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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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调研报告 农发办 更新时间:2013-1-30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现阶段农业经营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新形势下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键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和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农村通向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惠农政策的有效载体。如何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发挥产业化经营项目在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艰巨的课题。为此,笔者就近年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关
2、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一、我县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情况近年来,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工农对接”的发展思路,根据全县农村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强民、水电富县”的目标,依托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和资源,充分利用农业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政策平台,运用资金、科技、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选择了一批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支撑有力、带动强劲的茶叶、粮油、大豆和畜、禽养殖等作为重点项目进行扶持。按照“产业型、规模型、科技型”思路,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加快了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据统计,自2009年我县被列入国家农业
3、综合开发县以来,经省市批准立项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16个,实现总投资3.6亿元。其中中央、省市县财政共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749万元,引进和带动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其它社会资本投入资金达3.5亿元。通过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后立项扶持了湖北梅子贡、湖北龙王垭、湖北顺溪豆制品、竹溪三元米业、十堰益友粮油、十堰兴科牡业等6家企业和3个农民合作社,通过16个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建立起了茶叶、贡米、大豆等种植基地17.6万亩,生猪、土鸡等养殖基地2.5万亩,新建车间、厂房8.7万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720台(套)。实现年销售收入4.3亿元,企业新增总产值2.8亿元,完成利税2620万元,直
4、接受益农民增加收入总额1.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600多个,新增就业人数31532人。从调研情况看,自2009年起,通过4年的精心培育和发展,我县农业产业化顺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已进入一个稳步良性发展时期,被扶持的龙头企业所形成的产业,基本带表着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走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县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经营水平。被扶持的产业化项目,在带动基地面积、建立标准化生产车间、引导农户生产、促进农业增收上展现出多重效应。并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1、重点扶持优势主导产业。扶持的6家龙头企业,总投资3.09亿元,其中财政投资592万元,引进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5、和其它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达3.03亿元。其中对3家省级龙头企业(龙王垭、梅子贡、顺溪豆制品)先后4次扶持,共投入财政资金545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总额的70%,对2 家市级龙头企业(益友粮油、兴科牡业)先后2次扶持,共投入财政资金157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总额的20%,对县级企业(三元米业)进行1次典型扶持,投入财政资金42万元。综上所述,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综合体现了扶大、扶优、扶强的基本原则。企业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财力支持,在品牌、规模、科技、生产能力等方面得到了转型升级,茶叶、粮油、豆类、畜禽等主导产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项目区乡镇乃至全县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2010年
6、在龙王垭茶叶有限公司实施的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总投资1117.29万元,财政投资150万元,项目实施以后,改造低效林茶园3000亩,实现了年新增优质绿茶750万公斤,配套引进福建种茶技术和人才,开发有机玄米绿茶和茶叶超微粉,完成了现代技术改造,有效促进了茶园种植技术进步和我县茶叶产业的改造升级。尤其是在有机绿茶深度加工和新产品研发方面,龙王垭茶叶产品由最初的几个,发展到几十个系列品种,“箭茶王”、“特级龙峰”、“龙峰礼品茶”等一批新品牌投入市场,带动了茶业由传统粗放到现代集约的转变。项目单位先后荣获了湖北全省乃至全国多个第一,成为兼并联营数十家中、小茶场的全国规模型现代化茶叶企业。项目建设
7、,企业实现年营业收入1500.00万元,增加利税480万元,为社会提供就业人数1.2万人,收购茶农的茶叶价格由往年的每斤150元上升到 200元,直接让利于民。2、引导合作社向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发展。据初步调查,截止2012年底,我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63个,入社农民1112人,带动农户6.3万户,社员出资总额8176万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覆盖到全县大部分乡镇,涵盖有种植、养殖、水产、加工、流通设施和其它等多个涉农领域,经营类型包括有茶叶、蔬菜、粮油、烤烟、魔芋、苗木、药材、畜、禽、水产等农特产品。目前,这些合作社以服务化、市场化作为自己的经营方向,为组织成员和农民
8、从事农业生产提供产前、前中、产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连接市场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但受资金、技术、科技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这些合作社结构松散、规模偏小,在经营业过程中行为还不规范,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社员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必须加以引导和扶持,使其真正成为引导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自2010年起,我县有选择、有重点地将具有一定发展前景、辐射带动面广、能给农民增加收入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扶持对象,优先扶持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为竹溪县顺农豆制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竹溪县贡米专业合作社、竹溪县双竹茶叶专业合作社。共扶持财政资金累计157万元,引导和
