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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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九月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由原来的隆鑫铁矿和宏盛铁矿整合而成,位于山西省南部中条山区的垣曲县历山镇神后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垣曲县历山镇神后村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1101115322,北纬:351737351902。矿区距历山镇后河水库的柏油公路1公里,其间有简易公路相连,历山镇距东(镇)济(源)公路20公里,有柏油公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根据晋非煤开整字2011
2、09号文件批示,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整合垣曲宏盛铁矿为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于2012年11月13日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划界文(晋非煤采划字20120018号)。为贯彻矿产资源法,依据合理开发有限的矿产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的为当地经济服务。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申报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过山西省地质矿产科技评审中心评审,国土厅以晋国土资储备2013029号文对山西省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供开发整合用)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2013年4月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山西省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
3、矿开发利用方案,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山西省矿业联合会技术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区面积2.681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5.3年。矿区范围年由五个采区组成,一采区开采标高为775-310m,二五采区开采标高为870-750m。该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3类型资源量104.53万吨,分为四个开拓系统进行开采,其中1号系统主要开采一采区、号矿体;2号系统开采二采区号矿体;3号系统开采三采区号矿体;4号系统开采四采区、号矿体,可采储量为72.15万吨,由于五采区内主要矿体为铁矿,赋存标高位于矿区开采标高870-750m以下,仅F
4、e在870-750m内有保有资源储量0.17万吨,故没有进行开拓方案设计。本次评价不包括五采区以及1号生产系统工业场地内的选矿工程。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8日正式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生活质量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
5、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9月7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垣曲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共16人。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前踏勘了项目现场。会议期间,分别听取了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经充分讨论和评审,提出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已修改完成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报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3、建设项目选址可行
6、性(1)城市总体规划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位于山西省南部中条山区的垣曲县历山镇神后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垣曲县历山镇神后村管辖。矿区范围不在垣曲县县城规划范围内。本工程符合垣曲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2)土地利用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238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4.708hm2,临时占地1.53hm2。(3)产业政策(1)晋环发2010415号的符合性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415号“关于加强非煤矿产资源采选项目环境保护监管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林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近郊,居民集
7、中区、学校、疗养地周边,河流两岸公路、铁路干线两侧不得开采非煤矿产资源和进行洗选”。本矿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采矿工程年开采15万吨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晋非煤开整字201109号文件批示,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原宋家山矿区)整合垣曲宏盛铁矿(原同善矿区)为垣曲县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于2012年11月13日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划界文(晋
8、非煤采划字20120018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环境敏感因素分析通过对矿区周围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的详细调查和了解,评价区不属于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等,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也无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主要环境敏感因素表现在评价区地下水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工程的主要保护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村庄水井,厂界四周声环境,矿区内的重要设施,废石场周围村庄和水井,取土场周围村庄和水井,运输道路沿线以及生态环境。本工程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对这些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4)环境承载能力分析(1)区域环境空气承载能力分
9、析根据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4个监测点PM10、TSP、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在矿方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评价针对铁矿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各气相污染物的排放环节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压力。(2)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本工程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本矿制定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必须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水不外排。地下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项目
10、区位于侵蚀剥蚀基岩中低山区,主要含水层为变质岩类裂隙含水层,水力坡度较大,无统一的地下水位,富水性差。矿床周边有较大的地表水体沇河,但与矿区地下水之间有角闪岩隔水层相隔,故无水力联系。目前探明的C级资源/储量(122b)主要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500m标高),其上部充水岩层裂隙发育,但含水微弱。根据预测分析,铁矿开采会对变质岩类裂隙含水层产生影响。(3)区域声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5)废石沟选址可行性综合分析1号系
11、统废石场位于工业场地西南300米的一条冲沟,沟长约320米,宽约10米,深约20-30米,容量为9.6万m3,距离最近村庄西陵村1km;2号系统废石场位于工业场地东南50米得荒沟,沟长约210米,宽约10米,深约10-20米,容量为4.2万m3,距离最近西陵村2.3km;3号系统废石场位于工业场地东南50米得荒沟,沟长约230米,宽约10米,深约20-30米,容量为6.9万m3,距离最近西陵村2km;4号系统废石场位于工业场地西侧50米,沟长约220米,宽约10米,深约20-30米,容量为6.6万m3,距离最近村庄西陵2.1km。废石场占地类型为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拟选废石场不在垣曲县县城总
12、体规划范围内。废石场距最近的为西陵村,相距1000m,且废石场与村庄之间有山体阻隔,废石场粉尘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该地区气象资料看,年平均降水量为529.2mm,年蒸发量为1823.9mm,蒸发量为降雨量的3.0倍,不可能出现浸出试验固液比为1:5的情况,即废石不会被充分浸泡,实际上降雨量是多次累积值,很少的降雨量分布于全年,每次的降雨量与废石积存时相比要小得多,因而废石受降雨长时间的浸泡更小。加之评价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可以确定废石淋溶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由于当地气候干燥,废石自然淋溶达不到充分浸泡的状态,此外地表土层能吸附重金属,废石中的重金属经土壤吸附后的浓度值要比试验值
13、要小得多,因此,本工程废石排放对评价区地下水的影响很小。拟选废石场构造简单,工程通过将沟底填平压实,地基能够满足承载力的要求,避免了地基下沉,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拟选废石场均为荒沟,无耕地和农田,所在地无断层、无断层破碎带、无溶洞区,并且所在区域不处于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拟选废石场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拟选废石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由以上分析可知,拟选的废石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的选址要求,因此评价认为废石场选址可行。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
