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与探讨.doc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与探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与探讨.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与探讨 姓名 游广民 学号 061180033 学校 漯河电大 指导老师 徐艳玲 写作时间 2007年7月16日 目录内容摘要2关键词2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义3(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3(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4(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义4二、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5三、自由裁量权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中的体现.6(一)对违法事实认定的自由裁量6(二)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6(三)选择处罚的对象、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7 (四)选择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8四、行政程序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9
2、(一)行政程序的涵义9(二)行政程序对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作用10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一)现行的技术监督行政程序为技术监督部门自定,没有人大机关规定的程序11(二)行政程序制度和规则中体现民主精神的内容不多11(三)关于告知程序的方式、时间未作规定11(四)关于行政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员提交审理的期限未作规定12六、完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机制12(一)信息公开制度12(二)告知制度12(三)表明身份制度13(四)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14(五)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内部监督制度14参考资料15内容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核心权力,同时又是
3、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的运用是现代行政的必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福利;另一方面它的不当行使又会极大地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滋生腐败,甚至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对自由裁量权的研究一直是行政法学界的重要课题之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行政自由裁量权贯穿于其各项职能之中。在系统内部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认识日趋一致,但是缺乏对质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全面论述。 笔者作为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刻体会到自由裁量权对于质监部门有效履行职能的积极意义和自由裁量权不当使用的弊端,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提出自己的观点。本文对质量技术监
4、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以深入探讨,按照遵循公平与效率的原则,研究如何运用程序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期有利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及时而有效地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 控制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与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组织和调整社会的功能和权限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机关享有的自由裁量权也随之增加。行政权力迅速扩张使得行政机关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它的存在是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但又必须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加以一定的控制才得以实现法制。因此,深入研究行政自由裁量权以及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办法,对促进行政法的发展及维护行政
5、机关的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性行政行为,其自由裁量权若被滥用必将严重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被滥用,滥用行政权力,必然会导致行政权力的腐败。为了使行政机构有效服从表达机构,行政权力的行使有效的体现其所有者的意志,防止行政权力异化,必须对行政权力加以控制。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行政职能的扩张,行政机关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权,如何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已成为行政法学
6、研究的重要课题。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义(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在法律规范的基本范围内,自主确定与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性质相适应的处罚,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主确定对违法行为应否进行处罚;二是自主确定处罚的形式;三是自主确定处罚的幅度。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对行政自由裁量权作出不同的分类:第一,在实施要件不确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有是否作出一定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第二,在行政行为的法律结果不确定的情况下,
7、行政机关有选择行为方式、种类和幅度等的自由裁量权。第三,在行政行为程序不确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有选择行政程序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分类与我国现行诉讼法中审查理由的规定相衔接,便于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司法监督。从历史上看,古代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主要存在于司法制度中,司法制度中的自由裁量主要是法官自由裁量,它有无限自由裁量与有限自由裁量之分。无限自由裁量,一指专制君主基于最高司法权所产生的任意裁量;二指在国家建立之初,法官在很多情况下进行的无法司法,这是由于法律尚不完备缘故。“无法”但还要司法,因此就赋予了法官以极大的任意性,这是一种无限制的司法,是无限自由裁量。所谓有限自由裁量,是指在肯定法官具有自由裁量
8、权的前提下,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作出一定的限制,法官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有限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自由裁量权在行政管理当中也广泛地存在。(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与任何权力一样,自由裁量权同样存在异化的可能性,一旦失控就会给国家、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此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必须贯彻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 1、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对自由裁量权的必要补充,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限度内,尽可能适当、合理地自由裁量。不适当、不合理的裁量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包括明显不当、受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不符合惯例、不符合传统或违背公众意志等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裁量必须是为了它们被批准的那种目的,并
9、且要在授予该权的法令和其他法律文件限度内行使”。严重违反合理性 的行政行为构成滥用职权。2、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一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授权之内;二是指行使权力必须符合公众利益。不符合公众利益、立法目的的行使就是权力滥用。滥用自由裁量权是违法的,法院可以予以审查,从而成为越权之诉的一项撤销理由。(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其它行政权一样,在其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积极地推动作用,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起到了维护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国家权能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可能造成侵害,从而对行政法治构成威