9、带动社员投入、企业自筹、金融信贷投入资金4992万元。主要是帮助加强组织基础设施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加强良种推广,帮助他们向现代化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方向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市场、质量和品牌意识增强,内部管理逐渐规范,组织结构趋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对全县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经营、规模发展起到了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3、走两类结合的路子。如何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优势,展现财政支农资金的集聚效应?我县从充分考虑区域性主导产业角度出发,把产业化经营项目区与土地治理项目区有机结合,集中财力,优化投资结构,相互促进,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合力促进产业发展。根据改造后土地治理
10、项目区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地理条件便利、气候环境适宜的优越条件,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在2009年中峰镇土地治理项目区实施了产业化经营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共投入资金364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3500万元,带动了项目区周边种植优质有机稻6.5万亩,并从农户手中收购稻谷4.8万公斤用于加工生产,在项目区分别建立起了万吨优质大米生产基地、万吨贡米加工生产线项目和万吨贡米种植基地,实现户平增收1.6万元,创利润1142万元,完成税金92万元。同时在2011年蒋家堰镇土地治理项目区内,通过科技推广示范种植“二花”即金银花,发展中药材种植,建立金银花示范基地200亩,
11、实现亩产成品干花100千克,总产值达500万元,亩均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区的资源优势,促进了产业发展,加快了粮食产业的快速稳步增长,提高了我县优质粮食供给水平,同时金银花不仅是医疗和保健用品,因其极具观赏性,有利于净化和美化环境,为建设休闲宜居新农村,促进我县旅游观光产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我县产业化经营项目取得的成效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经过重点、连续滚动扶持,状大了全县省级、市级等骨干龙头企业,区域特色型产业已日渐雏形。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一批市场前景较好、有销路、有效益,布局相对集中合理的特色产业。“龙峰茶”、“箭茶王”、
12、“乌龙茶”、有机玄米绿茶、茶叶超微粉及茶食品、“中峰贡”牌竹溪贡米、“双竹”牌贡米、“双竹”牌竹溪魔芋面、“顺溪”牌豆制品、优质商品猪、“鸟立方”土鸡蛋等一批具备竹溪地方特色的品牌产品已进入了十堰、陕西等周边地区,尤其以龙王垭茶、梅子贡茶、竹溪贡米、顺溪豆制品等为首的农特产品正发展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已相继打入了鄂、渝、陕、川、冀、北京等地市场,俏销全国各地。随着市场需求,项目区的农民逐步改变了过去传统的种植模式和经营方式,变单一的粮食种植为优质、生态、效益、绿色有机农业为主,改变了项目区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以竹溪县益友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贡米为例,与普通大米相比,市场价
13、格可翻2倍以上,一般大米亩产稻550公斤,通过建设优质有机稻种植基地,选育优良品种和管理技术,亩产优质稻700750公斤,一般大米每公斤按5.0元计算,优质大米每公斤可达11.0元,亩均增收3400元。2、农民合作社运作机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夯实了专业化经营基础。经过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正确引导和财政扶持,在拓展合作社基地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构建营销体系、发展市场销路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激励和杠杆撬动的引领效果。在帮助其规范组织章程、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其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合作社经营意识、管理理念、市场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经营的层次和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增
14、强了市场竞争力和自我造血功能,合作社形成的资金优势、加工转化能力、市场空间使得他们有条件发展专业化生产,实现了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据调查统计,被扶持的顺农、三元、双竹3家合作社均获得了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在利益联盟机制下,与3.2万户农户签订了大豆、稻谷、茶叶收购合同,分别在中峰、龙坝、蒋家堰、城关等地与新合作、寿康等十余家商场、购销网点签订了农特产品供货同合,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3、服务化水平提升,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以利益为纽带,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把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统一肥料物资购
15、进、种苗供应、免费为农户培训,实现种植有指导、管理有技术、销售有市场,已成为为农服务、帮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的主力军。解决了农民种植“技术难、信息难、规模效益难”问题。农民通过参加合作社,使现有的土地、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凝合了传统的一户三亩地的小规模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发挥群体优势,改变了过去或种植、或养殖、或加工的单一农业,农民可以从种、加、销等多个环节增加收入。2010至2012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直接或间接带动,全县新增大豆种植基地6.5万亩,新增高效标准茶园基地5万亩,新增优质大米种植基地11.2万亩,实现年产豆制品5万吨、年新增优质大米1万吨、新增有机茶叶
16、种植面积5万亩,实现销售收入6800万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320万元,入社农民人均增收1.2万元,远高入一般农户平均收入水平。4、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农户种子、技术、管理、销路等问题得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不少外出务工农民已开始回家从事种养行业,在一定范围内把单靠种田来增加收入的农户引入了产业化经营的轨道。同时随着基地面积的扩大,带动和促进了部分闲置、撂荒的土地流转,解决了耕地利用率和部分土地抛荒现象。全县不少荒山闲地已通过流转和租凭方式集中到部分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民增收的空间。以201
17、1年实施的竹溪县三元优质大米建设项目和梅子贡有机乌龙茶开发项目为例,通过土地依法流转形式,项目单位直接从农户手中承包、租凭土地4500亩用于种植优质有机稻,并带动农户利用闲置的土地2000余亩用来从事茶叶种植,不仅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也为保护生态环境,净化“南水北调”水源提供了生态保障。 三、产业化经营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近几年来的精心培育和扶持,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市场要求和当前经济形式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起步迟,发展慢。由于我县是山区贫困县,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比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仍然滞后,在规模、数量及效益等方面存在不足。总体上表现
