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dc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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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中毒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进展快速、中毒人员集中、病情变化快、死亡率较高等特点,发生重大突发中毒事件后,不仅会造成大量的人群健康危害,还往往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国各类突发中毒事件频繁发生,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的数据,每年突发中毒事件发生的次数和中毒人数虽远不及突发传染病事件,但因其导致的死亡人数却比突发传染病事件高数倍。我国自2003年SARS疫情以后,启动了一系列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一、我国突发中毒事件的主要表现形式近2
2、0年来,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数量增长迅速,仅农药一类的使用量就从1985年的10万吨增长到2009年的100余万吨。同时,天然毒物(如细菌毒素、真菌毒素、有毒动植物等)中毒的危害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态。各类毒物引起的中毒事件日益增多,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愈加严重。我国现阶段的重大突发中毒事件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自然灾害衍生的中毒事件各类自然灾害都能够引起毒物危害事件的发生,地震、海啸、台风等能够造成储藏化学品泄露,洪涝灾害和旱灾可以因水源和食物污染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如1991年淮河流域洪水,使安徽食物中毒数量发生大幅度上升,洪涝灾害期间发生的食物中毒是往年同期的4倍以上。(二)事故灾
3、难衍生的中毒事件火灾中导致人员死亡的原因大多是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窒息。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事故更是可引起大规模的中毒事件,如2002年重庆开县硫化氢井喷事故造成重庆市区数万人疏散,243人中毒死亡;2005年京沪高速公路上一辆装有20多吨液氯的罐槽车泄漏,造成28人死亡,上万人紧急转移。(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和职业中毒事件是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2008年山东汶上县一户人家举办家宴时28人中毒,死亡2人。在全球化的时代,食品生产和消费已经不局限于某个地域,一旦一类食品生产过程中受到毒物污染,可能造成全国范围内大规模人群的健康危害。职业中毒也有了许多新的表现特点,新的职业
4、危害毒物不断产生,如二甲基甲酰胺、正己烷等;常常以群体性暴发形式出现,如2003年白沟职业性苯中毒事件,共造成37人中毒,7人死亡;同行业中,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发病率高;高发区域有逐渐向中西部转移趋势。(四)社会安全事件投毒犯罪和化学恐怖都属于中毒类的社会安全事件。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经济社会角色变动巨大,积聚的社会问题缺少有效的释放途径,以投毒方式进行的犯罪活动明显增加,常常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如2002年南京汤山的毒鼠强中毒事件造成42人死亡。自1995年东京地铁沙林事件后,以生物化学恐怖为特征的现代超级恐怖活动在国际上迅速蔓延,对社会构成了严重威胁。另外,日本二战期间在我国境
5、内遗留的化学武器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群发中毒事件原因。2003年以来,这些化学武器已经造成百余人中毒,并有多人死亡。(五)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特点1事件进展迅速,影响范围大突发中毒事件一旦发生后,常常进展迅速,数小时内造成成百上千人的健康损害,如果发生在人口密集区域,造成的影响更是难以估量。如2004年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事件,当天受氯气泄漏影响需要转移安置的暴露人群数量达到了15万人。2涉及处理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大突发中毒事件常常是事故灾难继发引起,参与事件处理的相关部门很多,需要消防部门进行事故核心现场处理,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安监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调查和应急救援,环保部门
6、负责现场的环境危害评价及处理,卫生部门开展病人医疗救援等等。在短时间内组织协调好这些部门的相关应急救援工作是中毒事件处理好坏的关键。卫生应急工作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但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也应将卫生应急相关结果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作为事件处理的依据。3公众和媒体关注,沟通需及时有效由于突发中毒事件发生后常常进展迅速,公众容易引起恐惧心理,媒体也会密切跟踪。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与他们建立好沟通和交流渠道,做好心理干预和情绪疏导工作,及时反馈有关控制措施和处理结果信息,就容易造成更大范围的恐慌。 二、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根据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04年1
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共报告突发中毒事件3712起,中毒病例101419例,死亡2002例。其中,重大事件17起,较大事件1296起,一般事件2240起,未分级(未达到报告级别的事件)159起。(一)基本趋势2004年至2009年6年期间,事件报告总数、重大事件和较大事件报告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均呈现下降趋势(详见表1),中毒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构成比也呈现下降趋势。这表明我国在突发中毒事件方面所采取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还是非常有效的,减少了事件发生的数量,特别是减少了重大、较大中毒事件的发生数量。但是,中毒事件中病人的病死率虽然在不同年份有所波动,但历年均在1.5%以上,比其
8、他类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的病死率一般在0.3%以下)仍然高出很多,说明我们在中毒事件中的医疗救援工作仍有许多方面有待加强。另外,每年6月-9月突发中毒事件高发,统计表明此4个月突发中毒事件数占总报告数的49.54%,中毒病例数占50.98%,死亡人数占47.35%。表1 2004-2009年突发中毒事件报告一览表年份事件数构成比(%)事件分级(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病死率(%)重大较大一般未分级2004年64417.35519139454186922831.512005年76820.69631741629220555662.572006年68418.432213448211905
9、23051.602007年60416.27226232812141573812.692008年51313.82215633817136062421.782009年49913.44015731626138572251.62合计3712100.00171296224015910141920021.97(二)地区差异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突发中毒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2004年-2009年期间,中毒事件报告数居前5位的省份为云南、广西、四川、上海和广东,占报告总数的40.19%;中毒人数居前5位的省份为云南、四川、广西、湖南和广东,占报告总数的39.45%;死亡人数
10、最多的为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和甘肃,占6年报告总数的46.75%;而病死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和宁夏,病死率均在3%以上(详见表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毒事件大多发生人口和经济活动较为活跃的南方地区,而死亡人数多和病死率高的省份全部集中在西部地区,这与西部地区中毒事件卫生应急能力较差有很大关系。表2 2004-2009年突发中毒事件地区分布一览表省份事件数构成比(%)事件分级(起数)中毒死亡病死率(%)重大较大一般未分级人数人数云南50613.63130119311142524623.24广西2827.600721852564361051.63四川2546.841111
11、136673191502.05上海2296.1715517124694851.81广东2215.9516115635843781.33湖南1995.3616013716156891.45浙江1885.0602216064777230.48贵州1784.80072104253401192.23河北1754.7115311384705921.96安徽1433.851498853627711.96新疆1042.8012361192424321.32福建952.562286232660341.28河南952.561276343470451.30湖北922.480424912457722.93重庆912
