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建设仪陇县马鞍镇四川省隆杰食品新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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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六月目 录1 总论11.1补充报告由来11.2评价标准11.2.1 环境质量标准1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21.3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3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31.3.2 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41.3.3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52 项目变更前后工程概况72.1 项目变更前环评和验收情况72.2 项目变更前的环评执行回顾、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72.3 项目变更前后的主要建设内容72.4 项目原辅料变更情况82.5 项目设备变更情况92.6 项目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变更情况92.7 项
2、目变更前后水平衡93 工程分析123.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123.1.1 项目变更后施工期123.1.2 项目变更后营运期133.2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63.2.1 项目变更前污染物排放情况163.2.2 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164 项目变更前后污染排放“三本账”分析、环保投资变化情况284.1 污染物排放“三本账”分析284.2 项目变更前后环保投资变化情况295 项目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30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0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36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386.1 清洁生产386.2 总量控制387 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397.1 污水处理系统事故
3、分析及防范措施397.2 生物安全性分析408 环境管理419 补充评价结论、要求439.1 补充评价结论439.2 补充评价要求47本补充报告应附以下附图、附件: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仪陇县新政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3 仪陇县马鞍镇总体规划图附图4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附图5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6 污水管线走向示意图附图7 项目现场图附件:附件1 环评委托书附件2 关于马鞍镇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函附件3 土地租赁合同书附件4 屠宰场选址申请表附件5 原环评批复附件6 执行标准附件7 监测报告附件8 各类固废外卖协仪附件9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1 总论1.1补充报告由来四川省隆杰
4、食品有限公司(原仪陇县马鞍镇屠宰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见附件9)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项目位于仪陇县马鞍镇大梁村四社(地理位置见附图1),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进行生猪屠宰。项目为补办环评,于2014年5月19日取得仪陇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仪环建函201438号,见附件5)。四川省隆杰食品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项目屠宰车间内新增生猪屠宰线一条,将屠宰规模由5500头/年扩大至98000头/年;新增用地0.8亩用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马鞍镇城镇污水管网再进入马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线长约1000
5、m,全部地埋铺设,起止点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至马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大梁村二社金刚桥河,管线走向示意图见附图6)。这将导致工程建设内容、屠宰规模与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要求,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四川省隆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建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委托书见附件1)。我司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评价标准1.2.1
6、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单位mg/m3污染因子环境质量标准取值时间浓度限值SO2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NO2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PM10日平均0.15(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限值 单位:mg/L项目pH(无量纲)CODCrBOD5NH3-N标准值692041.0(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
7、96-2008)表中2类标准。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2类标准昼间夜间6050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域时段相关标准,见表1-4。表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时段标准污染物标准值 mg/mSO2排放浓度900烟尘初始排放浓度200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现有标准,见表1-5。表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污染物标准值 mg/mH2S0.1NH3
8、2(2)废水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表1-6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 单位:mg/L执行排放标准pHSSBOD5CODcr动植物油氨氮粪大肠菌群三级6.08.540030050060/(3)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标准值见表1-7。表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类别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排放限值7055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标准值
9、见表1-8。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类别 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6050(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3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牲畜屠宰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限制类第十二类轻工第32条“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中的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但因仪陇县马鞍镇地势偏远,乡镇较小,年屠
10、宰量较小且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原有屠宰场存在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采用手工屠宰技术(落后淘汰技术),且位于其场镇,周边住户较多,噪声、恶臭等污染物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大等问题,本项目迁建后这些问题将得到明显改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屠宰场设置规划。同时,仪陇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出具了关于马鞍镇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函(仪屠管办函200219号,见附件2),同意在仪陇县马鞍镇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允许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的要求。1.3.2 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马鞍镇位于仪陇县北部,东邻双盘乡,西接南部县长坪镇,南靠铜鼓乡,北与回春镇、中