14、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PM10、TSP、SO2、NO2监测值均未超标,表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2)地下水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水质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区地下水水质较好。(3)地表水现状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沇河,自从后河水库在上游截流蓄水,仅雨水季节有流水,其余季节河道干涸。本次评价对地表水不做现状监测。(4)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四个系统工业场地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
15、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开拓系统的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合计25km2的区域。(2)地表水评价范围本工程只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3)地下水评价范围重点是矿区周围外扩500m的范围。(4)噪声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为该矿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废石。因此,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为废石场。(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延500米和废石场、取土场以及运输道路区域。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及保护措施(建设期)(1)建设期环境空气污染影响环节施工活动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
16、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现场道路扬尘、搅拌混凝土扬尘、细颗粒材料露天堆放扬尘、土方、渣石扬尘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现场道路扬尘和搅拌混凝土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染源为食堂炉灶、工棚采暖炉灶。(2)建设期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前首先在施工工地设置围墙(2m),当风速2.5m/s,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围墙在建设期可作防污、挡尘、隔声作用,项目建成后可作为围墙继续使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水泥、砂石、石灰及土方等在长期露天堆存过程中极易产生扬尘。对此,评价要求设置施工基本原材料临时堆棚,用量较大的砂石等原材料要用棚布覆盖,散落物料要经常清理。工程物料运输车辆存在裸露运输及运输抛洒问题,
17、评价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或利用箱车,且物料不得超载,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抛撒;车辆出厂前,应将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避免轮胎带泥行驶。另外,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扬尘的扩散范围。对施工进度及进入施工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设专人获取气象预报信息,对有大风(四级以上)预报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配置洒水车辆,可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在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施工区定时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一般天气状况应不少于3次/日,大风日应加大洒水频率),以保持地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运营期)本项目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方式,办公生活区冬季采暖采用
18、电热取暖,矿山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矿堆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此外还有少量的井下爆破炮烟。(1)原矿堆场粉尘1号生产系统主斜井北侧设置一个原矿临时堆场(长20m,宽10m),用于堆放1号开拓系统产生的原矿石,原矿堆场四周设置挡风抑尘网,墙高2m,挡风墙高4m;2号生产系统主平斜井西侧设置一个原矿临时堆场(长10m,宽10m),用于堆放2号开拓系统产生的原矿石,由于矿石堆场三面临山,评价要求在矿石堆场南部设置挡风抑尘网,墙高2m,挡风墙高4m;3号生产系统主斜井西南侧设置一个原矿临时堆场(长10m,宽10m),用于堆放3号开拓系统产生的原矿石,由于矿石堆场三面临山,评价要求在矿石堆场东南部设
19、置挡风抑尘网,墙高2m,挡风墙高4m ;4号生产系统主斜井西南侧设置一个原矿临时堆场(长10m,宽10m),用于堆放4号开拓系统产生的原矿石,由于矿石堆场三面临山,评价要求在矿石堆场西南部设置挡风抑尘网,墙高2m,挡风墙高4m。抑尘效率按80%,原矿堆场粉尘总产尘量为0.99t/a(2)运输道路扬尘本矿运输扬尘主要来自矿石由原矿堆场运至县级公路过程中。运输采用20吨柴油车,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和物料散落是主要粉尘污染源。本矿运输道路长2.2km。运输路线为碎石路面,路况一般。经计算,本矿道路扬尘量为2.81t/a。为了控制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环评规定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
20、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对外运输汽车加盖篷布,限制超载。通过以上粉尘控制效率70%,则运输扬尘量为0.84t/a。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建设期)(1)建设期废水污染影响环节建设期的废水主要有井筒排出的少量矿井涌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施工队伍排放的生活污水。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油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建设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且废水中的有害成份不显著,固体杂质较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建设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井筒排出的矿井涌水水量很小,井下水处理站尚未建设,根据其水质情况及地面工程用水水质要求
21、,矿井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地面工程拌料、施工机械清洗等用水要求,也可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洒水,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工程建设期应设置生活污水临时集中收集池,经过除油、沉淀等简易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地泼洒。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并经常喷洒灭蝇药剂。此外,施工单位要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等要用棚布覆盖,避免在下雨天物料随雨水流失,产生不必要的污染。根据建设施工废水处置的实际情况,有效处理和利用的问题不大,但存在着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性强,操作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使部分不应排放的废水流失,而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对此,评价要求本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加强监督管理,且应在业
22、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的配合下进行。(运营期)(1)矿井涌水矿山生产用水主要为凿岩用水、装矿时洒水以及原矿堆场洒水。根据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涌水量证明,一采区开采中段总涌水量为491.8m/d,二四三个采区采矿巷道中,水量均不大,主要为变质岩裂隙渗水,一般每天最多排水20m3。本工程在1号系统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井下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矿井水。井下水处理站配备1台YG-1-25型净水器,处理能力为25m3/h,其余三个系统分别建设建设一座井下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矿井水。井下水处理站配备1台YG-1-1型净水器,处理能力为1m3/h可以满足矿井水处理要求。井下水处理站采用
23、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COD:85%;BOD5:80%;SS:90%。一号系统矿坑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满足类标准排放,其余矿坑涌水经处理好全部回用(2)生活污水1号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18.02m3/d,2、3号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0.81m3/d,4号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 m3/d。在1号系统生活办公区的北侧建一座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1号开拓系统集中生活办公区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2-4号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较简单,评价要求在2-4号系统场地各设置一座50m3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非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将在各自污水处理系统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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