10、胁。在实践中表现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是乱作为。行政机关违背授权法的目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违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于个人目的或小团体利益考虑,滥用行政处罚权;二违法作为。行政机关考虑不应考虑的因素或不考虑应该考虑的因素而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处罚决定时,不按法定程序进行;三是显失公正。具体行政处罚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影响明显不公平;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违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和意愿,干扰和破坏了法制秩序。同时,带来的负面效应主要有: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行政主体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行政
11、主体的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社会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在很大程度上与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二、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已为我国立法及实践所承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也是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之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作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作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作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的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限,它能使行政执法者审时度势地处理问题。可
12、见,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是必不可少的。 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客观性。王名扬先生在美国行政法中把这种客观基础归纳为六个方面,颇具说服力:“第一,现代社会变迁迅速,立法机关很难预见未来的发展变化,只能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决定;第二,现代社会极为复杂,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决定,法律不能严格规定强求一致;第三,现代社会技术性高,议会缺乏能力制定专业性的法律,只能规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或目的,由行政机关采取适当的执行方式;第四,现代行政范围大,国会无力制定行政活动所需要的全部法律,不得不扩大行政机关的决定权力;第五,现代行政开拓众多新的活动领域,无经
13、验可以参考,行政机关必须作出试探性的决定,积累经验,不能受法律严格限制;第六,制定一个法律往往涉及不同的价值判断。从理论上说,价值判断应有立法机关决定,然而由于议员来自不同的党派,议员的观点和所代表的利益互相冲突,国会有时不能协调各种利益和综合各种观点,得出一个能为多数人接受的共同认识,为了避免这种困难,国会可能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公共利益和需要,采取必要的或适当的措施。”虽然王先生讲的是英美一些国家的情况,但它对我国研究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有很大的启发性。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自身的需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权力的实施过程,其社会性、渗透性、富于变化性的特点决定了行政机关必须拥有较大
14、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根据面临的各种实际情况,发挥主动性和灵活性,选择达到执法目的的方式与幅度,因地制宜地处理行政 执法中的各种问题。三、自由裁量权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中的体现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中显得尤为重要。分析原因有三点:一是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情况下的行政处罚都规定得明确具体;二是质量技术监督问题的专业性、时间性、地域性很强,法律、法规不应该对行政处罚作过于僵化的硬性规定;三是我国目前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尚不够健全,有些内容不够完备,表现出一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有些法律、法规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质量技术监督法
15、律、法规应当授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处罚中以必要的自由裁量权,使之能根据客观情势,权衡轻重,灵活运用,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以达到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目标的实现。根据我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具体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对违法事实认定的自由裁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事项的性质认定酌情裁量。确认其行为是否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经过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决定是否作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八条:“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
16、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二)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行为和非故意等,客观方面包括事实、对象、方式手段和危害后果等。在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时,必须认真考虑上述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违法情节。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中,有不少法条规定的是酌定情节。即在量罚时,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违法情节的程度和危害后果。法条中经常可见“根据不同情节、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模糊语言来概括、规定,其本身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又缺乏认定情节轻重的法
17、定条件,具体理解和适用,只有听凭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去判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4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选择处罚的对象、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 我国现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主要有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生产设备工具等。对某一应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决定处罚的对象、种类和幅度呢。根据处罚法定原则,
18、当然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决定。现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规定了三种类型:第一,确定型。即对某种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对象、种类,应给予某种行政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选择型。即对某一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规定了可以选定处罚对象、幅度。如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3条:“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三,混合型。即对某一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规定了可以选定处罚对象,又规定了可同时选定另一种行政处罚或不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33条:“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收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额20%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对罚款数额的具体规定中,有的只规定了上限,有的既规定了上限,又规定了下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质量 技术 监督 行政处罚 自由 裁量 实践 探讨

文档标签
- 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 以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为中心
- 附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自由裁量权
- 附行政程序法探究及展望
- 德国行政程序法法典化的发展
- 青海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 吉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草案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基准表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
-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建设部令1999第66号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系统远程培训
- 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2016版
- 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现行有效规程及标准目录
- 自由的必要性与充分性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材料
- 行政权力与行政监督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14390.html