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审价审核报告(打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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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江西省电力公司基建部:我们接受委托(赣电审指令201246号),对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结算费用进行了复核计算。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一)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压器1台;220千伏出线2回;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8回;主变10千伏侧装设3组8兆乏并联电容器及新建主控室、10kV高压开关室等配套土建工程。(二)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1回至南广变电站,新增设备安装于前期预留间隔位置,安装1台断路器及配套土建工程。(三)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
2、程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1回至南广变电站,新增设备安装于前期预留间隔位置,安装1台断路器及配套土建工程。(四)抚州-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本工程起点抚州500千伏出线构架,终点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构架;线路亘长81.829公里,导线采用2*LGJ-30/40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为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OPGW-24芯复合光缆;全线新建229基铁塔,其中直线塔179基,耐张及转角塔50基。(五) 临川-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本工程起点为临川变220千伏构架,终点为在建的南广220千伏变220千伏构架;在临川变出线段与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此段双回路长度为7.76公里,由江
3、西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各占一半投资,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迁改工程项目详见36-S6071S;目前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迁改已架设完成,因此本工程路径实际架设起点为现抚临线36#(双回路分支塔),终点为南广220千伏变,以下均以抚临线36#为本工程起点进行叙述。本工程线路总长度84.49公里,其中1#至235#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其余部分与抚州500千伏至南广220千伏线路同杆双回路架设,双回路铁塔及其基础计入本工程,导、地线、金具串均各自分开单独计列,双回路段长度为1.786公里。本工程导线均采用2LGJ-300/40钢芯铝绞线,从1#-236#路径段,地线一根采用OPGW-1
4、,另一根采用JLB35-100;双回路部分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1。全线新建244基铁塔,其中直线塔190基,耐张及转角塔54基。(六) 抚临线改迁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本工程为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双回路部分,新建线路长度为7.754公里,由江西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各占一半投资,工程导线采用2LGJ-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均为OPGW光缆,共新建杆塔27基,基中双回路转角铁塔6基,占22%,双回路直线塔21基,占78% 。(七)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工程本工程为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南广变省网、地区网各装设一套
5、SDH2.5G光纤通信设备,并敷设相应的普通光缆。(八)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本工程为随抚州至南广220千伏输电线路同时架设一根OPGW-24芯复合光缆;架设长度约为81.829公里,光缆全部采用张力放线。(九)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本工程为临川至南广220千伏线路OPGW光纤通信工程(OPGW架设部分),全线架设一根84.49公里OPGW-24芯,光缆全部采用张力放线。(十)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从220千伏南广变110千伏出线构架起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全长约1.
6、23公里,其中A1A5双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亘长0.753公里,A5A7单回路设计亘长0.477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地线选择JLB20A-80和OPGW。全线新建7基铁塔,其中直线塔3基,耐张及终端塔4基。(十一)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220千伏建昌变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从220千伏南广变110千伏出线构架起至110千伏建昌变,其中利用南广变盱江变110千伏线路A1A5双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空余的线路通道,该段长0.812公里,A5A7单回路设计亘长0.412公里,线路全长1.224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地线选择O
7、PGW-90。全线新建1基转角铁塔。(十二)220千伏南广变至110千伏盱江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起于220千伏南广变,终于110千伏南圩204#杆,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复合架空地线,线路全长2.47公里,其中0.812公里为双设单架,其它为单设单架。全线新建12基铁塔,其中新建直线塔6基,耐张及转角塔5基,终端塔1基。(十三) 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工程本工程为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设备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安装2套通信高频开关电源(48
8、V/300A)设备。二、建设工程概算批复: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基建2011143号文: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28467万元和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基20112827号文:220千伏南广变配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636.3920万元。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设计单位:江西信能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 江西赣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中心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江西通能咨询有限公司四、工程开竣工日期:开
9、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12年06月30日。五、工程结算审核原则:1. 招标工程: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抚州-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临川-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新建工程、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220千伏建昌变线路新建工程、220千伏南广变至110千伏盱江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中标价及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结算费用进行审核,采用06版定
10、额以及补充定额和07版预规取费费率;2. 标外工程: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工程、抚临线改迁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原则进行结算,采用06版定额以及补充定额和07版预规取费费率;3. 其他工程和费用原则按审定概算或调整概(预)算结算,其中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等按双方合同结算,特殊调试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套2006年版调试定额结算;4. 甲供设备和装材按招标确定的合同价进入结算,施工单位自购设备和装材按中标价或采购发票进入结算,没有发票的装材按2008版预算价格进入结算,地方性材料按实际市场价(签证
11、单)进入结算。六、审核依据:1.关于江西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电网基建2011143号);2.关于220千伏南广变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复审意见的批复(赣电基20112827号);3.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竣)工图;4. 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5. 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6. 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七、审核过程与日期:1. 核实设备、装材价格;2. 核实施工图量;3. 核实定额套用及取费;4. 与参建单位交换意见;5. 审核日期:2012年8月27日2011年9月26日。八、审核情况:遵照结算原则,经核对施(竣
12、)工图和招标资料,根据本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意见,造价审核人员认真复核了该工程施工工程量、套用定额子目、取费标准和有关价格及费用金额等。与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预(结)算编制人员充分交换了意见。具体审核情况如下:(一)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1663.50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650.7587万元,中标合同价1663.50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比中标合同价减少12.747万元。主要为:核减报价中220千伏调试单位承担变电站微机监控系统调试1站,将整套启动试运费用暂列入建设单位费用等。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
