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成生塑料颗粒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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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HJ/D090-2012计量认证标志 或标志章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喀环监字(2016)第8号 项目名称: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成年生产15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喀喇沁旗环境监测站二一六年四月总页数(含封页及附件):23委 托 单 位: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承 担 单 位:喀喇沁旗环境监测站站 长:李少华项目负责人 :李少华报 告 编 写:李志源审 核:审 定:授权签字人 :协 作 单 位:无现场监测负责人:李少华 参 加 人 员:李少华 李志源 汪浩 喀喇沁旗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电话:(0476)5655965传真:(0476)5655956
2、邮编:024400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环保局注:本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未加盖红章无效表1概述建设项目名称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成年生产15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已建() 技改() 迁建()(划)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塑料颗粒150t/a150t/a环评时间2008.12开工日期2009.8投入试生产时间2010.4现场监测时间2015.3.31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喀喇沁旗环保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投资总概算1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5万元比例50%实际总投资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比例
3、50%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2000年2月;(4)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12月。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
4、准。(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1类区标准;(6)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7)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及表4之规定。表2 项目概况、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一、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德鑫塑料回收加工厂年生产150吨塑料颗粒项目1.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1.3工程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喀喇沁旗小牛群镇穿心店村头道洼,占地面积6666平方米,总投资10万元。原材料主要是回收的废旧塑料年用量300
5、吨,年用水约90吨。建有生产线2条(使一备一),设计生产能力为生产塑料颗粒150吨/年,该公司全年生产8个月,日加工8小时,实际年生产量约150吨 。 二、生产设备该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1。主要工艺流程如图2-3所示。表2-1 主要设备明细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破碎机台2挤出机台2切粒机台2消烟器台2电磁加热器台2清洗池9.6立方米/个个2沉淀池893立方米、252立方米个2清水池420立方米、168立方米个2该项目主要工艺流程说明: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回收的废旧塑料经破碎机破碎后进入清洗池清洗,清洗后经过晾晒将水分沥干,再经过带有电磁加热器的挤出机挤出后成为条状塑
6、料,最后切粒包装出厂。清洗废水排入防渗的沉淀池沉淀,上层废水循环利用。挤出机产生的烟气经消烟器净化后经烟囱排放。3该项目位于喀喇沁旗小牛群镇穿心店村头道洼,厂区北面和西面是荒地,南面是河道,东面是便道,厂界南面距居民敏感点约200米,周围环境质量良。 表3 平面布设及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表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一、噪声污染源: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挤出机、切粒机处理措施:厂房密闭,选取低噪声设备,对风机采用隔振措施,厂区周围进行绿化。二、固废污染源:主要污染源:1、清洗污泥:沉淀池年产约300立方米污泥。2、员工产生生活垃圾。本厂员工12人,产生生活垃圾约0.4t/a。处理措
7、施:1、清洗污泥部分用于厂区地面硬化,部分对南侧河道进行护坝。2、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垃圾处理点。三、大气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源为:1、挤出机加热熔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处理措施:1、采用消烟器(内设水喷淋+吸附球吸附+水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9米烟囱排放。四、水污染源:主要水污染源为:1、清洗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在生产过程中有损耗,每周补充新鲜水约1吨。2、生活污水。该项目厂区内只有管理人员4人临时于办公区食宿,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60L计,用水量为0.24m3/d,以排放系数0.9计,排放量约为0.22m3/d。处理措施:1、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6表5 无组织粉尘及工况监测结果一、
8、点位布设监测期间风向为西风,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东北侧厂界设1号监控点,东侧厂界设2号监控点,东南侧厂界设3号监控点。粉尘监测点位布设见表6-4,地理位置图见图6-1。二、监测日期现场监测:2016年3月31日三、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详见表6-1。表6-1 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外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颗粒物1天,3次/天四、采样仪器及分析方法采样仪器及分析方法见表6-2监测项目项目主要测试设备测试方法方法依据TSP崂应2050智能空气/TSP采样器重量法HJ/T 55-2000表6-2 采样仪器及分析方法表五、评价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
9、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时段二级标准,执行标准详见表6-3。表6-3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表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值(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1.0六、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及分析监测结果见表6-4。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05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16图6-1 粉尘监测点位布设图无组织粉尘监测点位布设图表6-4 厂区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标准值是否达标1东北2东3东南1.0达标2016.3.31颗粒物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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