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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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 乙字第380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 批 本)项目名称: 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蓬溪县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 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
2、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蓬溪县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申成勇联系人陈彬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联系电话13778749888传 真邮政
3、编码629100建设地点蓬溪县上游工业园立项审批部门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蓬发改审函【2015】01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m2)30072.27绿化面积(m2)9322.404绿化率31%总投资(万元)6423.54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5.0所占比例1.9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预计2016年6月项目内容及规模:一、 项目由来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地处成渝经济圈腹心地带,紧邻沪蓉高速、成大铁路,国道318 线穿园而过。园区总体规划28.3平方公里(一期控制性规划12平方公里),现已建成东、西片区、门业产业园(一期),总面积达5
4、.5平方公里,初步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3+3”产业发展目标,园区主要承接门业、纺织、食品、电子等产业,园区正按照“两化互动、产城一体”的工作目标进行高标准建设。为进一步加快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区建设,移民安置工程已成为影响民生和园区发展的重要因素,故园区管委会结合整个园区未来经济发展,对丝绸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纸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梨园城市棚户区进行统一整合为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拟投资6423.54万元,就近选址于蓬溪县上游工业园规划居住用地内,占地约45.11亩,修建安置住房474套,总建筑面积5
5、2336.93m2,其中居住建筑面积48413.66 m2,商业和公共建筑面积3923.27 m2,配套相关给排水、供电、小区道路、环保、消防等设施。本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为了预测评估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为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和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6、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版)的要求,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类(建筑面积约5.2万m2),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业主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对该项目开展环评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等工作,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呈报审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蓬溪县环保局、蓬溪县环境监测站、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及蓬溪县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致以诚挚感谢!二、产业政
7、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1、产业政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其他服务业”中的第1条“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审函【2015】01号”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允许本项目建设。(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发展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内,上游工业园规划环评于2013年5月9日经遂宁市环境
8、保护局审查通过关于蓬溪县上游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遂环函201367号)并绘制了上游工业园产业布局图,其中明确项目地块规划为安置区用地,故本项目符合上游工业园规划;另,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于2015年6月24日核发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地块建筑红线图(2015-6#),其中“明确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满足蓬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此外,项目所在地周边道路较完善,交通方便迅捷,配套建设的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及污水管网等均已建成,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周围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详见附图)。综上
9、,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3、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采取就近选址安置原则,选址上游工业园规划的安置用地内,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地政策。此外,蓬溪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关于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蓬国土资函【2015】45号),确定项目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蓬溪县赤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基本农田,准予供地建设。详见附件。另,根据现场踏勘和走访,项目位于园区内,故外环境简单,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约5m),路侧为自然山体,上有树林;项目南侧为为园区道路(约
10、5m),路侧分别为变电站(西南)和全通驾校(正对)一字排开,项目西南侧(变电站侧,间隔公路)为另已建成安置小区;项目西侧紧邻亿乐电子,主要从事是RCA、DC线、网络线、用户线等产品生产加工,项目西北侧约76m为和宁锁业;项目北侧紧邻四川立鑫门业有限公司,间隔有围墙。项目外环境详见下表1-1及附图三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表1-1 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序号方位名称距场界最近距离备注1东侧园区规划道路约5m宽约5m;交通运输2东侧自然山体约10m自然山体,上有树林3南侧园区规划道路约5m宽约5m;交通运输4南侧全通驾校约10m驾驶教学5西南侧变电站(110kv)约10m输变电6西南侧福兴苑安置
11、小区最近约88m居住生活7西侧亿乐电子紧邻rca、dc线、网络线、用户线产品生产加工8西北侧和宁锁业约76m锁制作(主要为门锁)9北侧四川鑫威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四川立鑫门业有限公司)紧邻门类制作,有喷塑工艺 10东南侧河冶高科约20m为其办公楼;127m为生产场所冶金机电制约性分析:项目为安置房建设,本身即为敏感保护目标,对大气、空气及声环境有一定的要求,项目地块选址主要制约性来自四川鑫威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四川立鑫门业有限公司)和河冶高科,详细分析见下:四川鑫威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四川立鑫门业有限公司)制约性分析根据四川鑫威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
