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专用车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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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1章 结论与建议21.1 结论21.1.1 项目概况巨野路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金为2600万元。公司集设计、科研、开发和生产销售于一体,具备给多种型号汽车生产零部件、装配、实验、测试的能力。经营范围为:全挂车制造、销售;钢材、型材、汽车、半挂车销售;半挂车配件制造、销售。厂址位于山东省巨野县万丰镇苏集村南1km德商公路西侧。菏泽市环保局以菏环报告表2015009号批复专用车配套项目后,建设单位即开始进行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房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部分生产设备等,2015年7月建成了生产车间、仓库与办公房,期间发现挂车配件市场不景气,此后,企业进一步开展了市场
2、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企业决定,原通过环评批复的专用车配套项目不再建设,新建巨野路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辆专用车项目。拟建项目产品包括平板自卸专用车200辆、车辆运输车400辆、集装箱运输车600辆,利用现有2座联合生产车间及生活办公区已有设施和部分设备,新建烘干室、喷漆房、抛丸室,配套建设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喷漆废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等环保设施。拟建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1、废气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焊接烟尘、喷丸粉尘、喷涂废气、烘干废气等。(1)对本项目采用的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随机配备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产生的烟尘采用侧吸方式进行捕集,经平地回转反
3、吹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车间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出,捕集效率为90%,袋式除尘器净化效率可达到99%以上。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厂界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可见,拟建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喷丸室配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处理后的烟尘通过高20m、出口内径0.35m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的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排放浓
4、度限值、排放速率的要求。(3)水旋式喷漆室对漆雾的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同时可吸收漆雾中约25%的VOCs,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90%,废气中VOCs处理后经20m高、内径1.3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的要求。(4)烘干室采用电加热烘干,在密闭的烘干室内进行;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附浓缩后再经有机气体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废气中大部分有机物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去除效率为90%。剩余废气通过1根高20m、内径0.4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的要求。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漆雾净化废水
5、与生活污水。漆雾净化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经“絮凝沉淀+Fenton试剂氧化+气浮”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A2/O+沉淀+机械过滤+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切割机、焊机、车床、钻床、磨床、空压机、喷丸机以及工件装卸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厂区内的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噪声值8095dB。经采取有效的降噪、防噪措
6、施后,各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金属下脚料、喷丸室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丸料、废焊头、漆渣、废漆桶、废机油、漆雾净化系统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其中漆渣、废漆桶、废催化剂、废机油、漆雾净化系统产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能利用的尽可能综合利用、外售废品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21.1.2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项目产品为1200辆专用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7、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拟建项目厂址位于万丰镇苏集村南1km德商公路(省道S254)西侧,不在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拟建项目位于产业总体布局的西部煤炭资源片区,属于重点发展工业中的机械制造业,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同时符合万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1.1.3 环境质量现状21.1.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现状监测期间,SO2、NO2小时值和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甲苯、二甲苯各测点均未检出;非甲
8、烷总烃小时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的限值规定。TSP、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值各监测点均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业烟(粉)、建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排放所致。21.1.3.2 地表水质量现状根据万福河例行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在现状监测期间已经受到污染,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河流接纳了沿线生活污水、企业排污及农村面源污染所致。21.1.3.3 地下水质量现状根据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总大肠菌群、二甲苯未检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9、、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其余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的要求。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较好,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原因主要与地层岩性等地质因素以及采样点的地下水赋存环境和循环条件有关有关。21.1.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由于紧挨巨野中联水泥混凝土厂,监测期间,该厂设备营运导致本项目南侧厂界声环境现状昼间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夜间可达到3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由于
10、紧邻省道254,夜间监测期间有大型车辆通过,导致东侧厂界夜间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21.1.4 环境影响评价21.1.4.1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厂界外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在厂界外均没有出现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喷漆房外300m范围。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以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拟建工程对评价区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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