在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废石场距最近的为郭家上村,相距600m,符合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的要求。拟选废石场构造简单,工程通过将沟底填平压实,地基能够满足承载力的要求,避免了地基下沉,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拟选废石场均为荒沟,无耕地和农田,所在地无断层、无断层破碎带、无溶洞区,并且所在区域不处于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拟选废石场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拟选废石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由以上分析可知,拟选的废石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4、(GB18599-2001)中规定的选址要求,因此评价认为废石场选址可行综合以上分析,从环境角度讲,本项目矿址不在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工业场地和废石场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矿址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环评规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工程对区域的环境影响;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废石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选址规定。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条件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社会经济要求及项目综合影响判断,选址可行。二
15、、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6月13日-19日对项目周围的村庄分别进行了监测。TSP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231-0.297mg/Nm3之间,监测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99%。PM10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117-0.146mg/Nm3之间,监测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97%。SO2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056-0.078mg/Nm3之间,所有样品都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52%。NO2的
16、日均浓度范围在0.027-0.039mg/Nm3之间,所有样品都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2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33%。根据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2个监测点TSP、PMl0、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2)地下水现状在所有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中,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水质标准,说明当地地下水质量较好。(3)地表水现状本矿周边无常年性河流,全部为季节性沟谷,根据矿区地形地质图、矿区地质剖面图和开拓系统纵投影图,本矿开采系统全部位于沟谷之上,且该沟谷平时无水。因此本矿开采不会对沟谷产生直接影响。(4)
17、声环境质量现状主井场地噪声值昼间为40.4-43.2LAeq(dB),夜间噪声值范围37.5-39.6LAeq(dB);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敏感点噪声值昼间为43.3LAeq(dB),夜间噪声值范围39.5LAeq(dB)。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开拓系统的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合计25km2的区域。(2)地表水评价范围本工程只
18、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3)地下水评价范围重点是矿区周围外扩500m的范围。(4)噪声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为该矿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废石。因此,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为废石场。(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延500米和废石场、取土场以及运输道路区域。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及保护措施(建设期)施工活动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现场道路扬尘、搅拌混凝土扬尘、细颗粒材料露天堆放扬尘、土方、渣石扬尘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现场道路扬尘和搅拌混凝土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染源为
19、食堂炉灶、工棚采暖炉灶。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1)施工前首先在施工工地设置围墙(2m),当风速2.5m/s,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围墙在建设期可作防污、挡尘、隔声作用,项目建成后可作为围墙继续使用。2)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水泥、砂石、石灰及土方等在长期露天堆存过程中极易产生扬尘。对此,评价要求设置施工基本原材料临时堆棚,用量较大的砂石等原材料要用棚布覆盖,散落物料要经常清理。3)工程物料运输车辆存在裸露运输及运输抛洒问题,评价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或利用箱车,且物料不得超载,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抛撒;车辆出厂前,应将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避免轮胎带泥行驶。另外,对运输
20、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扬尘的扩散范围。4)对施工进度及进入施工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5)设专人获取气象预报信息,对有大风(四级以上)预报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6)建设单位应配置洒水车辆,可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在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施工区定时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一般天气状况应不少于3次/日,大风日应加大洒水频率),以保持地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运营期)(1)原矿堆场粉尘原矿在堆存、装卸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环评要求矿方对原矿堆场采用封闭式挡风抑尘网储存并设喷水设施,除尘效率可达80%。(2)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和物料散落是主要粉尘污染源。为了控
21、制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环评规定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对外运输汽车加盖篷布,限制超载。通过以上粉尘控制效率70%。(3)井下爆破炮烟井下开采时采用炸药进行松动爆破,爆破后产生的炮烟主要成分为CO2、N2,还有少量的NOx和SO2。根据有关测试数据统计,1kg炸药爆炸产生的废气量为0.107m3,本项目一次爆破时使用炸药为0.4kg,则废气量为0.0428m3,产生量很小,经稀释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建设期)废水主要有井筒排出的少量矿井涌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施工队伍排放的生活污水。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期
22、井筒排出的矿井涌水水量很小,井下水处理站尚未建设,根据其水质情况及地面工程用水水质要求,矿井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地面工程拌料、施工机械清洗等用水要求,也可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洒水,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工程建设期应设置生活污水临时集中收集池,经过除油、沉淀等简易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地泼洒。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并经常喷洒灭蝇药剂。3)此外,施工单位要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等要用棚布覆盖,避免在下雨天物料随雨水流失,产生不必要的污染。4)根据建设施工废水处置的实际情况,有效处理和利用的问题不大,但存在着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性强,操作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使部
23、分不应排放的废水流失,而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对此,评价要求本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加强监督管理,且应在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的配合下进行。(运营期)(1)矿井涌水本工程在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井下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矿井水。井下水处理站配备1台YG-1-1型净水器,处理能力为1m3/h,可以满足矿井水处理要求。井下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COD:85%;BOD5:80%;SS:90%。矿井涌水经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全部综合利用于凿岩用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18.02m3/d。本工程分别在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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