12、知:其主要从事门类生产,其工艺有喷漆和注塑,会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雾,项目采取了将喷涂车间用彩钢密闭,于顶部采用风机抽风集气后经活性吸附再经水帘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其有机废气逸散计算出卫生防护距离为2.8m,其喷涂车间与本项目边界远大于计算防护距离,故项目区域内大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故项目对项目制约一般;因项目位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侧下风向,为进一步减少其对本项目的影响,环评建议:i、建设单位沿北侧边界红线退线内进行防护,如:(绿化防护)高大乔木和矮灌木相结合进行绿化,加强绿化吸附和阻挡;(工程措施)加高临侧围墙进行阻挡;ii、将沿项目北侧(临四川鑫威
13、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侧)不设置通风口,防止有机废气扩散进来;iii、进行功能置换,将项目北侧建筑置换为办公用房,如物管用房等,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防治后,四川鑫威门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项目对本项目的制约性将进一步减小。河冶高科制约性分析根据调查,河冶高科为冶金机电加工,对本项目主要制约性在其产生的废气,根据项目所在地的风玫瑰图得知:项目所在地的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北风,其位于本项目的下风向,加之其办公楼阻隔,其产生的废气将进一步减少,故对本项目影响较小。变电站制约性分析项目西南侧设置有110kv(0.5Mhz)变电站,主要给蓬溪县上游工业园输变供电,其已正常运营,其允许时会产生电磁辐射对本
14、项目有一定的制约性,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规定:频率范围0.13Mhz公共照射(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分钟内的平均值)需满足:“电磁强度40v/m,磁场强0.1A/m(125t)”,根据沈阳理工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员陆东阁,高俊杰发表论文110KV变电站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文章编号:1003-1251(2013)06-0079-03得知: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渐减小,且实测110KV周边5m的工频电、磁场远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相关限制要求,详细见下表:表1-2 类比110
15、KV变电站工频电、磁场及标准限值测点距离起点距离(m)类比110KV变电站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电场强度平均值(v/m)磁感应强度平均值(t)电场强度平均值(v/m)磁感应强度平均值(t)北侧墙外5m0.50.2940125南侧墙外5m0.10.03西侧墙外5m0.20.14东侧墙外5m0.50.05本项目西南侧变电站为110KV(0.5Mhz),距离本项目距离约10m(间隔园区道路),所以项目边界处工频电、磁场小于类比项目的工频电、磁场,所以项目西南侧变电站对本项目不制约。此外,项目所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给水、排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管网等设施齐全。根据项目现状监测
16、资料可知,项目评价区声学、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适合本项目建设。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场地条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水、电、气等条件较好,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外环境分析,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外环境对本项目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基本合理。4、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按功能分区规划形成 “一心、两轴、三组团”的规划结构。“一心”指由居住建筑围合营造出的规划区中部大型庭院核心,此核心作为本项目的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和中央景观核心。“两轴”指以规划区中部核心南北向形成的人文活力轴、以规划区中部东西向形成的自然景观轴。“三组团”指由建筑围合形成的三个大的居住组团。其中,中部组团包含中央
17、景观核心,西部组团包含1个组团活动中心,东部组团包含2个组团活动中心。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可知:其按功能分区和节约用地布置,呈“皿”字型,于东侧和南侧园区道路设置有两出口,出口于小区内各功能单元贯通,便于进出,亦满足消防车可以向任何方向到达建筑物周围的任何位置,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设计;此外,中部为设有幼儿园(22#楼)、活动广场;沿路侧安置房均为商住楼,其中于6#楼底商设有卫生室,主要配套小区医疗服务(主要是门诊、简单包扎),不设床位,不设口腔科、传染病科室等,幼儿园和卫生室改善了项目位于园区内缺少基础配套的短板。项目幼儿园布置于22#楼内,22#楼位于小区中部,再经四周居民楼隔离后减少了道路汽车和
18、园区企业工作噪声、废气对幼儿园的影响,故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幼儿园布置在小区中部合理;另,将卫生室布置在6#楼底商,其位于路侧,交通便利,便于小区居民、园区周边安置小区的居民就诊,在卫生室医疗废物按照卫生部门管理要求处理,小区卫生室布局合理。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局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合理的。三、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项目性质、规模项目名称: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蓬溪县上游工业园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6423.5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2、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30072.27m2,修建安置住房474套,总建筑面积
19、52336.93m2,其中居住建筑面积48413.66 m2,商业和公共建筑面积3923.27 m2,配套相关给排水、供电、小区道路、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住宅用房共24幢(1-24号楼),其中29号楼为商住楼(仅1F为商业),1#、10#24#为纯住宅楼,设机动停车为170辆,其中地上59辆,地下111辆。另,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规定:10层和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建筑物为高层建筑,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高层建筑。(2)项目工程及其功能本项目建筑由24幢建筑组成,包括住宅楼、商用楼及相关配套设施。住宅本项目住宅用房由16幢(1、1024号楼)组成,均为6F
20、,工程属于住宅建筑为砖混结构,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加速度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住宅户型分A、B、C、D、E1、E2、F1、F2八种户型,面积不相同,本项目总户数约为474户。商业本项目建设商业楼共8幢(29号楼)组成,为6F,仅1F为商业用房,26F为住宅。建筑结构及设防同住宅楼。配套公用工程本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包括绿地、给排水、电气、地面、停车库、柴油发电机房、物管用房等,小区内不设中央空调、锅炉房和地下水。3、建设项目组成建设项目组成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见表1-2。
21、表1-2 项目工程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 要 环 境 问 题施工期施工废水、废气、噪声、渣土、地面扬尘、垃圾、水土流失、汽车尾气等营运期主体工程商住楼项目29号楼为商业楼,位于福莱路和建设路侧,均为框架砖混结构,均为6F。社会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纯住宅楼项目1、1024号楼为纯住宅,不设置商业用房,共16幢,住宅楼均为6F框架砖混结构,其中22、23号楼设有地下停车场。住宅楼有A、B、C D、E1、E2、F1、F2八种户型,设防参数与商业楼相同,见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空调设备噪声、油烟、厨房油烟等等辅助工程管理用房项目于东侧、西侧项目进出口设有管理用房。生活垃圾、生活废
22、水等幼儿园于22号楼设有幼儿园(幼托),建筑面积约224.57 m2。卫生室项目于6号楼设有卫生室,建筑面积约123.70 m2。机动车位项目共设置有机动车位170辆,其中地上59辆,地下111辆(位于22号和23号楼下方)。噪声、汽车尾气公用工程供水由蓬溪县自来水厂供给/供电由市政道路10KV电力线供给/供气由园区天然气网供给/电梯本项目不为高层建筑(最高6F),不设置电梯。/柴油发电机房拟设置于地下室噪声、废气消防本项目消防用水使用自来水管道供给,设计时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环保工程化粪池项目设置有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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