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6.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毕业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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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论文(设计)题目: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学 院: 法 学 院 专 业: 法 学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二00八年五月三十一日X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责任书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特此声明。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日 期: X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名称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论文(设计) 来源自选论文(设计)类型理论研究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班一、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一)
2、研究目的证据开示不仅刑事证据法的规则之一,也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实现实体法的手段,而且也是程序公正的重要要求。在我国,虽已有初步的证据开示制度,但还没有建立起实质意义上的控辩双方双向证据开示制度。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阐述证据开示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意义而试图为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性的措施。(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我国在1996 年的刑事诉讼法中,引入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某些合理成分,改变了传统的由法官直接调查证据的方式,确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质证,同时也不排除法官调查权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的顺利开展,需要相关制度的支撑。证据开示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
3、制度。但是,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不仅没有建立一种完全的证据开示制度,反而加大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这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是不相符合的。正因为如此,在我国建立一种证据开示制度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如何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本论文以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为题目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二、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国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国外,尤其是英美国家,由于注重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向来比较重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基本上都建立了一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具体开示的范围与程序不同的而已。从总体上看,国外的证据开示制度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一是证
4、据开示的主体由控方的单方开示向控辩双方相互开示发展;二是证据开示的范围日渐扩大;三是证据开示的应用呈现多样性。(二)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我国在1996年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在庭审方式上将传统的实体性审查变为程序性审查,改变传统的由法官直接调查证据的方式,确定了由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质证,同时也不排除法官在特定情况下行使调查权,但与此审判方式改革相应的完整的证据开示制度却没有建立起来,反而限制了律师的阅卷权,律师在庭前只能查阅到很少部分的案件材料。这一缺陷也就导致:一是开示范围过小影响了律师的知悉权,导致控辩失衡;二是开示范围不明确造成操作混乱,导致出现庭审“突袭”;三是开
5、示“主要证据”复印件造成资源浪费,导致庭审流于形式;四是缺乏开示程序的规定,导致开示的无序性。为此,不少学者提出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一种完整的证据开示制度。但是,对于如何建立这种证据开示制度,却有不同的观点。这种分歧主要集中于开示的时间、地点、范围以及违反该程序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等。三、主要研究或设计内容,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一)研究内容:本文主要是从理论联系实际方法着手,首先理解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概念、功能,然后分析国内没有刑事证据开示程序所带来的问题,借鉴国外相关制度以及构建经验,从理论在到实践,总结出中国刑事诉讼开示程序构建必要性,并提出相关见解。(二)需要解决
6、的问题本文解决的关键问题:理解证据开示的法理概念及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有关规定,找出我国证据开示程序的现状和不足,说明我国建立证据开示程序的必要性。合理借鉴英美法系和日本等国的证据开示程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开示程序。(三)思路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四部分内容在逻辑是层层相结,环环相扣。在第一部分论述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概念与功能,说明证据开示程序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必要组成部分;第二部分论述国外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是分析我国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现状和不足,说明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必要性;第四部分是我国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及
7、解决的办法:(一)工作条件:本文的写作迫切需要国内外相关的文献资料支持,以及理论研究资料和数据资料。(二)解决办法:一是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的数据库、校院两级的资料室;二是利用互联网查找相关资料;三是利用贵阳市各种图书馆、书店。另外就是寻求指导老师的支持与指导。五、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与时间安排:1开题阶段:2008年3月3日3月28日:阅读指导老师指定的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初稿阶段:2008年3月29日4月28日:完成论文的初稿3修改阶段:2008年4月29日5月10日: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反复修改论文4定稿阶段:2007年5月11日5月25日:根据学校要求修改论文格式,润色用词、校对数据,最
8、终定稿。六、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 何家弘、南英.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研究 M.法律出版社,2003.2 江建成.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的程序 N.法制日报,1999,12,19(2).3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 汪建成.法官在证据开示中的作用 N.法制日报,2000, 1,9(2).5 龙宗智.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J.政法论坛,1998(1).6 李文健.刑事诉讼效率论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7 孙长永.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与证据展示 J.法律科学,2000(4).8 何家弘主编.外国证据法M.北京:法律出
9、版社,2006.9 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 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10陈光中、徐益初.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 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2 许志.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的理性构建J法律适用,2003 (10).13梁玉霞.比较刑事证据开示的基础J法律科学,2001 (3) .14卞建林译.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Z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5徐晓阳.对证据开示制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N检察日报,2000,3.16 Bryan A. Garner: Blacks Law Dict
10、ionary M. Thomson West ,Eighth Edition。指导师意见和建议: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目前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而证据开示制度的合理构建是审判方式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的保障性制度。因此,在目前的语境下,虽然证据开示制度在国外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制度,但在中国却仍然有研究的必要性甚至是迫切性。因此,同意该生以此题作为毕业论文进行研究。只是从该生所列举的参考书来看,该生对证据开示制度的了解程度还有待深入。另外,目前学界对证据开示制度的研究比较多,所以希望该生能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深入理解证据开示制度理论基础与功能,提出一些符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措施。指导教师
