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港区D0301地块项目(新星东港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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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总则41.1 项目背景41.2 评价原则及目的41.3 评价依据4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41.5 评价标准51.6 评价工作等级71.7 评价范围91.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91.9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01.10 环境保护目标及影响源112 建设项目概况132.1 项目名称132.2 项目性质132.3 建设位置132.4 建设单位132.5 项目投资132.6 项目建设前用地情况132.7 规划建设内容132.8 基础设施规划152.9 能源消耗及用水量情况172.10 项目建设周期及施工人员183 区域环境概况193.1 自然环境概况193.2 社会环境概况1
2、94 工程分析204.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204.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20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26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265.2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65.3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66 环境影响分析27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7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276.3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347 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377.1 项目选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377.2 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378 污染防治措施38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38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388.3 绿化措施及建议448.4 环境管理448.5 “三同时”验收448.6 环保投
3、资估算459 公众参与4610 评价结论4710.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4710.2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源及污染物排放总量4710.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4710.4 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5210.5 项目选址及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结论5310.6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5310.7 项目可行性评价结论531 总则1.1 项目背景东港区D03-01地块项目(新星东港中心)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东港区D03-01地块,建设内容为公建(商业、办公),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5,000m2,总建筑面积为236,04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5,020m2,地下总建筑面积51,027
4、m2。规划建设公建3栋,-3层地下车库1个,其中1#公建52层,规划为酒店及公建式公寓;2#公建38层,规划为办公写字间;3#公建4层,为连接1、2#公建的裙楼,规划为酒店大堂、餐厅、写字间大堂及少量商业公建等。本项目由大连新星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亿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原为东港填海区,已净地出让给大连新星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建设单位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大国用2012第01060号),且项目详规(修详字2013-40)已经通过了大连市规划局的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大连新
5、星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2 评价原则及目的略1.3 评价依据略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为确定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开发的性质、内容及规模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1。表1.1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项目污染源影响因子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公建厨房SO2、NO2、烟尘、油烟地下车库进出车辆NO2、CnHm、CO锅炉燃气废气SO2、NO2、烟尘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SO2、NO2、烟尘声环境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噪声交通运输交通噪声变电所、换热机房、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地下车库风机、
6、电梯等设备设备运行噪声水环境施工期废水COD、SS、动植物油、氨氮等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公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危废装修危废废油漆桶1.5 评价标准1.5.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为二类环境功能区,PM10、SO2和NO2常规污染因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环境噪声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号)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1
7、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南侧现状道路属于交通干线。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规定,交通干线两侧建筑若以高于3层楼以上(含3层)的建筑为主,则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余下路段(含开阔地),将道路红线外45m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结合项目规划,本项目面向南侧道路一侧建筑(2#)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
8、间55dB(A);其余区域噪声执行1类区标准。(3)土壤项目用地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4)振动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应类别限值。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餐饮废气本项目酒店厨房油烟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燃气锅炉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时段标准。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
9、函(环函2005350号):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进行控制。(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为公建式公寓、酒店及写字间的生活污水。根据大连城市中心区排水规划,本项目所处位置属于寺儿沟排水区。项目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该标准中未列项目(如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3)噪声控制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
10、523-2011),具体见表1.2表1.2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营运期:项目配套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地上为公建(酒店、公建式公寓、写字间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公建营业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1.6 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1.6.1 大气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中关于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采取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其对应的D10%来定