11、坝乡接壤。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地势平坦,地貌以低山中丘、宽谷地带为主,平均海拔450米,三叉河、仪陇河流经全镇,水源丰富、气候宜人。幅员面积4468公顷,耕地面积1306公顷。全镇辖26个村(居)委会,199个村(居)民小组,总户数10486户,其中农业户8732户,总人口40516人,其中农业人口34546人,非农业人口5971人。(1)仪陇县新政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根据仪陇县新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见附图2),将新政城市性质定为仪陇县政治、经济 、文化中心,以食品、轻纺、建材、商贸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城市近期规划(2010年)居住人口为6.5万人,用地面积6.4平
12、方公里;中期规划(2015年)居住人口为12万人,用地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2020年)居住人口为18万人,用地面积18平方公里。城市总体布局为“一环”(环绕城区外部的交通环线)、“两轴”(东西、南北两条城市主轴)、“两片”(嘉陵江以东主城片区、嘉陵江以西城西片区)、“四组团”(城西北部组团、城西中部组团、城西南部组团、城西工业组团)。城市居住用地规划为松林坡居住区、新南坝居住区、杨家咀居住区、白耳坝居住区;工业用地规划为陈家坝工业园区和白耳坝工业园区;绿地系统规划为“一环”(规划外环路形成的环状绿化带)、“两轴”(东西大道景观轴和滨江东大道景观轴)、“三片”(城区三个片区的周围山
13、林绿地);城市对外交通主要有潆新公路、新马公路、新楠公路;城市对内交通以环状及网格状为主,形成了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仪陇县马鞍镇大梁村四社,总用地面积约9.8亩。根据仪陇县新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见附图2)和仪陇县马鞍镇总体规划(2011-2030)(见附图3),项目不在以上规划范围内。项目变更前用地约9亩,业主已与仪陇县马鞍镇大梁村第四生产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拥有土地使用权;仪陇县环境保护局、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选址申请表见附件4)。项目变更后拟在现有项目屠宰车间内新增生猪屠宰线一条,将屠宰规
14、模由5500头/年扩大至98000头/年;新增用地0.8亩用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马鞍镇城镇污水管网再进入马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线长约1000m,全部地埋铺设,起止点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至马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大梁村二社金刚桥河,管线走向示意图见附图6)。新增的约0.8亩土地,已与仪陇县马鞍镇大梁村第四生产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在规划的符合性和选址的合理性方面无变化。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马鞍镇大梁村四社。项目北面为山林,约100m处有2户住户;东北面约50m处有2户住户;东面为山林,约
15、60 m处有1户住户;东南面约200m处有一条小河,名为断石桥河,主要功能为灌溉;南面为山林,约100m处有1户住户;西面为农田。综上,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规划后外环境关系较单纯,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1.3.3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外环境关系:本项目位于马鞍镇大梁村四社。项目北面为山林,约100m处有2户住户;东北面约50m处有2户住户;东面为山林,约60 m处有1户住户;东南面约200m处有一条小河,名为断石桥河,主要功能为灌溉;南面为山林,约100m处有1户住户;西面为农田。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1)大气
16、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区域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保护级别: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保护目标: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体为西北面约200m处的断石桥河,因而确定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断石桥河。保护级别: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保护目标: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200m范围内的噪声敏感点。保护级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17、统计见表1-9。表1-9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环境要素保护目标规模与本项目位置关系保护标准方位距离噪声住户2户北面10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户东北面50m1户东面60m1户南面100m大气住户2户北面10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户东北面50m1户东面60m1户南面100m地表水断石桥河东南面2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2 项目变更前后工程概况2.1 项目变更前环评和验收情况四川省隆杰食品有限公司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宰场项目为补办环评,于2014年5月19日取得仪陇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仪陇县马鞍镇定点屠
18、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仪环建函201438号,见附件5)。由于四川省隆杰食品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项目屠宰车间内新增生猪屠宰线一条,将屠宰规模由5500头/年扩大至98000头/年;新增用地0.8亩用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马鞍镇城镇污水管网再进入马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线长约1000m,全部地埋铺设,起止点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至马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大梁村二社金刚桥河,管线走向示意图见附图6),因此变更前项目未验收。2.2 项目变更前的环评执行回顾、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变更前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但污水处理设施(格
19、栅+调节池+厌氧+好氧+沉淀)未建设,项目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而是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外排至项目东南侧的断石桥河,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整改措施:项目变更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设计处理能力250m3/d)及配套管线(管线长约1000m,全部地埋铺设,起止点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至马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大梁村二社金刚桥河,管线走向示意图见附图6),项目废水经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后通过修建的管线排
20、入马鞍镇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3 项目变更前后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变更前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变更后在现有项目屠宰车间内新增生猪屠宰线一条,将屠宰规模由5500头/年扩大至98000头/年;新增用地0.8亩用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马鞍镇城镇污水管网再进入马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线长约1000m,全部地埋铺设,起止点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至马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大梁村二社金刚桥河,管线走向示意图见附图6)。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 变更前后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内容
21、及规模备注变更前变更后主体工程待宰间37间,砖混结构,共350m2,用于生猪暂存,37间,砖混结构,共350m2,用于生猪暂存,变更前后不变屠宰间1间,砖混结构,250 m2,设置1条生猪屠宰线1间,砖混结构,250 m2,设置2条生猪屠宰线变更后新增一条生猪屠宰线急宰间1间,24 m2,砖混结构1间,24 m2,砖混结构变更前后不变隔离间1间,16 m2,砖混结构1间,16 m2,砖混结构变更前后不变冻库1间,96 m2,砖混结构1间,96 m2,砖混结构变更前后不变公辅工程办公用房1栋,2F,100 m2,砖混结构1栋,2F,100 m2,砖混结构变更前后不变消毒池2个,位于厂区大门口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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