12、.450275592571431.67甘肃892.4014836419631005.09北京872.34067011183470.38山西721.940313742606491.88江苏701.892105712656481.81吉林691.8601841101418231.62江西661.780353101881552.92辽宁661.780283352315472.03海南641.720253631213362.97内蒙501.350143331802201.11黑龙江461.2418361173590.52山东441.191202211034292.80陕西350.94012203154
13、4140.91天津350.9403311157920.13宁夏280.75114130773232.98西藏260.70012771702715.88青海130.350940165137.88合计3712100.00171296224015910141920021.97(三)中毒事件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食物源性中毒事件、职业性中毒事件和其他中毒事件三大类型。2004年-2009年期间,食物源性中毒事件共报告3279起,占总报告数的88.34%;报告中毒病例95308例,占总中毒病例数的93.97%;报告死亡人数1522例,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76.02%;病
14、死率为1.6%。统计结果表明,真菌、农药和化学品是引起食物源性中毒的主要毒物种类,真菌以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频率最高,占该类事件总数的98.63%;农药以杀鼠剂中毒事件发生频率最高,占该类事件总数的50.43%;化学品中以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发生频率高,占该类事件总数的77.34%。2004年-2009年期间,共报告职业性中毒事件303起,占总报告数的8.16%;报告中毒病例3763例,占总中毒病例数的3.71%;报告死亡人数366例,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18.28%;病死率为9.73%。其中,重大事件12起,较大事件201起,二者构成比之和达到70.30%。职业性中毒事件虽然在中毒事件报告数中所占比
15、例不大,但重大事件和较大事件比例很大,并且死亡人数多,病死率高,其危害不容忽视。职业性中毒事件中居前3 位的毒物为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和有机溶剂,占该类事件数的69.64%;中毒人数居前3 位的仍为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和有机溶剂,占该类事件中毒人数的48.20%;死亡人数居前3位的为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和混合性气体,占该类事件死亡人数的78.42%;病死率占前3位的是窒息性气体、混合气体、金属与类金属。2004年-2009年期间,共报告其他中毒事件130起,占总报告数的3.50%;报告中毒病例2348例,占总中毒病例数的2.32%;报告死亡人数114例,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5.69%,其他
16、中毒事件的病死率为4.86%。毒物的主要类型是窒息性气体(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刺激性气体(化学品泄漏)和农药。(四)原因不详事件突发中毒事件信息报告中原因不详事件主要有不明原因和报告信息不全两种类型。2004-2009年期间,共报告原因不详中毒事件965起,占中毒事件总报告数的26.00%。在2004年-2005年,报告信息不全事件较多,共计357起。此后,由于不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此类事件明显减少,2009年仅有3起。但是,原因无法明确的中毒事件却一直较多,2004年-2009年分别有57起、69起、119起、82起、81起和75起,所占比例分别为8.85%、8.98%、1
17、7.40%、13.58%、15.79%和15.03%,并无下降趋势。三、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情况2003年SARS疫情以后,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了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从无到有、管理职能从分散到集中、管理方式从依靠经验到依法科学、工作重点从重视应急处置到预防处置并重、工作机制从单一部门应对到跨部门协调联动的重大转变,各项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以“一案三制”为中心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也已基本成形。(一)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体系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都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应急办公室,26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各地市、
18、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这些卫生应急部门和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组织协调工作。卫生部组建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予以技术指导和咨询建议,其中设立了中毒组来指导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专业技术机构也得到长足发展和进步。2005年,国家批准进行了32家国家级和省级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各地方政府也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了中毒卫生应急机构的建设投入。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国家级和省级中毒救治基地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网络骨架,地市级和县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重要组
19、成部分的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网络体系。(二)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及相关技术文件2006年,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了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07年完成初稿后,分别向8个相关部委和卫生系统有关部门和机构征求意见,并按有关各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2010年预案编制组又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中毒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此预案将于近期由卫生部发布实施。2006年,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在启动预案编制工作的同时,启动了常见类别突发
20、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14个类别常见毒物的突发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制定工作。技术方案对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中毒样品的采集与检测以及医疗救治等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2010年,为了保障医疗卫生应急人员在中毒事件处理中的自身安全,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在启动了突发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人员防护导则的制定工作。该导则是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援的个体防护专项导则,用于指导专业人员在现场选用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以保障卫生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和现场工作顺利完成。(三)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技术
21、机构我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技术机构主要有化学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2005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下发关于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580号),共投资4.6亿元,依托当地现有医疗机构,在国内31个省建立了32家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同时,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建立了国家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北京朝阳医院为国家基地的临床部。各级化学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医疗救治机构承担各类突发中毒事件的现场卫生应急工作以及中毒病人医疗救治任务,负责指导辖区内其他医疗救治机构开展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和对其进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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