11、量划分,Pi定义为:Pi=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二氧化氮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具体见表1.3。表1.3 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统计结果污染因子污染源评价参数厨房燃料燃烧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SO2NO2烟尘NO2Ci(mg/m3)1.0810-42.9310-43.3610-51.2610
12、-2C0i(mg/m3)0.50.200.90.20Pi(%)0.020.150.0046.30D10%(m)-经初步估算,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排放的NO2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6.3%。根据导则规定Pmax10%,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1.6.2 水环境评价等级建设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酒店、公建式公寓及写字间的生活污水,据估算项目排水总量约为802m3/d,废水中主要含COD、SS、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不含其它特殊毒性因子,此部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根据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
13、93)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水环境只作影响分析,即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项目供水均采用市政自来水。同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本次评价重点为提出地下水防治措施。1.6.3 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噪声,具体为供排水系统各类泵、供变电系统变电亭、换热机房及地下停车场风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
14、.4-2009)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6.4 风险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轻柴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因此,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选择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及减缓风险措施等项进行评价。1.7 评价范围1.7.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边长5km,总面积25km2的矩形范围内。1.7.2 声环境评价范围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本项
15、目所处位置为1类区,评价等级为二级。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基础及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噪声,具体为水泵、风机、变压器等设备噪声。故将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定为项目边界外100m。1.7.3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评价范围选择以柴油储罐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范围内。1.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根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排污特征及区域环境概况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为:(1)通过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现状;(2)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统计项目建设后污染物总量;(3)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
16、的影响范围及程度;(4)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具体包括公建厨房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源治理等方面;(5)根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项目周围道路、地铁及西南侧东海热电厂等对本项目的影响;(6)根据项目规划及周围环境概况,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的合理性,从环保角度做出可行性结论。1.9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选址于大连市中山区东港区D03-01地块,项目周围环境具体情况如下:东侧:隔14m宽(车行道)的现状道路为东港区D05地块,由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建写字间。本项目规划建筑与东侧现状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20m。东南
17、侧:隔空地为东港第小区及在建住宅小区,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距离分别约为550m,500m。另外,本项目距东南侧寺儿沟污水处理厂一期约1.5km,距其规划的二期用地约为1.3 km。南侧:隔51m宽(车行道)的现状道路为东港区E01地块,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为空地。本项目规划建筑与现状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40m。南侧隔空地为环海花园小区,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为400m。另外,本项目南侧地下为地铁线路,其控制线宽为73m,本项目规划建筑与地铁控制线的最近距离约为28m。西南侧:隔空地为凯丹广场项目,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为400m。另外,项目西南侧约400m处为东海热电厂,其烟囱与
18、本项目规划建筑最近距离约为700m。西侧:邻东港区D03-02地块,目前正在建设中,由一方集团开发建设2栋33层的公建写字间,其规划建筑与本项目规划建筑的最近距离约为38m,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为11m。北侧:隔15m宽(车行道)的现状道路为东港区D02地块,其中D02-01地块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目前为空地; D02-02地块现为在建工地,由日本欧力士集团开发为公建项目,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为44m;本项目规划建筑与规划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20m。1.10 环境保护目标及影响源采用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1)环境保护目标
19、项目建设期保护目标为区域大气、声环境,以及项目周围的各敏感点。项目营运期的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的各敏感点及本项目公建式公寓、酒店以及办公写字间,具体见表1.4。表1.4 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点方位与本项目红线的最近距离(m)1在建D05地块公建写字间东侧342东港第小区东南侧5503在建住宅小区东南侧5004环海花园小区南侧4005凯丹广场西南侧4006在建D03-02地块公建写字间西侧117在建东港区D02地块公建北侧448本项目公建式公寓、酒店及写字间-注:阴影部分为在建建筑,若本项目施工期内在建建筑已建成并入驻情况下,则应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影响源通过对项目周围
20、环境的调查,确定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影响源见表1.5。表1.5 环境影响源序号影响源方位与本项目规划建筑的最近距离影响因素1周边道路东侧道路项目东侧车行道距2#楼20m声环境2南侧道路项目南侧车行道距2#楼40m3北侧道路项目北侧车行道距1#楼20m42号地铁线路项目南侧地下控制线距2#楼28m噪声、振动5东海热电厂项目西南侧厂界距2#楼400 m烟囱距2#楼700 m大气环境2 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东港区D03-01地块项目(新星东港中心)。2.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2.3 建设位置本项目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东港区D03-01地块。2.4 建设单位大连新星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
21、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2.6 项目建设前用地情况项目建设前该用地为填海区,项目用地已净地出让给大连新星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7 规划建设内容(1)项目规划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5,000m2,总建筑面积为236,04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5,020m2,地下总建筑面积51,027m2。项目规划建设地上公建3栋,-3层地下车库1个。其中1#公建52层;2#公建38层;3#公建4层,为连接1、2#公建的裙楼,其东侧部分底一、二层设计为架空。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建筑明细见表2.2。表2.1 本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数量单位备注规划总用地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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