11、(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论文(设计)类型:A理论研究;B应用研究;C设计等; 2、论文(设计)来源:指来源于科研项目、生产/社会实际、教师选题或其他(学生自拟)等;3、各项栏目空格不够,可自行扩大。目 录内容摘要IAbstractII前 言1第一章 证据开示程序的功能2一、证据开示的概念2二、证据开示的功能2(一)证据开示与实体公正2(二)证据开示与程序公正3(三)证据开示与诉讼效率3第二章 国外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5一、英美法系国家5(一)美国5(二)英国5二、大陆法系国家6(一)德国6(二)日本6(三)俄罗斯联邦7三、异同及其原因分析7第三章 我国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现状
12、分析10一、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立法体现10二、存在的问题11(一)书面阅卷具有严重欠缺11(二)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影响11(三)对庭审过程的影响12(四)对诉讼效率的影响12三、导致目前这种问题的原因分析13(一)诉讼观念13(二)诉讼模式13第四章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程序15一、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之原则15(一)双向开示原则15(二)不对等开示原则16二、具有中国特色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17(一)开示时间17(二)开示的地点18(三)开示的范围18(四)开示纠纷的处理18(五)开示程序的相关制度保障19结论20参考文献21致 谢22内容摘要证据开示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或审判过程
13、,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相互之间开示各自控制或掌握的诉讼证据和与之有关资料的一种制度。它在促进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以及诉讼效率上都有积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中都建立有一种证据开示制度,且有从单方开示向双方开示、开示范围不断扩大等趋势。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也有一些类似证据开示制度的规定,但却很不完整,也很不科学,导致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这与我国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诉讼观念有关,也与我国诉讼模式有关。我国应当根据双向开示、不对等开示等原则,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开示制度。其中,要尤其注意开示时间、开示地点、开示范围
14、以及开示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的构建。关键词:刑事诉讼 证据开示 程序 构建On the Construction of Evidence Discovery in Criminal LitigationAbstractEvidence discovery is a system which means before putting on trial or during the judging the accuser and the defense according to regular procedures and mode, each other shows lawsuit proof or
15、related material they own mastered. It has played a great part in substantive justice procedural justice and litigation efficiency. As a result, both English-American Legal System Country and Continental Legal System Country have already established Evidence discovery system in Criminal procedure. W
16、hats more, it exists an enlarging tendency from unilateral discovery to both sides discovery. So do the discovery scope. Current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ur country exist similar regulations on criminal litigation. However, it is neither completed nor scientific. Consequently, it has brought about
17、 a great many problems in practice. What causes this situation? I think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our country paying much attention to substantiality and punishing crime instead of procedure and human rights but also related to our countrys litigation mode. Our country ought to construct evidence di
18、scovery system which have a characteristic our own base on both two-way discovery and unequal discovery principles. Above all we should take notice of constructing on discovery time, discovery address, discovery range and solving of discovery dispute.Key words: Criminal Litigation, Evidence Discover
19、y,Procedure,Construct前 言我国在1996 年的刑事诉讼法中,引入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某些合理成分,改变了传统的由法官直接调查证据的方式,确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质证,同时也不排除法官调查权的一种特殊的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的顺利开展,需要相关制度的支撑。证据开示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制度。但是,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不仅没有建立一种完全的证据开示制度,反而加大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这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是不相符合的。正因为如此,在我国建立一种证据开示制度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如何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争议。证据开示不仅刑事证据法的规则之一
20、,也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实现实体法的手段,而且也是程序公正的重要要求。在我国,虽已有初步的证据开示制度,但还没有建立起实质意义上的控辩双方双向证据开示制度。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阐述证据开示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意义而试图为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性的措施。第一章 证据开示程序的功能 一、证据开示的概念在英美国家中,“证据开示”(discovery)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1 Bryan A. Garner: Blacks Law Dictionary M. Thomson West ,Eighth Ed
21、ition现在,一般认为,证据开示又被叫作证据展示、证据先悉和证据交换,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或审判过程,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相互之间开示各自控制或掌握的诉讼证据和与之有关资料的一种制度。证据开示的目的在于使指控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把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全部或部分开示给辩护方;辩护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应把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全部或部分开示给控方。二、证据开示的功能证据开示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形成争点。证据开示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双方证据的公开和披露,使双方争议的焦点揭示出来,而法官通过整理争点,使庭审中双方的对抗活动紧紧围绕争点而进行,对于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庭审将不
22、再进行审理,这就有利于加快庭审的进程,实现诉讼的高效化。其次是防止“伏击审判”的发生。通过证据开示程序,控辩双方就各自所掌握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信息交换,这就给了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答辩的时间和便利,防止诉讼一方在法庭审理时才出示相关证据,给对方以证据伏击。(一)证据开示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又称“司法结果公正”,是指诉讼活动对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公正的。案件事实的发生是过去的,有着不可恢复的特点。因此对其认定只能凭靠证据。开示证据有利于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以明辩其真伪;有利于双方做好充分的庭审对抗准备;有利于质证过程中的有的放矢和充分展开;有利于审判持续集中地进
23、行。只有建立在这些理性活动的基础之上,案件的真实才能被发现。相反,缺乏庭前的证据展示,整个刑事审判活动便会“蜕变成一种纯粹依靠当事人的诉讼技巧而取胜的类似于竞技场的竞技”,1 陈光中,徐益初.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21证据中隐藏的疑点难以得到充分的质证,证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将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实体内容的公正。(二) 证据开示与程序公正1.证据开示与平等对抗平等对抗是程序公正的重要内容。程序公正,是指司法程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价值标准和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程序公正是程序的内在价值,是不依赖于判决结果而存在的,即使并未增进判决的准确性,法律程序也要加以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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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6. 刑事诉讼 证据 程序 构建 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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