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中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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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新县中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暂行办法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纠纷与事故的损害,加强临床各科室医务人员的责任心,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一、发生纠纷后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并及时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如:有关证人的证言,病人打砸的现场,医务人员被打伤的诊断证明及医疗单据等。这对通过法律保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分有用。二、做好病历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临床医生和护士要严格按照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并保管好病历资料,防止架上的病历被人不正当抄录、复印、窃取。如果不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常常在纠纷发生后处于举
2、证不力的境地。医生千万不要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篡改病历,按有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各临床科主任、护士长要严把运行病历的质控关。三、医务人员要提高与病人的沟通能力,加强医患沟通。大部分医务人员愿意在临床能力上下功夫,却普遍缺乏与患者的沟通。沟通能力强的医务人员,病人感到很有亲和力,对其特别信任,发生了纠纷也能够多一份理解,解决起来也容易得多。四、科室主任要加强低年资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五、凡遇病情危重病例要及时报告业务院长
3、;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病例、治疗效果不佳病例,均应及时报医务科,以便组织院内会诊讨论。否则,发现1例罚科室200元。六、建立知情告知制度,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如病危通知书、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等。七、医务人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不接受病人的红包,防止病人对立情绪的产生。同时,也避免在今后纠纷发生时使事情复杂化,将医师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八、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要结合本科实际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狠抓重点制度的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牢固树立抓质量就是抓效益的质量效益观,力争医疗事故零指标。九、院内医疗纠纷与事故处理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属医务人员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赔偿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除外保险公司赔偿院方的金额,剩余部分由医院、科室、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医院承担40%,科室承担30%,个人承担30%,个人承担金额以壹万元封顶,超出部分由科室承担。 奉新县中医院医务科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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