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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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拟批准的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4日。电话(传真):0537-2316723电子信箱: jnshbjjdglk通讯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琵琶山北路6号(272100)附件: 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目
2、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11.2拟建工程分析62 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112.1环境质量现状112.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2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33.1 大气环境影响133.2地表水环境影响133.3地下水环境影响143.4 固体废物143.5声环境影响153.6 环境风险154 公众参与164.1 公众参与实施方案16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85结论与建议215.1 结论215.2建议216 联系方式22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是为了积极响应济宁市政府“退城入园”的号召,在等量搬迁原有厂区的11万吨大豆油生产线的同时,开拓新
3、的适应市场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大豆浓缩蛋白、大豆低聚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新建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属于“限制类”“十二、轻工”中的限制项目,但是本项目属于退城入园、等量搬迁,不新增大豆压榨及浸出产量,因此属于允许建设类,大豆浓缩蛋白及大豆低聚糖不属于指导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山东省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131号文符合性拟建项目符合济宁市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拟建项目实行集中供热,不新上锅炉,生活废水进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影响济宁市治污减排;拟建项目位于济宁市南部,不属于限批区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限批企业
4、,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禁批、限批”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2263号文符合性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 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登记备案号:1308010012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
5、713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响应“退城入园”政策,进入唐口工业园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
6、,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价章节,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
7、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
8、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对企业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有消减作用;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之外。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与南水北调核心区15km范围内
9、,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该项目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北湖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中区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
10、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 (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
11、、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 (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 (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
12、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 (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件)。3土地使
13、用符合性分析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
14、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厂址位于济宁市唐口工业园内,新征土地300亩。拟建项目为轻工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 2007年6月11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4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08-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总体规划(2010
15、-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位于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总体规划(2010-2030)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图中的现代工业集聚区内,本项目为轻工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总体规划。5.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拟建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水质要求后排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经过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运河人工湿地进入南四湖,不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1.2拟建
16、工程分析1.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名称:大豆蛋白深加工项目2、建设单位名称:济宁鲁鑫油脂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退城入园)4、企业法人:颜世新5、预期投产日期:2014年12月6、建设地点:济宁市中区唐口工业园,规划唐尧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地块。具体见地理位置图3.3-1。7、定员及工作制:全厂新增人员200人。年工作日300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8、占地面积:73600m2。9、总投资: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7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84万元。全部投资由企业通过“退二进三”土地置换资金筹集。1.2.2 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
17、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储运工程,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类别项目项目内容1主体工程预处理车间预处理生产线两条,每条每年预处理大豆规模30万吨大豆浸出车间两条浸出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加工规模30万吨大豆精炼车间两条精炼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精炼规模55000万吨大豆油浓缩蛋白车间两条浓缩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浓缩规模7500吨大豆蛋白2辅助工程小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00m2机修车间建筑面积60m2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5510m2,容纳100人办公和生活3公用工程供电系统全部由唐口工业园区供电管网供给,厂区设10kV配电所供汽系统全部由济宁唐口工业园热力有限公司供给,年用蒸汽量25.2万t
18、供水系统供水全部由唐口工业园区自来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3000t/a循环水系统浸出车间新建循环水场,规模60t/h;精炼车间新建循环水场,规模40t/h;浓缩蛋白车间新建循环水场,规模60t/h4储运工程立筒仓2座 20000m3溶剂库4座15 m3卧式罐原料库216m2油罐区600m2 ,储油能力2000 吨成品车间3834 m2运输运输均为汽车或槽车运输5环保工程废水采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60m3/d,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初清车间袋式除尘器一套、预处理车间吸尘及袋式除尘器一套、浸出车间溶剂尾
19、气吸收装置一套,厂内共设3个排气筒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固体废物初清、预处理车间杂质暂存间,精炼车间油脚罐、皂角罐、废白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1.2.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指标单位数量1建设规模吨6000002产品方案2.1大豆浓缩蛋白吨/年150002.2低变性脱脂豆粕吨/年3600002.3大豆低聚糖吨/年80002.4大豆油吨/年1100002.5豆皮(副产)吨/年480003项目总投资万元198003.1建设投资万元177483.2固定资产投资万元205183.3铺底流动资金万元20514投资强度万元/亩2035工作制度6年工作日d3006.1日工
20、作时h246.2定员人2006.3项目用地指标6.4项目用地面积m2736006.5总建筑面积m2334576.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m2649006.8道路广场面积m287006.9绿地面积m260006.10建筑系数%0.4276.11容积率%0.836.12绿化率%0.0826.13停车位个481.2.4拟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初清、预处理车间粉尘、浸出车间正己烷废气。初清、预处理车间产生的粉尘配备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粉尘经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出,其排放量为0.167kg/h,排放浓度为20.8mg/m3,满足
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的要求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对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浸出车间吸收塔排放的正己烷尾气经石蜡吸收,吸收效率为95%,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出,其排放量为0.25kg/h,排放浓度为5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2、废水拟建工程废水主要有车间冲洗(刷地)废水、工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水800m3/a排入雨水管网,车间冲洗水和工艺废水经厂
22、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处理规模60m3/d,处理工艺为“初沉+气浮+SBR”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北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老运河人工湿地后入南四湖。3、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清理筛、去石机、循环水塔、风机和各类泵类等,噪声级在8095dB(A)之间,采取布置于厂房或泵房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噪声大的设备设置隔音间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为一般固废,主要为:初清车间、预处理车间杂质主要为大豆原料夹带的泥沙、石头、铁屑等,可用于道路回填,不能综合利用的进入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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