13、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1740.0894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1740.0894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1730.9583万元,进项税抵扣251.5068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1479.4515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240.8689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及部分合同单价统计错误。送审结算甲供建筑材料中标合同价21.8358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62.8552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23.6627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39.1924万元,比送审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核增117.3566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按施工图统计材料量
14、,核减变电站支架74.124吨。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102.7990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74.3681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10.8056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63.5625万元,比送审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核减39.2365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816.5515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795.8421万元,核减20.7094万元。主要为:3.1整套启动试运费:暂列入建设单位,共计4.4万元;3.2 监理激励费:送审7.9091万元;审定8.1739万元;核增0.2648万元;3.5 物资供应服务费:送审6
15、5.3606万元,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7.3959万元,核减57.9647万元;3.6 工程结算审价费:送审费用6万元,按照基本审价费20万元加上审减额乘以6%后的70%系数,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工程审价费为39.3823万元,核增33.3823万元。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31.1887万元,核定费用46.1241万元,核增14.9354万元。主要为:建筑工程量差核增7.1044万元,主要原因:站区道路按图算量核减119.56m3;增加施工围堰87.5m3;地基处理浆砌块石换基应套用投标报价定额,不应套分别套用土方开挖和毛石基础;安装工程量差核增7.8310万元,
16、主要原因核增电力电缆量差及站区照明量差等。5. 施工激励费:送审82.0716万元;审定85.5669万元;核增3.4953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121.1270万元,核定112.5031万元,核减8.6239万元。7. 建设期贷款利息按省公司财务实际发生数计列421.0925万元。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5118.5952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4932.1967万元,核减186.3985万元(其中抵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285.9751万元)。(二)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59.2157万元,核定结算费用58.8864万元,中标合同价59.21
17、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比中标合同价减少0.3293万元。主要为:核减报价中220千伏调试单位承担变电站微机监控系统调试1站等。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110.4882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110.4882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110.4882万元,进项税抵扣16.0538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94.4344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16.0538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送审结算甲供建筑材料中标合同价4.1753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6753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2434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4319万元,比送审甲
18、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核减2.7434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按施工图统计材料量,核减变电站支架2.922吨。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0.4937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0.4937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0717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0.4220万元,比送审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核减0.0718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36.2884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36.7004万元,核增0.4120万元。主要为:3.1 监理激励费:送审0.2349万元;审定0.2428万元;核增0.0079万元;3.2 物资供应
19、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4041万元,核增0.4041万元;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12.3662万元,核定费用-14.7805万元,核减2.4143万元。主要为:建筑工程量差核增0.0147万元,主要原因:多扣甲供材合计1.2481万元;安装工程量差核减电缆防火、接地扁钢、角钢等材料费。5. 施工激励费:送审2.2979万元;审定2.2240万元;核减0.0739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2.0122万元,核定1.9211万元,核减0.0911万元;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203.5615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182.1958万元,核减21.3657万元(其中抵
20、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16.3690万元)。(三)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114.7487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14.7487万元,中标合同价114.7487万元,与中标合同价一致。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99.2041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99.2041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99.2040万元,进项税抵扣14.4143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84.7898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14.4143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 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8130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2634万元,核
21、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5496万元,核增1.5496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将水泥电杆计入安装工程甲供材料,抵扣进项税及核减水泥电杆1根。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1.8990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0万元,核减1.8990万元,主要为:水泥电杆计入甲供建筑材料。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53.3091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51.1879万元,核减2.1212万元。主要为:3.1 监理激励费:送审0.2349万元;审定0.2428万元;核增0.0079万元;3.2 物资供应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4041万元,核增0.4041万元;3.3 特
22、殊项目调试费:送审17万元,核定14.5万元,核减2.5万元,主要为:核减220千伏断路器耐压试验1台。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5.7274万元,核定费用-14.0445万元,核减8.3171万元。主要为:扣减钢结构支架1.22T;安装工程量差核减电缆防火、接地扁钢、角钢等材料费。5. 施工激励费:送审5.3472万元;审定5.0402万元;核减0.3070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4.7911万元,核定4.3210万元,核减0.4701万元; 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273.5717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247.5925万元,核减25.9792万元(其中抵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14.67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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