18、为企业实力仍然不足、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企业持续盈利不够稳定、抗风险能力偏弱等不利因素。由于我县进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比较晚,财政扶持力度还不够,要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条件门槛高,且申报难度大。中央、省级财政扶持的产业化资金额度小、数量有限,而县级财力薄弱,投入困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投入方面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 2、投资渠道窄,贷款难。首先,企业要发展,上规模,没有金融信贷的支持,单靠自身实力,很难发展状大。虽然金融部门给予了信贷支持,为企业缓解了一定困难,但与企业的负荷需求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对流动资金的贷款控制得比较严,企业流动资金
19、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紧缺现象,贷款难度较大。在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部分企业扩大经营受阻,创新动力不足,农产品品值、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及市场营销体系和经营水平难以大幅度提升,一些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不能迅速提档升级。其次,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贷款额度较小。由于是农民自发组建的弱势群体,“缺资金、难担保”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精加工少,发展后劲不足。 3、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规模偏小。合作社章程制度不够严密,没有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导性不强,在具体实施中不能规范运作。普遍存在着管理机构不健全,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社员联
20、结较松散、民主意识不强、技术人员贫乏、整体成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合作社规模偏小,受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信息及管理经验限制,在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存在欠缺,使农产品加工档次不高,服务带动作用有限。四、政策建议要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议加大对与农民利益有紧密联系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逐步成长,最终形成优势产业带和特色产业群。1、财政资金能够扶持民营龙头企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1)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大带动了产业的发展,以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龙头企业,依托本地资源,反哺农业生产。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
21、时带动了种养基地面积,激活了销售市场,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2)扶持民营龙头企业具备的条件应重点考虑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增收情况,是否与农民的利益联系紧密并形成了共同体,如加工类企业所需的原料是否来自于当地农民,支持农户创办原材料基地的面积有多少,流通和保鲜储藏类农产品及原料是否从当地农户手中购进等综合因素。2、建议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支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多数是农民,发展农民合作社是保护农民自身利益、实现增收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广泛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强合作社发展合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应规划引导,规范
22、发展。(1)结合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根据当地资源和市场方向,在扶持的面上可以考虑把扶持的重点投向粮油种植、畜牧、茶叶、水产和菜篮子等地方特色和主导产业方面。(2)在扶持形式上建议加强对合作社的科技投入和人员培训工作,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理念和效益意识,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提供科技服务、开展社员培训、建立市场营销等形式,为合作社进一步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3)完善制度,加强规范指导。帮助和指导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利,强化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入合作社。3、建议对现行的两种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确定的现行的财政扶持方式为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
23、贴息项目两种方式。(1)现行的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实现规模化种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所以建议加大对财政补助项目投入力度,适当放宽项目投入的数量,在现行的补助标准上,可以考虑适度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标准,做到集中投入、连续投入,避免财政投资额度过小和财政资金分散的问题,形成比较稳固的投入模式,促进财政资金效益发挥的最大化。(2)建议保留贷款贴息项目。对产业化经营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既能减轻企业贷款后的还款压力,增加企业还款能力,保证其资金正常运转,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也是国家支持“三农”的直持政策体现,给企业生产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建议不要确定固定资产贷款和
24、流动资金贷款的投入比例,适度放宽项目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贷款额度。据调查,现有固定资产贷款的企业数目与资金额度均比流动资金贷款数目少,且多数达不到被扶持的条件,仅限于扩大固定资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流动资金是经营活动中促进再生产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流动资金周转,更有利于农产品生产、流通,并发挥效益,所以建议保留对流动资金贷款的扶持。2财政补助项目存在的问题。(1)产业化经营项目面对着大量的申请农业化经营项目群体,有限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分配到大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单位中,无法重点带动项目单位,形不成规模效益。(2)申请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的门槛低,相对带来了无偿资金风险大。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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